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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缙云县中医医院党委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8-25 16:13:23  责任编辑:缙云县纪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1月1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缙云县中医医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缙云县中医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缙云县中医医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班子是否强化“四个意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医院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做到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措施细致、整改方法得当、整改时限明确。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落实好“一岗双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同步推进,力求实效。把整改的过程变成化解矛盾、谋划改革创新的过程,变成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水平的过程,变成凝心聚力、增强战斗力的过程。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批评教育12人次,谈话提醒25人次,书面检查2人;新制定制度23项,修改完善制度144项;收回违规资金10.3528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32.0489万元。

一、关于“思想建设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修改完善医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以及省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

(二)强化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半年一次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报告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定期讲党课,班子成员在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材料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并记录完整。同时每季度对“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通报。

(三)规范政务新媒体使用。严格执行各级关于新媒体工作的要求,建立医院新媒体管理制度,明确发布审核机制,并组织学习通讯发布有关规定,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严谨性和保密性严格审核把关。

二、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增强班子凝聚力。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党委书记和院长定期沟通制度、分管领导向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制度,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班子成员理论学习,不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组织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形成合力。

(二)降低医院负债率。以二级甲等医院复评、三级乙等医院创建以及医院迁建为契机,以综合目标考核为抓手,调动全院干部职工积极性,2023年1-4月业务收入同比增长,资产负债率大幅度下降。

(三)提高党组织吸引力。结合等级评审工作,将党建相关内容列入应知应会手册,评审期间组织检查并抽问,并通过主题党日集中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党建知识的掌握。同时鼓励优秀人员入党,截至2023年4月底,总院储备入党积极分子16名,入党申请人14名。

(四)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每月开展医德医风考评,依托主题党日活动以及中层干部会议组织学习《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观看《榜样7》栏目视频。完善谈心谈话制度,2023年3月领导班子对新提拔的中层干部谈心谈话,5月初分管副院长对各临床科主任谈心谈话。同时于2022年10月18日至19日组织全院人员开展礼仪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

三、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

(一)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发挥门诊志愿服务队作用,每天对来院患者进行智慧结算指导和普及,并将智慧结算率纳入每月综合目标考核指标,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开展互联网+医疗和互联网+护理。

(二)深入推进减费惠民工作。一是在收费方面组织医保管理员、科主任、护士长进行医保知识培训学习并传达到科室人员,各科室严格执行医保收费标准,不定期开展抽。二是在民生实事方面对各分院院长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与乡镇的配合度,合力完成2023年民生实事任务。

(三)从严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对2020年以来在省、市、县开展的疫情防控督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均已在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制订《缙云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奖惩管理办法》进行惩处。同时根据防控政策及时调整防控措施,组织对相关防控规定再学习再落实,积极高效完成新冠病毒感染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四、关于“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持续推动改善二公绩效考核及综合改革指标。每月对数据进行汇总填报,在临床科主任例会上进行通报和分析,并将相关指标列入科室的月度绩效考核以及综合目标考核。2023年以来业务收入、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资产负债率、门诊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住院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住院医疗收入比例、门诊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门诊医疗收入比例等数据均有改善。

(二)扎实做好“二甲中医院”复评和争创“三乙中医院”。一是2023年4月19日-21日圆满完成了“二甲”复评的现场评审工作。二是持续促进相关指标提升,如提高高知党员占比、降低住院次均费用等,并邀请上级质控专家来院指导,组织人员到各地医院学习交流,每周对“三乙”创建工作进行分析。三是2023年4月正式成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缙云分院,在妇科、肿瘤科、心血管科、消化科(内镜中心)开展合作,提高学科综合能力。

(三)深入推进医共体建设。一是加强同质化管理,根据各分院的业务发展需求调整总院下沉医师,开展对分院医师技能培训和全-专科联合病房建设。二是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季度开展督导。三是针对分院财经管理,组织召开医共体全体人员财务会议,进一步规范医共体内部的财经纪律。四是针对医共体多次违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加强日常监督提醒。

五、关于“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定向培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渠道招聘人才,根据《缙云县卫生健康部门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奖励办法》,引进学科带头人和硕士研究生。并派出26名医师在外规培作为医院人才储备,同时进一步提高中级职称人员比例。

