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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67112537/2023-9605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7-25
文号: 县放管服办〔2023〕10号
县放管服办关于印发《缙云县全面优化提升政务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14 11:15:01 文章来源: 缙云

县放管服办关于印发《缙云县全面优化提升政务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属有关单位:

现将《缙云县全面优化提升政务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县属有关单位名单

         

 

              缙云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72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县属有关单位名单

 

县委办(档案局)、人大办、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统战部(民宗局侨办)、信访局、行政服务中心、大数据发展中心、人力社保局编办、工商联、残联教育局、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局文广旅体局科技局融媒体中心、档案馆、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移民工作中心消防救援大队财政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人行、银保监组、农商行、发改局建设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统计局、住房公积金中心经商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海关、烟草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华数公司、供排水公司天然气公司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气象局、丽缙园

 

 

 

 

 

 


缙云县全面优化提升政务环境

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优化提升政务环境,根据《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浙江省全面优化提升政务环境行动方案》《丽水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丽水市全面优化提升政务环境攻坚行动方案》以及《缙云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推动政务服务由便捷服务向增值服务转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对标浙江“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便捷高效、办事暖心爽心”营商环境品牌,加快构建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泛在可及、公平普惠的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高效兑现,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全链条涉企服务。

通过攻坚提升,政务环境各项任务全面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涉企服务不断优化,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力争缙云成为全市政务环境标杆县。

二、重点任务

(一)更高标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1.推进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持续推进行政备案规范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22〕5号文件精神,加强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积分制考评办法,持续提升办事服务水平,以“功能布局规范化、事项办理标准化、办事手段数字化、办事场所舒适化、人员队伍专业化”要求,深入开展县乡花园政务大厅创建活动,高标准构建“县乡一体、跨部门协同政银企社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强“行政办事员”队伍建设,推进行政办事员职业体系建设提升行政办事员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增强人员队伍的稳定性。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司法局、委编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属有关单位;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2.深化政务服务“就近办”。建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下沉深化基层政务服务便利化省级试点改革,推进政银合作融合服务创新模式,打造山区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缙云样板。深化党建联建助力政务服务机制,推动扩面提质增效支持缙云人在外及外省人在缙创业深化“党建+政务服务”融合,深入推进“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开展跨省“一件事”联办试点,为群众提供便捷政务服务。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大数据局、机关工委、侨办、农商银行县属有关单位

3.深入推进便民利企“一件事”集成改革。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推动更多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整合申请表单、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实现“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属有关单位

(二)大力进政务服务体系数字化建设

4.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聚焦市场监管、建设、公安等领域涉企事项,推动更多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提升大厅窗口应用覆盖面。探索“视频帮办代办”。推动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城市及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地区之间“跨省通办”。持续推广“浙里办”办事体验,推广智能问答、智能推荐、智能搜索等功能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好办易办”,重点聚焦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建设等领域高频涉企事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简表单、减材料、优流程大数据发展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发改局县属有关单位

5.全面推动“无证明化”改革扩面提质。提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无证明”率,2023年底前,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所需证明材料,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部门核查、告知承诺制等方式替代办理证明事项的办件量达到总办件量的90%,推动“无证明化”改革向更多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属有关单位

6.加快数据共享应用体系建设。以公民身份号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面关联群众和企业常用证照信息,推动能够共享获取的政府部门核发材料一律免于提交。推动档案馆均可提供档案电子出证服务,实现档案证明服务无纸化。推进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应用,加强对公共数据的应用管理。(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档案馆,县属有关单位)

7.优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全面推行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2023年底前,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覆盖率达100%。推进公安政务服务(网办)中心建设。配合做好“浙里警察叔叔”服务专区建设及应用推广工作。推广应用公安机关证件照片“一窗通拍、全域应用”。推动落实货运车辆进城通行证“一网通办”“一城通办”“全省通办”。全面推广应用车辆注销“一件事”实现车辆报废注销“掌上办”“跑零次”。(县公安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属有关单位)

8.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持续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范围。2023年底前,根据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指导意见,推动电子社会保障卡人口覆盖率达到69%。(县人力社保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9.推进政务服务能力评价指标体系。配合市中心完善丽水市政务服务一体化智治系统建设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一网通办”工单处理结果完善问题闭环处理机制加强问题整改的监督查评持续提升问题整改质量问题按期整改率达到100%。县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信访局,县属有关单位

