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000台数控锯床技改项目 |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姓汪村 | 缙云县华富铸造厂(普通合伙) | 根据市场需要,企业拟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购置数控车床、数控加工中心、摇臂钻、叉车、焊机、数控铣床、机械臂、铲车、台钻等设备,用于实施年产1000台数控带锯床技改项目。 | / | 焊接烟尘经移动焊烟收集器处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调漆、喷漆、晾干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打磨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生产废水经格栅、调节、混凝沉淀等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合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后纳管。 | 焊接烟尘经移动焊烟收集器处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调漆、喷漆、晾干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打磨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生产废水经格栅、调节、混凝沉淀等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合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后纳管。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09 月 13 日 至 2023 年 09 月 19 日(5日)
公示时间: 2023-09-12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联系电话: 3315719 传真: 3315719
通讯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八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