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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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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8-25 15:53:18  责任编辑:缙云县纪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2月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2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以高度政治自觉性,提高站位,强化落实整改责任。营造氛围,全员参与,先后组织召开5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巡察组反馈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反馈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工作的要求上来。局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工,带头抓好分管工作领域的整改,推动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件、了结1件;组织处理1人;诫勉1人,教育提醒1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理2人;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9项;收回违规资金2.19万元,其他资金6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学悟透。强调深入学习贯彻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学习的重要性,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进行专题学习,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并且举一反三,对2018年以来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深入开展学习研讨,提升学习质效。

(二)建章立制。建立完善单位内部会议、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夜学、第一议题等制度,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夜学等载体和平台开展集中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组织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思想理论水平。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编制《缙云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召开营商环境“无感监测”指标专题交流培训视频会,加强部门对无感监测指标的了解和认识,强化考核导向。

二、关于“重点工作推进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部门间的横向沟通对接。会同财政局及相关项目责任单位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会同文旅、经商、统计等部门加强对服务业企业的调研。

(二)修订完善制度。修改完善《缙云县山海协作援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缙云县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综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力度。

(三)深入基层,提高服务质量。会同经商局、统计局等部门对各服务业企业情况和各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情况进行充分摸排,落实主要服务业企业的政府部门服务员和“一对一”结对企业机制。

三、关于“担当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规划编制管理。要求未完成规划编制的单位作出说明,并限期整改到位,下一步明确要求各编制单位从6月份起每月25日前报送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对编制进度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加强重大项目的招引及管理。与经商局、投资促进中心做好对接沟通,迭代升级“产业招商一张图”,实行重大项目县领导领办、专人专班、每月进度通报晾晒等制度,强化问题项目督促督查机制。

(三)丰富各类宣传日的活动内容。通过“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形式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持续扩大信用宣传日、世界粮食日、节能宣传月的影响力。

四、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开展培训。邀请县司法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朱海挺针对规范性文件办理流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处罚流程等事项进行专项的培训,提高全体干部法治意识。

(二)用好法律顾问。针对案卷法律适用不严谨、合同法律顾问审查个别缺失等问题,分别通过“涉公合同一体化系统”和重大执法案卷送法律顾问审查等形式,进一步突出法律顾问的作用。针对法律适用错误,行政规范文件脱管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述法工作报告雷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进行自我批评,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及时更新宣讲团成员。印发《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成立“8090”宣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宣讲团活动制度的通知》,明确宣讲团活动方式、活动时间、活动内容,并结合局人员调动情况及时将新进人员加入到宣讲团。

(二)制定通报制度。出台《缙云县发改局关于印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通报内容、通报形式,每季度末将局干部职工“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在局浙政钉工作群中进行通报,并对未完成任务的干部名由分管领导进行提醒,并对一名发表不当言论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多个问题合并处理)。

(三)强化案卷管理。修订完善《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设置专门的档案室,由专人负责档案室相关档案的维护及整理。针对档案丢失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六、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处理干部。对粮食收储公司两名干部违规接收供应商宴请旅游,县纪委监委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发改局在支部会上予以了通报,收回违规资金并给予两名同志扣除2023年度20%的年终奖金。

(二)收回违规使用资金。收回超标准接待的使用的费用,并上交县财政账户,同时对相关人员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举一反三,对2018年以来公务接待费用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

(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邀请县财政局工作人员针对公务接待标准、出差报销、政府采购等业务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财经纪律意识。

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业务学习。对不规范行为立即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违规支出金额责令予以清退。组织开展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二)建立健全制度。修改《缙云县发改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出差管理,确保差旅费审批、报销程序规范。

(三)全面应用浙里报系统,规范差旅报销、培训费审批结算,严格遵守财政纪律和相关培训费使用规定。

八、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制度。修订完善《县发改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规范公车维修审批程序,对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报销流程等进行明确规定,并强化日常监督。

(二)加强业务理论学习。邀请县财政局工作人员针对差旅报销、政府采购流程等事项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学习《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

(三)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表态将严格执行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对大额宣传品的采购需经党组会研究同意,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九、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提高对固定资产的排摸。委托杭州慧希金科技有限公司对局机关开展固定资产盘点,该登记的登记,该报废的报废。

(二)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国有资产出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核实2019年至2023年期间,马渡、东渡、新建、舒洪、五云等粮库出租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拍租,租期为3年,收回逾期为缴纳的租金6万元。

(三)进一步规范国有房产出租行为。组织干部学习《缙云县国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涉公合同管理,将国有房产出租管理工作纳入年底考核。

十、关于“工会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业务学习。组织工会及单位会计人员学习《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的学习,加强对工会会费收缴、支出标准等业务知识学习。

(二)收回违规发放费用。收回超标准发放福利816.25元,并对工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原工会会计调离岗位。

(三)强化对工会的监管。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局机关纪律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工会财务的监管力度,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工会账务进行督查。

十一、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中介分配及招投标监督管理。所有中介概算项目均通过丽水市网上中介超市进行公开竞价,加强规划编制实施管理,推进规划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监督各规划组织单位严格执行招投标法规制度,确保各项规划招投标工作规范

(二)强化项目的监管。加强项目审批后监管,审批科联合项目的主管部门定期开展项目进展情况督查。

十二、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每季度召开例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压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领导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职责,增强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增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意识。

(二)排查廉政风险点和民间借贷排查。组织学习《缙云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意见》,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对全体干部民间借贷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三)加强干部内部管理。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三、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召开党员大会,全体党员深入开展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规范做好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

(二)强化业务理论学习。邀请县委组织部干部针对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业务进行专题培训,支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星级管理的通知》文件进行对党费收缴基数,党员先锋指数互评程序进行了规范。

(三)严格执行夜学制度。继续推进每周夜学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由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主持开展,明确主题,注重形式多样,讲究学习效果,并落实专人做好记录。

十四、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编外人员的招录管理。严格按照缙编办函(2021)6号文件核定的编外用工数,按照人事部门的相关要求规范选人用人流程,开展编外用工的公开招聘工作。

(二)规范出入境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对《丽水市职工疗休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出入境管理相关的文件精神进行重新学习,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下一步,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纠正。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咬定青山不放松,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加强跟踪督办,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强化建章立制工作

强化监督管理,以刚性约束保障各项政策制度执行到位,严格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控。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268912;邮政信箱321400;电子邮箱chxiong1975@163.com。

中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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