10.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坚持效果导向把企业、群众体验感和获得感作为评价硬标准畅通“线上+线下”评价渠道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功能和作用按照统一接收、及时分流、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督办督查、评价反馈的工作机制形成一号牵头、多线联动、24小时受理、一站式热线服务体系。信访局,县属有关单位

(三)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11.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基本实现“一日全办结、开办零成本”;市场主体开办推进“立申立得”“即申即得”。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全流程管理,推行企业开办一体化集成办理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税务局、县人行,县属有关单位)

12.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企业注销流程,提升简易注销登记应用比例;深化推行强制注销制度,实现强制注销工作全程线上办理;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全面落实歇业制度实现歇业申请、歇业政策供给、歇业监管、歇业恢复闭环管理。市场监管局,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医保局、大数据局、税务局、人行,县属有关单位)

(四)着力推行投资项目审批极简模式

13.深化“标准地”改革。完善“标准地”指标体系,严格“标准地”负面清单审核,规范“标准地”出让,确保新批工业用地100%按标准地出让探索“标准地”改革向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延伸。发改局、经商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建设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丽缙园)

14.试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试行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建立招商项目预评审制度。探索1个以上项目“拿地即开工”。经商局、县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气象局、科技局、丽缙园)

15.推行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制度。根据省主管部门规定,推进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工作。文广旅体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县属有关单位)

16.优化建筑许可办理便捷度。推行建筑设计方案核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内容同步办理,提升施工许可“多合一”办理便捷度,实现施工许可“立等可载可用”。建立分阶段施工许可审批制度,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在确保质量安全前提下可申请分阶段施工许可。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属有关单位)

17.推进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多合一”集成改革。建设项目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过程中,归并规划选址论证、耕地保护暨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节地评价等4项论证事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技术论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县建设局、林业局、气象局)

18.推进“最多评一次”改革。开展涉企强制性鉴定评估事项清理,联合评定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水资源论证的评估评价事项,推进单个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县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发改局、建设局、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气象局、科技局、丽缙园

19.推进涉水审批“一件事”改革。集成涉河建设、水土保持、取水许可等审批事项,按照“一次申报、一本报告、一次审查、一件批文”开展并联审批,完成涉水审批“一件事”改革试点并推广。(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人防办)、县气象局、县科技局)

20.深化测绘“多测合一”改革。按照“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的原则,分阶段整合测绘事项,统一技术标准,制定测绘成果范本,强化测绘成果质量监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科技局、丽缙园)

21.深化竣工验收“多验合一”改革。对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含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人防工程验收、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建设工程规划核验和建设用地复核验收、档案验收等7个事项统一验收。探索工业工程项目分期竣工验收改革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采用单独验收方式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可单独投入使用。(县建设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气象局、县科技局、丽缙园)

22.推广应用有效投资e本账系统。推广应用有效投资e本账系统,根据省发改委统一部署开展自上而下贯通工作。(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银保监组,县属有关单位)

23.优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服务。深化水电气网办理“多合一”改革,推进市政公共服务接入工程涉及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推进水电气网业务联合现场勘查、协同施工、限时办结,贯通全县外线施工联审功能,原则上受理后不超过3个工作日办结。完善电力不间断供给保障措施,提升供电可靠性。(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供排水公司、供电公司、天然气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华数公司,县属有关单位)

(五)全方位开展营商办事便利化行动

24.优化财税服务。持续推进“税务中台”建设构建“四位一体”智慧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提升纳税便利度拓展“指尖办税”,实现办税缴费100%可“网上办”、“掌上办”。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浙里办票”应用拓展财政电子票据社会化应用场景,推进企事业单位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工作。推行“多税合一”改革,持续优化完善企业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功能,探索更多税(费)种合并申报;推广一键退税;持续完善纳税“一键申报”便捷功能,推广“一键退税”,压减年纳税次数在4次以内,将年纳税时间压缩至90小时以内。(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档案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建设局、县人行,县属有关单位)

25.深化“多报合一”改革。推行市场监管、税务、海关、商务等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拓展“多报合一”年报领域,扩大合并事项范围,提高年报数据准确性和交易透明度,提升年报数据综合监测分析能力,实现市场主体年报“数据同源、监管协同”。(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县税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缙云海关,县属有关单位)

