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解读《缙云县棠溪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补偿》
索引号: 331122000000/2023-95653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7-31 08: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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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缙云县棠溪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工作,保证政策的延续性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移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缙云县棠溪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浙江省缙云县棠溪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缙云县棠溪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补偿方案》。

方案制定过程中,参考缙云抽蓄、金台铁路和县内房屋征收政策,结合物价上涨、建设成本提高等因素,在与潜明水库移民安置政策进行平衡和衔接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调整。相比潜明水库,在安置区建设上增加了天然气的内容,生产安置方式中的一次性货币补偿标准从13000元/人提高到15000元/人,在补助奖励标准的设定上有明显的提高。

方案包括总则、实物补偿、搬迁安置人口确认、搬迁安置、生产安置、安置补助及奖励、实施管理、附则等八个部分,共四十一条。

实物补偿

一、实物成果的确认和作用

经审核后确定的移民实物调查成果是判断移民安置人口身份,兑现各种安置、补偿、补助奖励等政策的重要依据。

如有实物遗漏或数据不准确需复核的,经指挥部批准后由专业部门负责复核,并以复核结果为准。

本工程移民实物调查基准日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浙江省缙云县棠溪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以下简称《停建通告》)发布之日,即2022年8月16日。

二、实物补偿的标准

(一)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缙政发〔2020〕66号)规定执行。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缙云县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缙政办发〔2021〕4号)规定执行。

(三)留地货币补助标准按《缙云县征收集体土地留地货币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缙云县人民政府第37号令)规定执行。

(四)房屋及附属物由房产评估机构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补偿。房屋重置价按《关于公布缙云县房屋征收重置价指导价格等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缙征〔2022〕4号)规定执行。

(五)搬迁范围内被搬迁房屋建筑占地超过安置房建筑占地面积部分按1000元/㎡予以补偿,安置房建筑占地超过被搬迁房屋建筑占地面积部分按600元/㎡供应。

被搬迁房屋合法建筑占地面积少于安置房建筑占地面积时,可用有合法权源的宅基地、倒塌基、火烧基面积抵扣,抵扣后剩余部分按建设用地征收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有合法权源的天井参照建设用地征收标准给予补偿。

(六)公寓安置和产权调换的,房屋建筑占地不予补偿。

三、房屋或其他资产权属争议的处置

房屋或其他资产的权属有争议的,待权属确认后再予补偿。如当事人一直未处理而影响到搬迁安置工作的,进行证据保全并对该部分资产补偿款依法予以提存后,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与其他建筑物同期搬迁拆除。被搬迁户在签订移民安置补偿协议时因虚假或隐瞒转让、继承、分割、抵押等事实而产生的纠纷,由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搬迁安置人口确认

四、农村移民的确认

农村移民主要包括户籍、房产均在《浙江省缙云县棠溪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确定的搬迁范围内(以下简称“搬迁范围内”)的农业人口;原农业户籍在搬迁范围内的临时在外人口;搬迁安置人口确认截止日前,婚嫁嫁入和新生、合法收养的且户籍已迁入或已登记的农业人口。

(一)2016年户籍制度改革后,不再按农业家庭户和非农业家庭户进行登记,户籍统一登记为家庭户,为此,本方案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认定按2016年户籍制度改革前的标准进行确认。与潜明水库移民户籍确认以公安登记为准有所区别。

(二)农村移民在移民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前离婚,在搬迁安置人口确认截止日(以下简称“截止日”)前再婚的,其再婚配偶和随迁子女及合法生育的子女符合移民安置政策规定的,可确认为农村移民或计入安置人口。

(三)农村移民在移民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后离婚,在截止日前再婚的,其再婚配偶和随迁子女不确认为农村移民,也不计入安置人口;再婚后合法生育的子女符合移民安置政策规定的,可确认为农村移民或计入安置人口。

(四)农村移民家庭和财产户在移民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后离婚的,不予以分户安置。

五、临时在外人口的确认

(一)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服役年限未满12年的士官(须提供《士兵证》或《士官证》及部队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

(二)正在服刑人员(须提供缙云县司法局出具的证明)。

(三)在校大中专学生(须提供院校在读证明)。

六、计入安置人口的确认

农村移民家庭成员属缙云县户籍且未享受房改政策的非农业户籍配偶和尚未成家的非农业户籍子女确认为计入安置人口进行搬迁安置。

县内现行征收项目将计入人口限制为缙云县户籍,棠溪水库参照执行。

七、计算安置人口的确认

农村移民家庭在截止日前,已依法结婚登记,双方均未曾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可增加一个计算安置人口;符合独生子女政策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增加一个计算安置人口;如再婚或离婚的,按一人增加0.5个计算安置人口,一户至多增加一个计算安置人口。

八、农村移民、财产户、计入安置人口、计算安置人口的区别

农村移民是指户籍、房产均在搬迁范围内的农业人口,进行搬迁安置和生产安置,并享受搬迁补助奖励。

财产户是指户籍不在搬迁范围内,但在搬迁范围内有合法房产的所有权人,进行搬迁安置,不进行生产安置,享受房屋搬迁有关补助奖励(不含移民后期扶持)。

计入安置人口和计算安置人口仅在搬迁安置时计入安置人口数,不享受搬迁补助奖励。

搬迁安置

九、搬迁安置方式

(一)排屋安置是指政府按28㎡/人向农村移民户提供联立式排屋用地,由农村移民按规划及设计方案自主建房的一种安置方式。用地性质为国有划拨。檐口高度不超过11.5m。排屋安置用地和搬迁范围内房屋建筑占地进行找补结算。

