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缙云静宏工贸有限公司和浙江万众电器有限
公司厂区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
隐患单位和区域的通知
索引号: 331122000000/2023-93866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05

文号:缙政办发〔2023〕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缙云静宏工贸有限公司和浙江万众电器有限公司厂区列为县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现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是县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新碧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在公布挂牌、隐患整改、销案摘牌过程中,督办单位要及时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积极主动地落实整改措施,保证资金投入,确保整改到位。对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二、完善机制,长效管理

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公布,实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是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的有效措施。新碧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整改机制,实施动态长效管理。县政府将认真研究和协调解决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有关问题。督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完善督办制度,明确督办人员及责任,努力提高督导水平。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整治期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时进行公告,对整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对于久拖不改、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形成舆论压力,切实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工作环境。


附件:1.缙云静宏工贸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浙江万众电器有限公司厂区基本情况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缙云静宏工贸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缙云静宏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碧川路8号,厂房为地上4层建筑,屋顶为木制屋顶,建筑面积3326平方米,一二层为生产车间,三层为成品仓库,四层为原料仓库;1#厂房为地上3层建筑,屋顶为木制屋顶,建筑面积1389平方米,一层为生产车间,二层为成品仓库,三层为办公室。

二、火灾隐患情况

(一)厂房五层为木质屋顶,作为丙类仓库使用,面积约800平方米,不符合技术规范标准,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2.1条综合判定要素;

(二)厂房、1#厂房未设置封闭楼梯间,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2条综合判定要素;

(三)厂房、1#厂房未设置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6条综合判定要素;

(四)厂房、1#厂房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3条综合判定要素;

(五)厂房前违章搭建简易棚,占用防火间距,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1.2条综合判定要素;

(六)厂房一二层、1#厂房一层为塑料的压花部位,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4条综合判定要素。

三、整改措施

(一)对厂房五层进行防火分隔,使仓库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的防火分区面积;

(二)设置封闭楼梯间,确保正常使用;

(三)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确保完好有效;

(四)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保正常使用;

(五)对厂房前违章搭建简易棚进行拆除,使防火间距符合要求;

(六)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确保正常运行。

四、督办单位

新碧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商务局

五、整改期限

2023年12月31日止。


附件2


浙江万众电器有限公司厂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浙江万众电器有限公司厂区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南路18号,该厂区共有6幢厂房,其中2幢4层、1幢3层、3幢1层,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共18600平方米。厂区内有7家企业,主要以生产鞋子、垃圾桶、五金等为主。

二、火灾隐患情况

(一)丙类厂房未设置封闭楼梯间;

(二)部分应急照明灯损坏;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

(四)部分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缺失;

(五)部分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

(六)厂房之间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

三、整改措施

(一)设置封闭楼梯间,确保正常使用;

(二)对应急照明灯进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四)配齐水带水枪,确保完好有效;

(五)对不符合要求的线路进行套管敷设;

(六)对厂房之间违章搭建进行拆除,使防火间距符合要求。

四、督办单位

新碧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商务局

五、整改期限

202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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