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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72461251/2023-94017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6-14
文号: 缙农发〔2023〕65号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6-15 09:24:27 文章来源: 缙云

局属各科站(中心):

根据《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结合职责权限和实际需要编制本部门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现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我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请遵照执行。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4日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wps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pdf

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

——行政规范性文件


定义

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由政府组成部门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条)

序号

事项名称

具体示例

1

产业发展类文件

例如产业高质量发展、产业扶持、产业奖励补贴等方面的文件

2

工程管理类文件

例如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3

资产管理类文件

例如“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国有房产集中管理、产业园区厂房租赁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4

营商环境类文件

例如惠企服务、助企纾困、企业监管服务等方面的文件

5

乡村振兴类文件

例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美丽乡村建设、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创业安居专项行动、闲置农房盘活等方面的文件

6

住房保障类文件

例如农民建房规范化管理、宅基地管理审批规范、民建公助管理办法、住房困难家庭安置等方面的文件

7

违建拆除类文件

例如违法建筑拆除、危旧房管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等方面的文件

8

安全生产类文件

例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安全专项生产整治、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等方面的文件

9

社会管理类文件

例如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食品摊贩管理、渣土管理、农村集体聚餐规范等方面的文件

10

社会保障类文件

例如企业退休人员困难补助、特殊困难家庭扶助、高龄老人送餐补助等方面的文件

11

人才保障类文件

例如人才引进奖励、人才服务保障、鼓励人才就业、高级人才培育等方面的文件

12

文化教育类文件

例如农旅产业发展、景区(景区村、景区镇)建设管理、民宿管理、支持教育发展等方面的文件

13

环境保护类文件

例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业专项生态环保整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无废城市”建设、农村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环卫服务费收取等方面的文件

14

行政裁量类文件

例如行政裁量基准设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范等方面的文件

15

专项行动类文件

专项行动方案、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内容涉及不特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文件

16

办事流程类文件

工作规程、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等为实施特定行政管理事项制定的,内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具备的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或应当遵守的程序等事项的文件

17

转发上级类文件

转发上级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转发文件中提出具体实施措施,并涉及不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

18

文件清理类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19

文件修改、废止类文件

单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的通知、决定或公告

20

其他类文件

其他符合《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

——重大行政决策


定义

部门重大行政决策,是指由政府组成部门依照法定权限、程序作出,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直接关系相关群体切身利益,对社会秩序、社会稳定、社会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实施或者调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内部管理事项、以及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且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除外)。

序号

事项名称

具体示例

1

XX金额以上的政府投资公共建设项目决策【具体金额由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统一确定】

XX金额以上的涉及环境提升改造、社区普惠型托幼园建设、垃圾集中投放点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敬老院建设等方面的政府投资公共建设项目

2

XX金额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决策【具体金额由乡镇(街道)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并报县(市、区)政府备案】

XX金额以上的以乡镇(街道)或者其设立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名义实施的招商引资项目

3

设立投融资平台的决策

涉及乡镇(街道)投融资平台的设立、合并、分立等方面的决策

4

重大改革事项的决策

涉及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体制机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单位改制、重组、身份转换、用工安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股权转移等方面等方面的决策

5

各类规划的编制调整

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村庄集镇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类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和调整

6

财政、国资方面的政策措施

涉及财政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国有资产重大用途改变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7

农村“三块地”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

涉及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三块地”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

8

征收拆迁方面的政策措施

涉及土地征收、房屋征迁,城中村、旧城区(棚户区)改造,被征地农民安置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9

违法建筑拆除方面的政策措施

涉及违法建筑拆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危旧房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10

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

涉及养老、医疗、优抚、救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11

特定群体安置、福利待遇方面的政策措施

涉及部分退役(转业)军人、水库移民等特定群体安置、福利待遇,以及网约车、快递员、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群体相关的政策措施

12

文化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

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特色景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旅游度假区、各类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的重要文化资源保护、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全民健身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13

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的政策措施

涉及产业用地管理、标准地出让和履约监管等土地资源以及矿产、森林、海洋、滩涂、水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的管理和配置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14

生态保护方面的政策措施

涉及河道整治、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等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15

省级以上重大活动的申办和筹备情况

涉及申办或者承办全省范围内具备一定影响力、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16

其他方面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其他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

——行政机关合同


定义

行政机关合同,是指由政府组成部门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协商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行政协议、民事合同、框架性合作协议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也纳入部门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范围。

序号

事项名称

具体示例

法律依据

1

特许经营协议

城市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

2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协议

屋顶分布式光伏投资开发框架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等

3

框架合作性协议

校地战略合作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4

投融资合同

生产线项目投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政府投资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5

招商引资合同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6

建设工程合同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7

技术合同

土壤普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技术服务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等

8

行政机关为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与其他当事人签订的采购合同

政府项目采购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9

政府购买服务类合同

政府购买人调解服务项目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10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等的赠与合同

捐赠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11

行政机关为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民事经济活动中所需资金而订立的借款合同

政府借款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12

租赁合同

政府房屋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13

承揽合同

垃圾清运承揽服务项目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14

保管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15

城市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的建设、租赁、承包、托管、出借、买卖、物业管理等合同

房产转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16

其他合同

本部门或其设立的国资平台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

——行政执法决定


说明

行政执法决定,是指以部门名义作出的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

类型

法律依据

1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2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仅限于农民建房)

行政

许可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

3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行政

许可

《浙江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的通知》

4

土地承包调整审批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十七条

5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五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6

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土地承包经营审批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五十四条

7

对乡村违法建筑纠处和强制拆除

行政

处罚

《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十六条

8

对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进行建设的处罚

行政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条

9

对损坏村庄、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和破坏村容镇貌、环境卫生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

处罚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10

对擅自在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行政

处罚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11

对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产人员的处罚

行政

处罚

《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第二十六条

12

对土地权属争议中伪造、毁灭证据,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行政处罚

行政

处罚

《浙江省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

13

对承包方无正当理由弃耕抛荒两年以下的行政处罚

行政

处罚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四十九条

14

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处理

行政

裁决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15

对强迫农民以资代劳行为的处理

其他行政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七十三条、第九十五条

16

村经济合作社合并、分立、终止核准

其他行政权力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第十六条

17

对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行为的处理

其他行政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七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五十一条

18

对未建立村级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或不移交财务资料、印章行为的处理

其他行政权力

《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19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按时公开财务明细账目或者未按时公布重大财务事项行为的处理

其他行政权力

《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20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管理人员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的处理

其他行政权力

《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21

对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处理

其他行政权力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22

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违法决定行为的处理

其他行政权力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23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事项


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

——其他涉法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具体示例

1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以乡镇(街道)名义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2

行政赔偿

以乡镇(街道)名义作出的行政赔偿决定

3

行政允诺

乡镇(街道)为实现行政职责和公共利益作出的由自己或所属的职能部门给予相对人物质利益或其他利益的单方承诺

4

申请履职的答复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乡镇(街道)申请要求履职并请求答复

5

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的行政行为

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可能出现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乡镇(街道)作出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的行政行为

6

涉法信访事项处理意见

对信访人提出的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出具的信访处理意见书、息诉罢访协议书等。

7

招标文件

乡镇(街道)及其设立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用于自身招标活动而制定的招标文件

8

涉村集体资产合同

XX金额以上的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转让、经营签订的合同【具体金额由乡镇(街道)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并报县(市、区)政府备案】

9

其他认为需要开展合法性审查的事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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