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加快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建城〔2018〕104 号)和《关于印发丽水市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治水办〔2018〕46号)和《关于印发缙云县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缙治水办〔2018〕82号),制定本方案。
二、出台目标
到2018年底,我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得到基本巩固,各村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基本实现长制久清。到 2019 年底,各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得到巩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到 2020年底实现长治久清,进一步强化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巩固提升工程。,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文件依据
(1)《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建城﹝2018﹞104号)
(2)《关于印发丽水市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治水办﹝2018﹞46号)
(3)《关于印发缙云县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缙治水办﹝2018﹞82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1、文件执行范围
大洋镇区域内水体。
2、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自公布之日实施。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1、控源截污。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以及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所截生活污水尽可能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统一处理达标排放;现有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要加快新、改、扩建设施,对近期难以覆盖的地区可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处理设施。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业企业等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排放污水,并符合排水许可证要求,否则不得将污水排入污水管网。
2、内源治理。持续开展河湖库塘清淤。开展城市建成区水体淤积情况及底泥污染情况调查,科学制定清淤疏浚方案。严格落实淤泥检测工作,合理处置和利用淤泥,安全处置受污染淤泥,杜绝淤泥随意堆放、泥浆偷排漏排等现象发生,避免“二次污染”。加强日常淤积监测,建立完善清淤轮疏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实现“有淤常疏、清水常流”。
3、生态修复。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大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加强滨河(湖)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农村水电生态修复与改造,创建绿色小水电,有效缓解减脱水河道生态问题;对废弃的山塘水库,不合理的断流设施进行整治,改善生态环境。
4、活水保质。维持生态流量。合理调配水资源,加强流域生态流量的统筹管理,进一步优化水利枢纽工程调度,维持重要河流生态基流。推进再生水、雨水用于生态补水。鼓励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以及经收集和处理后的雨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六、政策咨询通道
解读机关:缙云县大洋镇人民政府
咨询方式:0578-398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