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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07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757089545/2023-95188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3-07-13 16: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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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年产2.5万吨直线导轨滑块技改项目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东方镇长兰工业小区2号浙江中钢汇今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钢汇今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企业生产经营方向历经多次调整,实际已投入生产项目为“年产5000吨冷拉型钢生产线技改项目”,其余生产项目均由于企业经营策略改变而取消实施。 为紧跟市场导向,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浙江中钢汇今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拟购置天然气加热炉、废酸处理回收设施、全自动550轧机、全自动365八连轧机、头尾剪切机、全自动冷床、定尺裁剪机等设备,实施年产2.5万吨直线导轨滑块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企业将形成年产2.5万吨直线导轨滑块的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2亿元,利税2500万元。缙云县经济商务局(缙云县中小企业局)已对本项目出具“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我公司委托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编制的《浙江中钢汇今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直线导轨滑块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我公司审查,确认该环评报告表所述内容,符合项目建设要求,同时我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投入正式运营。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施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收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我公司郑重承诺《浙江中钢汇今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直线导轨滑块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废气:项目酸洗工序和酸回收工序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盐酸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加热工序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燃气锅炉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热轧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经格栅、调节、混凝沉淀等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经缙云县壶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好溪,其中CODCr、氨氮、总氮和总磷指标需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总铁需达到《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一级排放浓度限值,其余指标需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噪声:⑴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⑵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⑶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⑷车间生产加强噪声管理。 固废: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由专业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07 月  14 日 至  2023 年  07 月  20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7-13  

  •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 联系电话:  3315719      传真:  3315719  

  • 通讯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八楼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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