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文件要求,现对我乡制定《胡源乡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附件:胡源乡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试行).docx
联系电话:0578-3261636, 传真:0578-3199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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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胡源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