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资源集聚优势,降低企业创新投入成本,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便企业购买社会服务,现就我县2023年第二批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集中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依法在缙云登记注册,取得独立法人资格;或在丽水市登记注册,业务能力(收入)处于全市前列;
2.具有基本的服务能力,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与县域内3家以上企业有业务合作;
二、申报、评审和确定程序
1、申请。申请地方载体资格时应填写纸质材料《缙云县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认证申请表》(附件1)和承诺书(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向县科技局提出申请。同时在浙江科技大脑(http://www.zjsti.gov.cn/)上提交相应材料电子版。
2、审核。县科技局对照申报条件做出是否符合条件的审核意见。
3、公示。由县科技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处理。
4、确认。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县科技局发文,确认缙云县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资格。
二、申报材料
申请地方载体应提供以下材料:
1、《缙云县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认证申请表》;
2、《承诺书》;
3、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4、团队核心人员名单及学历、职称情况表;
5、服务规范;
6、与县域内3家以上企业已开展服务案例的合同或协议;
7、其他证明创新载体服务能力和实力的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供。书面材料装订成册1份,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提交至浙江科技大脑(http://www.zjsti.gov.cn/)。
四、其他事项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10月9日前将材料报送缙云县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潜俊儒;
联系方式:0578-3289611。
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好溪路9号(财政大楼10楼)
缙云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