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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和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建立健全我县就业创业长效机制,根据缙政办发〔2016〕4号、丽人社〔2018〕333号、丽人社〔2020〕99号、丽人社〔2022〕2号、缙人社发〔2023〕6号等文件精神,对重点人群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现将享受补贴的创业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9日共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缙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8-3011522
姓名 | 补贴类型 | 创业实体 | 补贴金额 (元) | 备注 |
梅凯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丽水市众小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 | 10000.00 | |
合计:壹万元整 | 10000.00 |
缙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