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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757089545/2023-95319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3-07-18 1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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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铝灰渣资源化利用提升改造项目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260号缙云县万吉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企业现有球磨分选设备、回转炉、煅烧炉、冷灰机等铝灰渣综合利用设备,将现有项目处置的危险废物类别由1类(HW48/321-026-48)扩展为2类(HW48/321-026-48、HW48/321-034-48)。技改后铝灰渣(危废代码321-026-48)利用量为5万吨/年、除尘灰(危废代码321-034-48)利用量为1万吨/年。技改前后总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不变,仍为6万吨/年(不包括企业自身产生危废)。/企业承诺按照环评审批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1、球磨筛分粉尘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熔炼废气收集后经SNCR+急冷+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两级碱喷淋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20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煅烧烟气收集后经SNCR+干法脱硫+急冷+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两级碱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其他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高空排放;2、喷淋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后纳入废水处理设施中和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3、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加强防腐防渗,除二次铝灰和除尘灰自身处理以外,其他危废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07 月  19 日 至  2023 年  07 月  25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7-18  

  •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 联系电话:  3315719      传真:  3315719  

  • 通讯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八楼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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