26.优化不动产登记。推广“不动产智治”场景应用,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公证”服务,推广不动产买卖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业务,探索多业务合并办理模式。拓展不动产电子证书(证明)在各领域的应用,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实现全程无纸化办理,2023年底前,不动产电子证书(证明)生成量1万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税务局、县建设局、县司法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27.深化工业产品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食品相关产品等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检验检测“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进一步规范优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施机制实行企业营业执照变更和注销与生产许可证关联事项一体联动办理。(市场监管局)

28.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创新行动。打造公共资源交易全生命周期数字见证及代理机构进场行为管理新模式,深化“规范透明、智慧高效”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确保无感监测招标投标指标达全省首位。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县属有关单位

(六)提档升级全周期为企服务机制

29.推进政府职能变革重塑。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及时动态调整各部门权责清单完善权责清单履责方式和追责情形。对清单之外违法设定或行使权责事项、变相行使已取消或下放的权责事项等情形责令改正并依法依规追责。(县委编办,县属有关单位)

30.提升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迭代升级项目投资“全程代帮办”品牌,加强县、乡、村代办服务网络,提升投资项目审批代帮办服务,推进代办服务向“企业设立”和“竣工验收”两端延伸。县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县财政局,县属有关单位

31.建立健全审批问题解决工作机制。加强12345信访热线、企业综合服务应用(企业码)、政务服务“办不成事”反映专窗、营商环境测评等平台应用,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提升交办整改效能,发挥企业涉审问题协调分析会制度作用,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推动改革。建立企业涉审问题协调分析会制度,按月收集梳理问题,及时协商解决。持续推进5+X企业涉审问题协调工作机制。县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县经商局、县信访局、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丽缙园,县属有关单位

32.健全惠企政策直达和服务机制。推广“惠企政策直达”、“丽即兑—政策找企业”应用,推进惠企政策精准直达、高效兑现,实现惠企政策一网发布,一网通办。深化“百名干部助百企”精准服务活动,开展“小微你好”暖企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健全企业诉求“动态收集—分类交办—限时化解”机制,完善“135”诉求办理体系。建立缙云县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开展“微营商”提升行动。县经商局、县委改革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融媒体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县大数据局,县属有关单位

、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环境建设工作,落实本部门优化政务环境建设主体责任,按照攻坚行动方案和攻坚任务清单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二)强化创新改革。鼓励各部门根据缙云实际大胆探索,借鉴国际、国内营商环境排名靠前经济体、城市(地区)的先进理念和做法,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创造更多可行管用的特色经验做法,聚焦群众和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解决政务信息共享等难点问题,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

(三)加强督查考评。对照方案要求,紧盯各项任务指标,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县放管服办牵头在重要节点及时对台账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和“回头看”,确保及时整改、及时纠正到位。加大综合督查、专项巡查、执纪监督等力度,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持续开展政务环境评价,将政务环境指标纳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考核内容,提高考核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附件:缙云县全面优化提升政务环境2023年重点攻坚任务清单


附件

 

缙云县全面优化提升政务环境2023年重点攻坚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重点任务

  

主要指标

完成时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更高标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推进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完成行政许可清单内事项的实施规范编制、新版办事指南公布工作;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清理整治变相许可,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

清单内事项的实施规范编制工作完成率达到100%新版办事指南发布到位。

2023年底

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司法局

编办、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属有关单位;

落实行政备案规范清单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应用推广行政备案事项的统一办理平台。

行政备案事项100%实现可网上办理,实行动态管理。

2023年底

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司法局

编办、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属有关单位

加强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积分制考评办法,持续提升办事服务水平,深化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强化政务服务现场标准化管理,实现功能布局规范化、事项办理标准化、办事手段数字化、办事场所舒适化、人员队伍专业化。

全县50%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成“花园政务大厅”。

 

2023年底

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

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属有关单位

落实《全省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意见》,推动行政办事员队伍职业化体系建设。

行政办事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人次比率20%

2023年底

人力社保局

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

 

 

2

深化政务服务“就近办”

建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工业园区延伸,深化政银合作

推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应用,制订“就近办”高频事项指导目录,推动事项落地。

 

2023年底

 