(二)公寓安置是指政府根据安置人口数按建筑面积105㎡/人(含公摊面积),向农村移民户提供套房并结算房款的一种安置方式。用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三)产权调换是指政府在被搬迁户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基础上,增加20%为安置面积标准(含公摊面积),提供套房与被搬迁户的房屋进行调换并结算房款的一种安置方式。

(四)货币补偿是指政府对被搬迁户的房屋合法建筑占地按1000元/㎡进行补偿,房屋合法建筑按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补偿,由被搬迁户自行解决住房的一种安置方式。

农村移民以户为单位,在上述搬迁安置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安置。财产户实行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十、农村移民1人户的搬迁安置方式

(一)经申请取得同意后可以与直系亲属并户,并户后按一户进行安置。

(二)可选择公寓安置,按建筑面积105㎡/人的安置标准,还可以再上靠一档选择建筑面积120㎡户型。

(三)可选择产权调换,只能选择一套套房的,在安置标准选房基础上可以再上靠一档选择套房户型,但建筑面积最多不超过140㎡。

(四)可选择货币补偿安置。

十一、实物调查登记时的产权人现都已离世的

实物调查登记时的产权人现都已离世的,其遗留房屋按“继承人共同户”一户进行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安置,补助奖励参照财产户补助奖励标准进行。

十二、析产规定

(一)移民实物调查时已分家析产的,析产以实物调查成果为准;

(二)实物调查确认的无房户,按《安置补偿方案》第二十四条规定析产。不析产的,按原户进行安置或按《安置补偿方案》第九条规定不确认为移民。

(三)农村移民家庭符合农村“约定俗成”分户条件,在移民安置补偿协议签订截止日前未曾分户析产的,可以分户析产。

符合农村“约定俗成”分户条件,签订移民安置补偿协议时未达到分户年龄,在搬迁安置人口资格确认截止日前达到分户年龄条件的,可以分户析产进行安置。

符合农村“约定俗成”分户条件,在签订移民安置补偿协议时已达到分户年龄未分户析产的,不再予以分户析产。

(四)搬迁范围内达到法定婚龄且符合分户条件的,以被搬迁房屋合法面积按析产户数平均析产;因离婚分户的,以被搬迁房屋合法面积按原婚姻家庭人数平均析产。被搬迁房屋合法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

十三、过渡期间和搬迁入住后移民子女就学安排

移民子女小学原则上安排在移民安置区(三联畈)学区范围就近小学入学。移民子女中学学区在湖川中学。具体以缙云县教育局学区划分文件为准。

生产安置

十四、生产安置

生产安置人口是指因工程建设征收土地而需要安排生计的人口,包括农村移民和淹地不淹房的单独生产安置人口。

农村移民按《安置地补偿方案》搬迁安置人口确认中有关农村移民认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确认。

单独生产安置人口指淹地不淹房的人口,按《缙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指标确定及参保办理实施方案》(缙政办发〔2020〕31号),由联审小组签章后正式形成的《缙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名单》进行确认。

生产安置方式有基本养老保险辅以自谋职业安置和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两种。

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生产安置人口(农村移民和淹地不淹房的单独生产安置人口)都可以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标准为15000元/人。

基本养老保险辅以自谋职业安置,只有按《缙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指标确定及参保办理实施方案》(缙政办发〔2020〕31号),由联审小组签章后正式形成的《缙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名单》确认的生产安置人口才可以选择。

生产安置人口在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和基本养老保险辅以自谋职业安置两种生产安置方式中,按照有关规定结合自身意愿确定一种。

十五、基本养老保险的办理

(一)未满16周岁的,不纳入参保范围。

(二)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被征地农民,可以按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享受13770元/人的缴费补助。缴满15年才可以享受相应待遇,不可一次性补缴。

(三)年满16周岁,参加城乡居保的,一次性筹资个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41280元,60周岁后享受规定待遇。

参加增设档次的,缴纳一次性筹资后,暂按7724元/年(今后随市级标准变化进行调整)进行缴费,缴费不足15年的,补缴满15年后按规定领取待遇。

安置补助及奖励

十六、农村移民补助5项、奖励4项,财产户补助2项、奖励4项。相比潜明水库补助奖励标准提高明显。

潜明水库和棠溪水库农村移民搬迁补助和

第一批次奖励标准比较表

潜明水库和棠溪水库农村移民搬迁补助和第一批次奖励标准比较表.png


潜明水库和棠溪水库财产户搬迁补助和

第一批次奖励标准比较表

潜明水库和棠溪水库财产户搬迁补助和第一批次奖励标准比较表.png

棠溪水库财产户奖励标准表

棠溪水库财产户奖励标准表.png

棠溪水库农村移民奖励标准表

棠溪水库农村移民奖励标准表.png

十七、“房屋腾空验收后,以上入户评估奖励、协议签订奖励、房屋腾空奖励等方可一并予以奖励。”这句话应理解为:入户评估后没有签订协议的,入户评估并签订协议但房屋没有按期腾空的,前面所有奖励都进行清零,不予奖励。

棠溪水库工程移民搬迁安置主要方式

1棠溪水库工程移民搬迁安置主要方式.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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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棠溪水库工程移民搬迁安置主要方式.png

政策解读机关:缙云县移民工作中心,政策咨询电话:0578-302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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