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各相关单位:
根据《缙云县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缙科〔2023〕1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发放2023年度第二轮科技创新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时间:2023年8月21日(周一)9:00-16:00。
二、此轮发放科技创新券总额度为350万元,各类型企业申领额度上限分别为:高新技术企业4万元、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6万元、一般企业1万元。各类型企业在申领科技创新券时,按实际使用需求申领相应额度,不可超过此轮申领额度上限,超过部分将回收。
三、单个企业在一轮科技创新券发放中只能申领一次,重复申领无效。申领科技创新券后,须在11月21日前完成使用并提交兑现材料,逾期不再予以兑现,并收回科技创新券。
四、本轮发放的创新券,企业使用时可自行选择兑付方为企业或载体。使用范围、抵用折率、可用服务载体按《缙云县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执行。
各企业可登陆浙江科技大脑(网址:https://stbrain.kjt.zj.gov.cn/stbrain/)申领和使用科技创新券,在申领和使用过程中有疑问的可咨询缙云县科学技术局潜俊儒,联系方式:0578-3289611。
缙云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