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266072/2023-95197     发布机构: 缙云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7-13 17:04:30     来源:

文号:

陈佳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的建议》收悉,我局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落实2023年浙江省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依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丽水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缙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迁子女入(转)学实施办法(试行)》(缙教基〔2023〕70号)文件。按照“属地管理”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公平、同等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

2016年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首批“二孩潮”儿童于今年就读小学,适逢省政府将“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纳入2023年省民生实事,叠加城镇化进程加快等多重因素,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面临严峻形势。面对入学“峰值”压力,我局提前部署谋划招生工作,对城区3所热点小学先后两次发布招生红色预警,对小学一年级新生进行了全面摸底和增量测算,适度扩大招生计划,增加城区小学学位供给,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取消原随迁子女定点学校入学,将“房产生”纳入随迁子女招生批次,即公办学校户籍新生全部录取后还有空余学位情况下,按照批次依次录取,超出招生计划未能录取则由教育局统筹就近调剂至其他公办学校。

下一步,我局将全力做好2023年秋季招生及随迁子女入学安置工作,把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工作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各校教师提高思想认识,把教育好随迁子女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求各校将本地户籍学生和随迁子女统一管理、同编班级,同享各项政策,凡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即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感谢您对缙云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缙云县教育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人:王有洪,联系电话:314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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