(二)强化学科统筹引领。一是成立博士工作站,依托工作站资源优势开展科研课题、论文、新技术新项目的指导。二是深化与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结对合作,加强中医特色专科建设,根据工作部署开展新一轮重点学科申报。三是针对妇产科缺少核心竞争力,督促科室制定科室三年发展规划,依托上级专家帮扶,新开展面部刮痧+中药面部湿敷及中医手法通乳等多项中医适宜技术,同时建立长效下乡机制,不断提升县域影响力。

(三)强化智慧医院建设。纳入丽水市卫健委组织的全市县级医院智慧医院统一建设,包含实现互联互通四乙、智慧管理2级、智慧服务2级等评级所要求的信息系统及模块。2023年2月14日完善“掌上医院”中“体检查询”功能,3月3日增加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功能。

(四)做好职工社保基数缴纳。自2022年1月起医院对职工社保基数足额缴纳,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对接,研究补缴方案。

六、关于“中医特色发挥仍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加大名医建设力度。根据医院特色专科建设和发展规划柔性引才,引进研究生和学科带头人,另有1人入选第三期丽水市绿谷医坛新秀培养对象,并鼓励在职人员报考在职研究生。选派临床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中医,有10名中医相关人员在上级医院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同时依托3个省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及下沉专家,通过师带徒模式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

(二)加强国医馆建设。自2023年4月起,部分省级中医专家来院坐诊时间由一天增加为两天,并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宣传栏以及中医药文化“四进”活动,加大对国医馆坐诊专家的宣传力度,2023年1-3月份国医馆收入同比提升。

(三)加快改善中药收入占比。一是将中药饮片收入纳入月度综合目标考核指标,每月进行通报,2023年1-4月中药收入占比提升。二是自2023年6月起,结合全-专科门诊建设,总院下沉医师以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中西医医疗实践等内容为主要方向,并于2022年底在医共体内推广使用新冠病毒感染防疫方、治疗方及咳嗽方、咽炎方等,拟定本院协议处方集。三是积极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2023年1-4月组织中医药人员下乡共开展中医类健康宣教6场次,惠及群众800余人次。

七、关于“形式主义一定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

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在制定医院相关工作方案、文件及制度时,结合医院实际,杜绝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现象,并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可操作性。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每年述职述廉时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其他个人重要事项按要求及时报告。三是2022年3月修订完善了医院内审制度,审计工作由相关部门来院开展。四是对医院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并印发各科室。

八、关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医疗收费。一是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对《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学习,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科主任、护士长、医保管理员切实落实好相关工作。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制订了《医保审核监督管理制度》,修订了《医疗费用日常检查登记表》,并严格落实执行各项医保管理制度。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各科室严格按照医保收费标准对每位出院患者进行费用自查,再由医保办审核无误后办理出院手续。四是加强日常巡查。不定期对在院患者收费情况进行抽查,堵塞漏洞,降低风险,每月进行问题梳理,每季度通报问题情况并落实整改。

(二)把关中药饮片质量。对库存所有中药饮片进行排查,对等次不符的中药饮片按要求进行调价,并修订完善《中药饮片采购制度》和《中药饮片入库验收制度》,组织中药房全体人员进行学习,同时严格落实《丽水市优选饮片等级标准》,目前院内所有中药饮片价格均严格按规定执行。

九、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绩效工资、各类补贴的发放及报销。一是停止对分院院长月度综合目标考核奖的发放,积极配合县卫健局制定考核方案。二是停止减免医院干部职工门诊诊查费。三是自2022年起停止退休返聘人员享受年休假待遇,并完成对全院2022年度津贴补贴的自查。四是完成对违规发放差旅费问题的全面清理。

(二)及时清退违规支出,加强财务知识学习。一是清退费用。如清退分院院长月度综合目标考核奖;清退医院干部职工门诊诊查费;清退2名退休返聘人员违规享受的年休假待遇;清退总院不合规报销及分院违规发放的车补、工会节日慰问。二是加强学习。如召开医共体全体人员财务会议,强调财经纪律,选派财务科骨干参加各类财务培训,并在平时工作中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学习。

(三)追究人员责任,开展批评教育。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对3人进行批评教育,对2人进行谈话提醒。

