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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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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丽缙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特色产业园工程一期-市政道路项目 | 拟建于丽缙高新区高铁区块,西起教工西路,东至纵一路 | 浙江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丽缙高新区高铁区块,起点为教工西路,终点为纵一路,道路全长约404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42m。设计车速50km/h,道路自西向东依次与教工西路、纵一路相交。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施工期:1、废水: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用水,不外排;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排放;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水土保持工作;2、废气:落实洒水、围挡等扬尘措施;运输期间车辆应加盖棚盖;沿线不得设置沥青熬炼或拌合设施;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部门备案;制定并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施工工地出入口显著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和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部门及举报电话等信息;3、噪声:合理布置、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临时围栏等;4、固废:弃方全部临时堆置于项目区内,留用于后期园区入驻企业绿化覆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固废,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妥善处置;5、生态:严格控制作业区范围,不得占用周边绿地,临时工程尽量设置于项目红线范围内;施工方须采取严格的管理和工程措施,施工废水严禁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应控制固废和油料的排放,严禁油料直接排入水体中 运营期:1、废水:完善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排水系统,路面径流经收集后排入沿线河流;保持路面清洁;2、废气: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定期清扫和洒水、绿化等;3、噪声:维持路面平整,降低交通噪声;噪声跟踪监测;4、固废:道路抛洒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5、生态:道路绿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07 月 12 日 至 2023 年 07 月 18 日(5日)
公示时间: 2023-07-11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联系电话: 3315719 传真: 3315719
通讯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八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