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编办、民政局

大数据发展中心、农商银行,县属有关单位

深化党建联建推进政务服务提质扩面。

新增跨省服务事项20项以上,新增服务网点5个以上,累计跨省服务事项120项以上。

2023年底

行政服务中心

组织部、侨办、工商联,县属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3

深入推进便民利企“一件事”集成改革行动

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推动更多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整合申请表单、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实现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

根据省级部署,做好全年新上线的10个高频“一件事”认领和推广工作。

2023年底

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大数据发展中心

县属有关单位

 

 

 

 

4

 

大力促进政务服务体系数字化建设

 

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聚焦市场监管、建设、公安等领域涉企事项,推动更多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提升大厅窗口应用覆盖面探索视频帮办代办

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保持85%以上。

 

2023年底

 

大数据发展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

县属有关单位

依申请政务服务办件高质量“一网通办”率达85%以上。

推动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城市及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地区之间“跨省通办”。

落实“长三角通办”自助办事项应用。

2023年底

大数据发展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

发改局、县属有关单位

持续推广“浙里办”办事体验,广智能问答、智能推荐、智能搜索等功能应用。

广浙里办应用。

20236

大数据发展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

县属有关单位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好办易办”,重点聚焦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建设等领域高频涉企事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简表单、减材料、优流程。

聚焦省级公布的高频涉企事项,开展简表单、减材料、优流程相关工作。

2023年底

 

大数据发展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

县属有关单位

 

5

推动“无证明化”改革扩面提质

推动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所需证明材料,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部门核查、告知承诺等方式替代;推动“无证明化”改革向更多公共服务领域延伸。

通过信息共享、部门核查、告知承诺制等方式办理证明事项的办件量比率达90%

2023年底

司法局

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属有关单位

6

加快数据共享应用体系建设

以公民身份号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面关联群众和企业常用证照信息,推动能够共享获取的政府部门核发材料一律免于提交

落实电子营业执照集成的涉企经营电子许可证应用

2023年底

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属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档案馆均可提供档案电子出证服务,实现档案证明服务无纸化

可提供档案电子出证服务

2023年底

档案馆

/

推进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应用,加强对公共数据的应用管理

落实推广开放数据的应用

2023年底

大数据发展中心

县属有关单位

 

 

7

 

 

 

优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

全面推行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

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覆盖率达100%

2023年底

 

 

 

 

公安局

 

 

 

 

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属有关单位

配合做好浙里警察叔叔服务专区建设及应用推广工作。

应用贯通率100%

20238

推广应用公安机关证件照片“一窗通拍、全域应用”。

公安机关实现比率50%

2023年底

推动落实货运车辆进城通行证“一网通办”、“一城通办”、“全省通办”。

货运车辆进城通行证实现比率100%

全面推广应用车辆注销“一件事”实现车辆报废注销“掌上办”、“跑零次”。

推广应用比率100%

8

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

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范围,推动“多卡集成、多码融合、一码通用”推广电子社会保障卡的应用。

电子社会保障卡人口覆盖率达69%,根据省要求推广社会保障卡特约商户

2023年底

人力社保局

大数据发展中心

9

推进政务服务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配合市中心完善丽水市政务服务一体化智治系统。

/

202311

行政服务中心

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属有关单位


运用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一网通办”工单处理结果完善问题闭环处理机制加强问题整改的监督查评持续提升问题整改质量。

问题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2023年底

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大数据发展中心

信访局,县属有关单位

10

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完善统一接收、及时分流、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督办督查、评价反馈的工作机制,实现标准化运行

设立营商环境“县长热线”。

20236

信访局

县属有关单位

问题按期办结率99%以上

2023年底

群众满意率95%以上

2023年底

11

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

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基本实现“一日全办结、开办零成本”;优化前置审批和企业登记办理流程,提升外资企业登记便利度市场主体开办推进“立申立得”“即申即得”。

企业开办一日办结率达90%

2023年底

市场监管局

公安局、人力社保局、住房公积中心、医保局、大数据发展中心、税务局、人行,县属有关单位

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全流程管理,推行企业开办一体化集成办理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一件事”集成化办理。

企业开办全流程网办率90%营业执照(不涉及许可)办理时限不超过1小时,网办率高于98%新设市场主体增速高于12%

2023年底

市场监管局

县属有关单位

12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优化企业注销流程,提升简易注销登记应用比例;深化推行强制注销制度,实现强制注销工作全程线上办理;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落实歇业制度

