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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757089545/2023-96317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3-08-23 17: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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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缙云县温泉谷体育公园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官店桥及延伸道路建设工程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城东区块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缙云县温泉谷体育公园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官店桥及延伸道路建设工程位于缙云县五云街道城东区块,跨好溪连接,西接规划好溪西路、延伸至鼎湖路,东接规划问泉路,终点在仙都景区黄帝温泉谷入口。新建道路全长 203.114m,其中桥梁 146m,道路宽度 29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基础、桥梁下部结构、桥梁上部结构,桥面系及其附属设施等。/施工期:施工期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运营期:道路建成后,运营期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可以达标排放。施工期: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尽量控制在作业区范围内进行作业,减小对植被的破坏;开挖的表层土壤可回用作绿化用土,不使用时应堆积并加围堰保护以待用;施工期要注重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尽量将挖填施工安排在非雨汛期,并缩短土石方的堆置时间;2、做好钻渣泥浆的处理,禁止将含泥沙、油污、生活污水、垃圾、废弃物排入水域;3、施工废水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临时生活设施租用当地民房解决;4、合理布置、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尽量避免夜间施工;5、落实洒水、围挡等扬尘措施,沿线不得设置沥青熬炼或拌合设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于施工生产,不能综合利用的及时外运;项目无余方;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营运期:1、做好道路绿化;2、路面、桥面径流均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保持路面清洁;3、限速禁鸣,预留噪声防治资金等;4、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定期清扫和洒水、绿化等;道路抛洒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收集处置;5、靠近河流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加固护栏、加强管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08 月  24 日 至  2023 年  08 月 30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8-23  

  •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 联系电话:  3315719      传真:  3315719  

  • 通讯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八楼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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