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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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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缙云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1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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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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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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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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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7-24 09:16:32
文章来源:
缙云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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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 号)和《缙云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的通知》(缙司〔2023〕1 号)要求,我局组织对 2023 年5 月 31 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未列入《缙云县民政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文件和已经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各行政机关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通知自 2023 年 7 月 31 日开始施行。
附件:1.缙云县民政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缙云县民政局已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2(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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