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城区适老化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331122000000/2023-96869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8-29

文号:缙政办发〔2023〕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缙云县城区适老化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缙云县城区适老化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切实改善我县城区老年人生活环境,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打造更有温度更人性化的暖心之城,结合缙云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部署要求,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打造“浙里康养”金名片的实施意见》《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城市发展建设和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中突出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系统开展缙云城区适老化改造行动,力争实现缙云县适老化改造工作在全市当排头、在26县走前列、在全省争一流的目标,构建具有缙云特色的适老化改造体系,以“小改造”撬动“大幸福”,为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美好缙云注力赋能。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适老化改造中的引导作用,制定适老化改造行动计划。鼓励市场挖掘新的养老需求,积极引导市场、社会、家庭、个人多元参与,形成合力,实现适老化改造全民共建共享。

坚持试点先行,分步推进。整体部署与分区实施相结合,在城区开展社区适老化改造样板示范点建设,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分步实施,让适老化改造更科学合理,落地见效。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聚焦老年人最关心、最盼望、最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坚持实用性、普惠性,合理制定改造方案,做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确保实施落地后发挥长效作用。

坚持目标量化,清单管理。条目式梳理改造项目清单、具体实施内容、行动目标和部门职责,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便于监督、考核、评价。

三、主要目标

围绕老年人“出行、居住、生活、服务”等场景因地制宜逐项明确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内容,实现城区通行无障碍、亮化全覆盖,户外安全有保障;合理利用空间完善老年人公共活动场所和涉老服务配套设施,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提升敬老社会文化,切实增加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有效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显著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

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个,制定《缙云县适老化改造标准规范》。到2023年,完成东门小区、西桥社区改造示范样板建设,实现城区适老化设施覆盖率30%以上,2024年实现城区适老化设施覆盖率60%以上,202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县卫生健康局(老龄办)牵头,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建设局、五云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畅行”行动,实施通行无障碍改造

老旧小区或新建小区公共区域进行无障碍改造或建设,满足老年人及行动不便人员基本的安全通行需求,鼓励既有多层无电梯住宅加装电梯或安装爬楼代步器等辅助设施。商业、医疗、银行及其它公共场所出入口加强无障碍改造。新建城市道路强化无障碍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城区现有人行道及背街小巷进行系统性无障碍改造提升,破损路面及时修补、障碍物及时清理,实现公共场所、主要道路、主要活动场所及住宅之间无障碍通行。公交车站亭改造提升,增设等候座椅等。(由县建设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五云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亮灯”行动,完善照明指示系统

对老旧小区主要道路、公共活动场所、公共游步道及一些阴暗死角处加装路灯等,定期对城区背街小巷开展路灯情况摸排,完善道路照明系统,及时对故障路灯以及老旧线路进行维修、更换。对公共场所指示、标识系统进行适老化改造,特别是安全通道、公厕、急救点等的指示标识,重点对大型交叉路口的安全岛、隔离带、信号灯等进行适老化改造和提升。实现亮化全覆盖,指示更醒目,保障老年人出行安全。(由五云街道牵头,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守护”行动,加强户外安全保障

公共活动场地、社区卫生室及交警、公安、消防、综合执法等部门巡逻车上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用于紧急救治的移动医疗装置,每年定期开展使用培训。临空、临水的活动场所、踏步及坡道等增设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护栏、扶手等。老年人活动场地周边及商业、医疗、银行等公共场所内增设无障碍卫生间,有条件的加装热水设备。(由县建设局牵头,县红十字会、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五云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宜居”行动,引导居家适老化改造

引导老年人家庭对室内环境和日常生活设施进行适老改造,包括对空间布局、地面、扶手、厨房设备、如厕洗浴设备、紧急呼叫设备等进行适老化改造和维修,有条件的将居家适老改造与信息化、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鼓励社会第三方参与建设,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和居民个人投资。对于特困、低保、低边的失能、高龄(80周岁及以上)及重点优抚对象居家适老化改造按照现行政策保障。(由县民政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建设局、五云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怡友”行动,优化公共社交场所配置

充分利用闲置空地,改造提升一批适老且符合无障碍标准的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社区按服务距离每200m配置1处老年人活动场地,户外的宜设置在向阳避风处。集中绿地内可统筹设置少量老年人活动场地。老年活动场地应平整、防滑、排水畅通,并设置遮阳、防雨和休息座椅等设施,轮椅可通达。(由五云街道牵头,县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健体”行动,完善健身场地和设施配备

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公园、绿道、广场等场地布局,增加健身活动空间,在老年人较聚集健身场地设置专用放置随身物品及衣物的设施,活动场地及散步道沿途增设或更新带有安全扶手和靠背的公共休息座椅,方便老年人健身锻炼和休息。增设有安全防护措施的公共健身器材及使用指导说明,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健身器材等设施的维护,确保安全使用。(由县建设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广旅体局、五云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惠养”行动,完善涉老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编制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既有的住宅小区未达到配建标准的,通过改建、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解决。统筹考虑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就餐点、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教育教学点等生活服务设施同址或就近建设,加强统一规划、集约建设、资源共享,提高老年人生活便利性。(由县民政局牵头,县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生健康局、五云街道、县国资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敬老”行动,提升全社会敬老文化

加大养老、孝老、敬老文化宣传,在公共场所及住宅楼加装宣传橱窗或电子屏。鼓励和引导商业、医疗、银行及其它公共设施内增设老年人专用休憩区或服务区,配备老花镜、放大镜、低位使用等各类方便老年人使用的工具设备,坚持线上服务和线下服务相结合,设立志愿者岗位,为老年人进行指导服务。成立敬老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应用培训、老年人安全知识讲座、老年人防诈骗知识与技巧宣传教育等学习活动。(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文明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商务局、人行缙云县支行、五云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缙云县城区适老化改造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城区适老化改造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明确部门分工,加强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根据分工,逐项明确具体任务及项目清单,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深化统筹整合,加强要素保障。注重加强城区适老化改造与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大花园建设、老城有机更新等工作的统筹结合,加强资源整合和集约利用。将城区适老化改造工作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保障范围。城区内闲置国资或集体用房优先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三)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居家养老设施适老化改造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社区治理体系的有机结合。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突出老年人需求,合理优化使用空间资源,从“全龄型、全人群”的角度去审视设计,实施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充分发挥县人大、政协民主监督作用,设立群众举报专线,形成人人监督的工作氛围,确保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地落实。

(四)加强总结宣传,注重示范引领。各部门要深入研究,细化和完善推进城区适老化改造的支持和配套政策;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形成适老化改造的标准体系,便于后期推广实施。加大对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认识,形成社会共识,营造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附件:缙云县2023-2025年城区适老化改造项目清单.docx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城区适老化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pdf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城区适老化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wps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