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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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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缝纫机壳铸件及精加工自动化技改项目 |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东方镇深渡毛下园工业区 | 缙云县凯博缝纫有限公司 | 缙云县凯博缝纫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位于缙云县东方镇深渡毛下园工业区,专业从事缝纫机及配件铸件加工。企业于2015年9月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年产8000吨缝纫机壳铸件及精加工整治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原缙云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审查意见(缙环建[2015]68号),并于2017年9月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缙环验[2017]35号)。目前,企业实际铸造产能为“2台0.75t/a感应炉,产能6000t/a”。 企业拟投资1042万元,对现有缝纫机壳铸件及精加工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改造,淘汰手工覆膜砂造型等落后工艺,增加粘土砂旧砂处理线、粘土砂自动水平造型线、自动垂直造型线、半自动造型线、滚筒、抛丸等设备,新增粘土砂型铸造、砂处理工艺、滚筒工艺,优化厂区布局,并更换使用少量满足《废钢铁》(GB4223-2017)标准的废钢铁,不使用废不锈钢。技改后实施缝纫机壳铸件及精加工自动化技改项目。技改项目仅对工艺设备升级改造,不新增铸造产能,仍为年产6000吨缝纫机壳铸件。 | / | 我单位郑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缙云县凯博缝纫有限公司缝纫机壳铸件及精加工自动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废气:射芯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熔化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造型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滚筒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砂处理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及晾干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生活污水水质水量均不变,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依托现有项目排放口排放至周边水体好溪,不新建排污口。 噪声:对车间进行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车间的中央,并采取减震隔声措施;生产期间关闭门窗。 固废:炉渣、废砂、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周边集中再生企业进行再生处理;漆渣、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待鉴别,未鉴别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08 月 02 日 至 2023 年 08 月 08 日(5日)
公示时间: 2023-08-01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联系电话: 3315719 传真: 3315719
通讯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八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