企业简易注销占比达到70%以上。

2023年底

市场监管局

人力社保局、住房公积中心、医保局、大数据发展中心、税务局、人行丽水中心支行,县属有关单位

 

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压缩至20破产注销,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可按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无需公告。

2023年底

市场监管局

实现歇业申请、歇业政策供给、歇业监管、歇业恢复闭环管理

2023年底

市场监管局

实现一般企业注销一件事集成化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注销纳入一件事办理。

2023年底

市场监管局

县属有关单位

 

 

 

13

着力推行项目投资审批极简模式

深化“标准地”改革

深化标准地改革,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探索标准地改革向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延伸

除负面清单外,新批工业用地100%按“标准地”出让。

2023年底

发改局

经商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丽缙园

14

试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

试行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建立招商项目预评审制度。

探索1个以上项目“拿地即开工”。

2023年底

经商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气象局、科技局、行政服务中心、丽缙园

15

推行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制度

根据省主管部门规定,推进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工作

/

2023年底

文广旅体局

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

16

优化建筑许可办理便捷度

 

建筑设计方案核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同步办理

/

20236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属有关单位

施工许可多合一办理

施工许可立等可载可用

20236

建设局

县属有关单位

建立分阶段施工许可审批制度,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在确保质量安全前提下可以申请分阶段施工许可。

探索1个以上项目实施分阶段施工许可

2023年底

建设局

县属有关单位

17

推进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报告编制多合一

建设项目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过程中,归并规划选址论证、耕地保护暨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节地评价等4项论证事项。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技术论证,按照《浙江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统一编制一个论证报告。

20236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改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建设局、供电公司

 

 

 

 

18

 

 

推广涉企鉴定评估“最多评一次”改革

开展涉企强制性鉴定评估事项清理推进单个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评估评价多合一改革

出台《涉企鉴定评估及免评估事项清单》

2023年底

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

发改局、建设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气象局、科技局、丽缙园

19

推进涉水审批“一件事”改革

集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取水许可等涉水审批事项一体服务。

企业涉水审批一件事改革项目比例50%(试点地区指标),服务满意度95%

2023年底

水利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气象局、科技局、

20

深化测绘“多测合一”改革

按照“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的原则,分阶段整合测绘事项,统一技术标准,制定测绘成果范本,强化测绘成果质量监管。

房屋调查机构基于“多测合一”成果进行房屋权属调查和产权面积计算,不得另行开展房产平面测量或房屋实地勘丈并收取测绘费用。

2023年底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局、水利局、气象局、科技局、丽缙园

21

深化竣工验收“多验合一”改革

 

 

 

 

对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含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人防工程验收、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建设工程规划核验和建设用地复核验收、档案验收等7个事项统一验收。

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终验。

20236

建设局

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气象局、科技局、丽缙园

探索分期竣工验收改革,对工业工程项目,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试行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采用单独验收方式,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可单独投入使用。

有条件的可探索试点分期竣工验收

2023年底

建设局

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丽缙园

开展新建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落实工程质量缺陷保险项目试点任务

22

推广应用有效投资e本账系统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工程建设现场管控、不动产登记等应用互联互通

根据省发改委统一部署开展自上而下贯通工作。

2023年底

发改局

统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银保监组,县属有关单位

23

优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服务

深化水电气网办理“多合一”改革推进市政公共服务接入工程涉及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推进水电气网业务联合现场勘查、协同施工、限时办结。

全市外线施工联审功能,原则上受理后不超过3个工作日办结。

2023年底

建设局

交通局、供排水公司、供电公司、天然气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华数公司,县属有关单位

完善电力不间断供给保障措施,提升供电可靠性

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12天以下,供电可靠率99.96%

2023年底

供电公司

       /

24

全方位开展营商办事便利化提升行动

优化财税服务

持续推进“税务中台”建设,构建“四位一体”智慧服务体系,优化办税流程,提升纳税便利度,拓展“指尖办税”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推广简易高频事项“掌上办”。

实现办税缴费100%“网上办”、“掌上办”,重点人群、重点事项掌上办比例超过60%

2023年底

税务局

/

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实现开票“授信制”管理,优化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管理。

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

2023年底

财政局、

税务局

 

/

 

推广浙里办票应用,推进企事业单位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

/

 

