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
索引号: 472461251/2023-95630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7-27
文号: 缙农发〔2023〕82号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双强”储备库入库项目遴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7-28 10:00:28 文章来源: 缙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全面推进农业“双强”行动,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农计发〔2022〕1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双强”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农专发〔2023〕27号)和7月18日全省农业“双强”视频培训会议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农业“双强”储备库入库项目遴选工作。

一、总体要求

围绕农业“双强”行动实施,树立项目化工作理念,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严格项目立项,规范项目入库,强化项目实施,加强指导服务和绩效评价,建立“钱随事走、整合集聚、绩效优先”的政策体系,打造统分结合、规范有序、高效运作的全生命周期项目闭环管理机制,推动资金统筹整合和集中财力办大事,提升农业“双强”项目建设绩效,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二、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范围分四类: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项目;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现代设施农业示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所在地要在空间规划编制中,规划布局农事服务中心,落实用地。建设库棚房、水电、场地等配套设施,引进先进适用且急需紧缺的农机装备,购置使用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定位终端及农机抗灾救灾所需装备储备;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品种和模式;搭建农资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机人员培训管理等。项目建设功能、规模等达到《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导则(试行)》要求。

(二)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项目:设施装备提升,重点支持建设喷滴灌或水肥一体化等现代节水灌溉施肥系统,基地库棚房、水电、场地等配套设施;引进先进适用且急需紧缺的农机装备,基地网络升级换代与普及覆盖,配置物联网等自动感知终端设备。开展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试验示范,应用推广种植业主推技术。基地种养规模、主要环节机械化水平达到《高水平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农机创新研究试验基地)建设指引》要求。

(三)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1.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种子基地实施土地平整、排灌设施(含节水灌溉)、道路、农田防护及配套设施等田间工程建设和种子三室、仓储与加工房、检验室、晒场等土建工程建设,购置相关仪器设备及农机具等;种苗基地加工车间、玻璃育苗温室、连栋育苗大棚、种子检验室等土建工程建设,以及种子加工流水线、种子常规检测仪器、种子种苗配送车和播种机等配套的农机具等购置。支持种子企业加强种子繁育、加工包装、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等能力建设。

2.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标准化畜禽栏舍、孵化厅、青贮窖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场区道路、围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理等辅助设施,配套设施设备,配备生产性能测定软件系统等数字应用系统。种畜禽场引进更新种畜禽。资源保护场(库)组建或扩大保种群,收集更新血统。

3.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种质保存隔离池、亲本培育池和引进保存池等基础设施,建设仓库、档案室、资料标本室、办公室、实验仪器和数字化配套设施,其中省级原良种场建设须符合《浙江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建设要点》规定。

(四)现代设施农业示范项目:以现代工程技术、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等应用为主要特征,坚持存量规模化改造与高效集约化拓展并重原则。主要支持:1.节能宜机现代种植业设施。包括高标准大棚设施(含菇棚等)建设和改造,农业补光、水肥一体化、信息监测、环境调控、基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智能化育苗(秧)中心建设,新型农机装备购置等;2.高效集约现代畜牧业设施。包括规模养殖场设施改造升级,生猪家禽立体化和肉牛肉羊集约化养殖设施,奶牛智慧养殖设施,新型农机装备购置等;3.生态健康现代渔业设施。包括高标准养殖大棚设施、标准池塘、工厂化循环水、近海围栏、深远海养殖平台(网箱)及配套设施、新型农机装备购置等;4.仓储保鲜和烘干加工中心建设。包括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粮食烘干加工中心等。

三、工作要求

(一)政府重视。项目所属地政府应高度重视双强项目工作,成立由一名班子成员、一名技术专家和一名项目专管员组成的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编制、申报、实施、总结等全流程工作。

(二)条件成熟。所申报项目应具备必要的落地条件。一是项目所属地政府应编制有区域项目建设规划,并填写《乡镇(街道)2024-2027年农业“双强”项目规划布局汇总表》(附件1),7月29日前将汇总表报县农业“双强”专班办公室。二是项目涉及用地条件成熟,已落实用地空间。落地审批未及时完成的,项目所属地政府应出具完成承诺书,保证在限期内完成。

(三)方案完善。项目申报主体根据乡镇(街道)规划,结合《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认真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明确项目投资额、建设内容、建设期限、用地性质和面积等,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审核盖章后,于8月2日前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报县农业农村“双强”专班办公室,同步提交农业“双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项目申报简表(附件3),电子稿通过浙政策钉发送。县农业“双强”专班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遴选后,向省级推荐申报2024年度农业“双强”项目。

联系人:项紫薇  0578-3340710


附件:1.乡镇(街道)2024-2027年农业“双强”项目规划布局汇总表;

2.乡镇(街道)2024年度农业“双强”项目申报汇总表;

3.农业 “双强”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缙云县农业“双强”专班 

(县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3年7月27日 

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双强”储备库入库项目遴选的通知(1).wps

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双强”储备库入库项目遴选的通知 (2).pdf

附件1:乡镇(街道)2024-2027年农业“双强”项目规划布局汇总表.docx

附件2:乡镇(街道)2024年度农业“双强”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3:农业“双强”项目实施方案简表.docx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