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002660686/2023-92847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发布机构: 缙云县民政局、缙云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4-28
文号: 缙民〔2023〕31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JYD10-2023-0001
有效性: 有效
缙云县民政局 缙云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县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04 16:07:48 文章来源: 缙云县民政局 缙云县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 号)、《丽水市民政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通知》(丽民〔2022〕14 号)等规定,现就我县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如下:

       缙云县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 1589 元调整至每人每月 1684元。

上述标准从发文之日起执行,2023 年 1 月 1 日至发文之日参照执行。同时,随着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数据的公布实行动态调整。


缙云县民政局  缙云县财政局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