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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757089545/2023-97190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3-09-24 11: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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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一、概况................................................................(3)

(一)部门职责............................................................(3)

(二)机构设置........................................................................(5)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

(二)收入决算表(分单位)........................................................(6)

(三)收入决算表(分科目)........................................................(7)

(四)支出决算表(分单位)........................................................(7)

(五)支出决算表(分科目)........................................................(8)

(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11)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1)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2)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2)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2)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22)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23)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3)

四、名词解释....................................................................................................(29)

五、附件........................................................................................................(34)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县政府委托研究起草有关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组织制订并监督实施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制订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环境保护内容;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

3、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督促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分别制定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年度和规划期的实施议案;组织协调指导监管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制工作。

4、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噪声、振动、辐射、放射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对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收费管理和污染限期治理工作;负责本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负责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5、监督管理自然环境保护;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向县政府提出新建的各类县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等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6、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调查处理、协调解决辖区内的环境纠纷、污染事故、生态破坏和重大环境问题。

7、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规范;组织开展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和环境标志、有机食品认证及环保产品认定工作。

8、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组织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按规定审核或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登记表,审查可以作为原料的进口固体废物的申请书及环境风险评价报告书。

9、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申报重大环境保护课题;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引进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产业资质认可及环保设备的认证工作。

10、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监督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加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设;做好环境统计工作,组织编制环境状况公报及环境质量报告书,定期发布城市环境质量状况。

11、组织指导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法制教育,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抓好环保系统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本级)决算

2.下属缙云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单位决算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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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1,642.93万元,支出总计21,642.9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增加16511.54万元,增长321.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施项目增加、人员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625.8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2,50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00.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5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9,125.5万元,占收入合计42.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60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6.7万元,占10.61%;项目支出11,264.46万元,占89.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517.43万元,支出总计12,517.43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增加7386.04万元,增长143.9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31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8.0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17.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7%。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606.25万元,增长259.9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17.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65万元,占0.97%;卫生健康(类)支出65.79万元,占0.55%;节能环保(类)支出2,352.19万元,占19.74%;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9,300万元,占78.0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83.79万元,占0.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11.18万元,支出决算为11,91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9.9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89万元,支出决算为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95万元,支出决算为3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6.95万元,支出决算为5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69万元,支出决算为1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已按规定完成年初预算。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01.88万元,支出决算为85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运行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5.92万元,支出决算为6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已按规定完成年初预算。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3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合同进行支付。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2.7万元,支出决算为25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合同进行支付。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47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2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合同进行支付。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合同进行支付。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如期完成。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75万元,支出决算为48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6%,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变化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8.2万元,支出决算为8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1.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5.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6%。与2021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8.74万元,增长213.71%。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600万元,占1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增加。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增加。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32.9万元,支出决算为30.4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2.61%,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1年度相比,与上年持平,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08万元,占79.03%,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13.58万元,增长129.33%,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1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9万元,占20.97%,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1.78万元,增长38.61%,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因公出国。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6.5万元,支出决算为24.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0.87%。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规范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3.5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84.88%。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规范用车。主要用于环境监管、执法、应急、信访、监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6.3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84%。国内公务接待107批次,累计79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省级有关单位来访人员考察、调研、交流以及市县来访人员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外、境外来宾来局交流活动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省级有关单位来访人员考察、调研、交流以及市县来访人员接待107批次,累计79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34.7万元,支出决算为10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原则,加大日常公用经费压减力度;比2021年度减少1.69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加大日常公用经费压减力度。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5.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8.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6.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5.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5.6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行政执法专用、其他;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42个,共涉及资金815.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缙云县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工程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织对“缙云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评估咨询服务”“机动车遥感和黑烟抓拍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等4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5.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到位率、使用率高;支出符合规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较好。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整体目标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坚持环境质量导向,加大治污攻坚力度,聚力突破重点难点,确保地表水、空气质量完成国家、省、市下达任务;二是完成宣传工作各项指标,全面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保意识,通过满意度宣传提高满意度排名,增强法律意识,环境改善营造浓厚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氛围三是有效治理和控制移动源污染排放;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推进土壤环境安全管理

组织对本部门下属“缙云县生态环境监测站”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整体目标完成情况如下:一是通过开展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声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对我县水、气、声等方面的环境质量状况做到有效保障,并逐步改善区域、流域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二是进一步提升监测站基础能力建设,对使用年限已达上限的检测仪器设备及检测数据不符技术要求的仪器进行更新是为实验检测工作有序进行的前提保障。三是完成2022年度空气站运行维护工作。四是监测用车购置、离子色谱仪购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缙云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评估咨询服务项目和机动车遥感和黑烟抓拍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缙云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评估咨询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根据浙美丽办〔2022〕6号《关于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推荐及复核评估工作的通知》,与发改局、自规局、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接,对照管理规程和49个建设指标,收集相关台账资料。二是梳理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整理,完成复核台账上报省美丽办。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指标离浙江省生态文明示范县考核要求有差距,目前已完成复核问题指标补充材料反馈。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工作

主管部门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实施单位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5

15

15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5

15

15

1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工作,上交复核台账

 

根据浙美丽办〔2022〕6号文件,对照管理规程和49个建设指标,收集相关资料梳理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整理,完成复核台账上报省美丽办。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备注


产出指标

台账资料

复核台账

完成《浙江省缙云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评估报告》

50

50


效益指标

通过复核

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

上交复核报告,省厅还未公布结果

50

46


总分


96


自评结论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机动车遥感和黑烟抓拍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顺利运行,及时提供机动车遥感和黑烟抓拍系统数据;二是运行维护机动车遥感和黑烟抓拍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准确有效。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配件需要更换时,采购流程时间较长。改进措施:要求运维单位加快配件采购时间。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机动车遥感和黑烟抓拍运行维护服务

主管部门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实施单位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0

10

1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0

10

10

1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运行维护机动车遥感和黑烟抓拍系统,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

 

 运行维护机动车遥感和黑烟抓拍系统,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备注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运行维护机动车遥感和黑烟抓拍系统

机动车遥感和黑烟抓拍系统数据

顺利运行,及时提供机动车遥感和黑烟抓拍系统数据

50

48


效益指标

机动车遥感和黑烟抓拍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准确有效

运行维护机动车遥感和黑烟抓拍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准确有效

运行维护机动车遥感和黑烟抓拍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准确有效

50

48


总分


96


自评结论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指生态环境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指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2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方面的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其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2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指用于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3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用于其他节能环保等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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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单位决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docx2022年度单位决算-缙云县生态环境监测站.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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