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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发布政策政令、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出台目的
为加强镇政府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管理,确保现行政策依法合规并切实有效,镇政府组织对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清理。
三、文件依据
1、《缙云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的通知》(缙司〔2023〕1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 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 2023 〕 32 号)
3、《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72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1、文件执行范围
大洋镇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
2、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自公布之日实施。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 号)《缙云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的通知》(缙司〔2023〕1 号)等文件要求,缙云县大洋镇人民政府组织对 2023年 4 月 30 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5件,失效0件。
六、政策咨询通道
解读机关:缙云县大洋镇人民政府
咨询方式:0578-398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