十、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松懈”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财务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对于超过报销时限的费用不再予以报销。二是自2022年起,七里分院的村卫生室公共卫生规范签约费已计入村卫生室当量,不再另外发放。三是加强对各分院财务工作的督导,每月对分院报送的账目进行审核,每季度汇总督导单,每年度开展医共体考核。

(二)规范财务支出。一是对未签字的审批单、认证费进行审核补签。二是根据外请专家的职称及手术级别制定本院外请专家费用相关标准,并按标准支付费用。三是规范医共体审批流程,强化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支付审批流程,避免审核把关不严的情况发生。

(三)规范销账程序。2023年5月销账明细经医院党委会通过,资产清查清单已报送至县卫健局,按程序销账。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和项目建设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一是针对医学检验外送服务,于2023年1月13日进行采购项目招标,签订合同。二是针对医疗设备采购合同严格按文件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三是组织学习采购、招投标制度,强调严格遵守采购管理制度和招标程序,1人作书面检查。

(二)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一是后勤保障科组织对科室相关制度讨论完善并学习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流程,确保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和招投标流程,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二是加强分院财务管理,组织召开财务问题培训会,对财务制度、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会等相关政策进行培训。

十二、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执行党纪政务处分。落实党委院务公开制度,对需要通报的信息按规定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加强党务人员日常业务知识学习,要求党务干部积极报名参加上级有关培训,提高业务综合能力。

(二)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利用周会、行政例会、科室晨会等形式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如对全体中层干部进行节前集体廉政谈话,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违法违纪案例警示学习,各分管领导对新任免的中层干部开展任前谈话,组织开展廉政查房等。

十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记录。组织党政领导班子集中学习《纪实手册》填写要求,规范执行“一岗双责”汇报制度,提醒班子成员及时记录,详实记录工作开展的时间、地点、纪实内容、纪实项目等内容,不断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地生效。自2023年起《纪实手册》统一集中保管。

(二)明确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向上级部门咨询学习,每年按规定制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责任分解文件,党委书记履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加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坚持排查全覆盖,坚决把好防控关,2022年12月底前已对岗位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并于每年年底前重新梳理排查,同时修订完善医院《廉政风险排查评估制度》并印发全院各科室。

(四)充分发挥医院纪检监察室作用。2023年4月对纪检监察室人员进行调整,5月初参加上级组织的纪检干部轮训。完善网格化监察体系,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每月开展廉政大查房,推动行风建设走深走实,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纪律和医德医风等督查,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四、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加大高知群体党员培养力度。发展党员名额向高知人员适当倾斜,并在医院高级职称评审细则中加入优秀党员加分项,激励高知人员入党。

(二)规范党组织生活开展。组织医院党务干部开展党务工作培训,每次支委会、党员大会等活动前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加强理论学习,并严格按标准做好支部会议各项记录。医院党委对各支部开展督查,加强对各支部日常监督与指导。同时严格执行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发放。

十五、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组织学习关于印发《缙云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缙组通〔2020〕2号)、《缙云县卫生健康系统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缙卫党〔2021〕10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中层干部选拔工作。

(二)规范分院干部借用。对借用的干部进行梳理,对总院亟需的医疗技术人员,向主管部门汇报,通过公开选调等方式进行分流安排。

(三)规范出入境证件管理。严格执行出入境证件集中管理制度,督促遗失证件的职工办理注销手续。

十六、关于“外请专家支出不规范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规范外请专家支出。全面梳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财务人员对财经纪律执行工作的认识,把财经纪律执行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于外请专家支出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并积极与合作医院对接,由专家先开具劳务发票后再进行支付。

十七、关于“监督机构履职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加强院监会规范化管理。2023年4月10日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自身定位和工作职责,坚定政治站位,加强学习,提高履职意识和水平,主动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收集职工意见建议等事务,规范医疗工作从业行为,预防医疗行业腐败现象发生,推进医院健康有序发展。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缙云县中医医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进一步强化措施、夯实各级责任,确保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牢牢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为推动医疗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政治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作风保障、纪律保障和制度保障。

三是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开创高水平强院建设新局面。紧紧抓住巡察整改与医疗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结合点,大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奋力将医院建设成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社会认可的现代化中医医院,为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缙云贡献更多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8-3122990;邮政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迎晖路18号,邮编:321400;电子邮箱:A3199422167@163.com

 

中共缙云县中医医院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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