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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索引号: 002660598/2023-92874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 2023-05-05 11:16:56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一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对所涉企业的具体惩罚措施有哪些?

只要企业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就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进入失信名单的标准依据是什么?

2022年1月1日起实行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明确:“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或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有关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按照规定公开并共享至同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办法》规定,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期限为三年”。

如何申请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用人单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一)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

(二)自改正之日起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满6个月的;

(三)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

近年来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措施越来越多了,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甚至已经入刑,然而拖欠工资现象还是屡禁不止,下一步缙云县将继续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符合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发现一起,惩戒一起,在社会上形成震慑力,确保农民工劳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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