2023年底

财政局

档案馆、税务局、人行

推行“多税合一”改革,持续优化完善企业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功能,探索更多税(费)种合并申报;推广一键退税;持续完善纳税“一键申报”便捷功能,推广一键退税

压减年纳税次数在4次以内,压缩办税时间至90小时内。退税平均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内

2023年底

税务局

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属有关单位

25

深化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

在全面推行在市场监管、税务、海关、商务等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基础上,拓展多报合一年报领域,扩大合并事项范围,提高年报数据准确性和信息透明度,提升年报数据综合监测分析能力实现市场主体年报数据同源、监管协同

编制出台《缙云县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实施方案》。

20238

市场监管局

 

经商局、税务局、大数据发展中心、海关查验三科,县属有关单位

 

市场监管、税务、海关、商务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全市覆盖率100%

2023年底

 

 

 

 

26

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

广不动产智治场景应用,推二手房“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公证服务,推广不动产买卖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业务,探索多业务合并办理模式。

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服务抵押登记和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首次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不动产查封、注销、异议登记和涉企财产登记即办即结房地产开发项目首次登记材料压缩11%

2023年底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税务局、建设局、司法局、大数据发展中心

 

拓展不动产电子证书(证明)在各领域的应用。

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实现全程无纸化办理;不动产电子证书(证明)生成量1万份。

 2023年底

27

深化工业产品领域“放管服”改革

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确保同事项全同线同标同质办理;落实优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施机制,实行企业营业执照变更和注销与生产许可证关联事项一体联动办理。

 

 

 

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应用告知承诺审批。

 

 2023年底

市场监管局

/ 

推广浙里检平台应用,推进检验检测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

机构资质认定2.0系统上线率100%资质认定结构化标准应用率100%

2023年底

市场监管局

/

28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创新行动

打造公共资源交易全生命周期数字见证及代理机构进场行为管理新模式,深化“规范透明、智慧高效”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能力提升。

无感监测招标投标指标达全省首位。

2023年底

行政服务中心

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县属有关单位

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远程异地多点评标、CA数字证书互认

2023年底

行政服务中心

县属有关单位

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行为管理系统及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正式投入使用。

2023年底

行政服务中心

县属有关单位

29

提档升级全周期为企服务机制

 

推进政府职能变革重塑

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完善权责清单履责方式和追责情形,部门权责清单及时调整;开展摸底调查,指导督促各部门进一步规范权责清单设置,及时纠正违规设置的权责事项。

按照省要求推进县级部门权责清单动态更新完成率50%

持续推进

编办

县属有关单位

30

提升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

迭代升级项目投资“全程代帮办”品牌,加强县、乡、村代办服务网络,提升投资项目审批代帮办服务。推进代办服务向“企业设立”和“竣工验收”两端延伸。

代帮办涉企服务100%全覆盖。

2023年底

行政服务中心

县属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31

建立健全审批问题解决工作机制

加强12345信访热线、企业综合服务应用(企业码)、政务服务“办不成事”反映专窗、营商环境测评等平台应用,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提升交办整改效能,发挥企业涉审问题协调分析会制度作用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推动改革。

建立企业涉审问题协调分析会制度按月收集梳理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2023年底

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办)

经商局、投资促进中心、信访局、发改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丽缙园,县属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5+X企业涉审问题协调机制

破解企业在资产重组、零增地技改项目企业厂房总平面布置变更、不动产权证办理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023年底

行政服务中心

经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县属有关单位

32

健全惠企政策直达和服务机制

推广惠企政策直达“丽即兑—政策找企业”应用,推进惠企政策精准直达、高效兑现,实现惠企政策一网发布,一网通办。

市县全面贯通惠企政策直达应用,为企业降本减负10亿元以上。

2023年底

经商局

县属有关单位

深化“百名干部助百企”精准服务活动,开展“小微你好”暖企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健全企业诉求“动态收集—分类交办—限时化解”机制,完善“135”诉求办理体系。

力争年度企业诉求化解率达95%以上。

2023年底

经商局

县属有关单位

建立缙云县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问题需求为导向通过用户视角实地体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反馈问题、监督整改,有针对性地攻克全县营商环境短板弱项。

依托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问题交办机制,形成“体验、评价、反馈、整改、核验”的全流程闭环工作模式。

2023年底

县委改革办

人大办、政协办、组织部、融媒体中心、经商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属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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