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472461251/2024-00026     发布机构: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1-02 10: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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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为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缙云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1.制订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根据本单位职能,明确重点普法目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种子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开展并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自查工作。积极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等活动,完成宪法、民法典及各类涉农法律法规集体学法5次。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我县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提升农业农村依法治理、保障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2.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推动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和制定实施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二是围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档案法》、《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等学习,推动法律法规进农村。

三是结合农业“绿剑”、渔业“亮剑”等系列执法行动,有效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化以案释法工作,做好“双普”基地培育工作。利用“农机安全宣传月”、“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春季禁渔期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精心准备资料,组织人员参加缙云县第三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现场发放农业普法资料800余份。

四是推动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宣传工作。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部署法治创建满意度提升相关工作。通过局党组会、工作群、大楼LED显示屏、移动e管家等部署宣传法制示范县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法润山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等法治宣传。积极参与亚运会、亚残运会相关法治宣传活动。

五是组织开展各类普法考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党内法规知识测试、2023年全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今年组织我局12名同志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全部顺利通过。

3.做好以案释法工作。

全局现有行政执法证88本,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学法达69个学时,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100%、主要负责人持证率100%。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工作,今年发布“以案释法”3篇,完成法制信息12篇。积极申报缙云县农业农村局法助共富“最佳实践”案例、优化提升法治营商环境改革突破性抓手项目。

4.开展示范户培育工作。

积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共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53户。

(二)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推动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深入实施《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执法事项以及需要合法性审核的其他事项列入合法性审查范围。2023年共审核重大决策目录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9个(部门联合发文2个),合同17个,重大执法案件3个,一般程序案件40起。积极运用涉公合同一体化应用系统,今年100万元以上重大行政合同都100%录入。开展全市合法性审查交叉检查工作。

(三)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

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程序执行规范,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参与、集体讨论记录以及档案资料完整,征求意见期限30天以上。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缙云县2023年度粮油产销意见)已执行完毕,目录已全部建档立卷,并在缙云法务码报备。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情况

今年我局共拟发了7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以及每两年清理一次的原则,今年对我局2014年以来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44个,继续使用规范性文件29个、废止或宣布失效15个。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农业行政执法情况。坚持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推动严格依法办事、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程序、三项制度等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动态调整,按要求落实2人以上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等工作,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录入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办理。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2023年度重大执法决定3起,一般程序案件40起,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

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82余人次,发现违法行为90起,立案90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40起(其中: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案件9起,渔业违法捕捞类案件66起,动物卫生监督类案件2起,农产品质量案件3起,其他植保类案件10起),简易程序案件50起,结案90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4份,收缴罚没款12.71万元,没收伪劣农资3.5公斤,处置各类违法捕捞工具500余副,挽回损失16.8万元。

2.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建立跨领域跨部门机制,加强和公检法合作,建立行刑衔接系统,办理检察院移送案件10起。

3.“5S”农资创建得到巩固提升。以市级组织的农资店飞行检查为载体,通过组交叉、明察暗访、“四不两直”检查的方式,开展包括视播系统应用情况,“5S”农资店品牌展示落实情况,台账智能预警处置情况等多头检查,进一步巩固优化提升我市成功打造的全国首创、业内领先的“5S”农资店品牌水平。对我县的2家五星、10家四星、37家三星“5S”农资示范样板店进一步提出优化要求,并发放“5S”农资店创建奖励补助资金26.5万元。

4.优化布局“渔政天眼”AI智能预警系统。在去年推广布置的“渔政天眼”AI智能预警系统的基础上,今年我县又投入资金20万元,用于完善“渔政天眼”布局重点流域视频监控,改装高清夜视探头,进一步完善智能监控系统。为我县的渔政安全打通新途径。今年,通过“渔政天眼”AI智能预警系统,成功发现2起渔政违法行为,使得执法人员能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置。

5.着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我局全面落实广泛宣传、主责落实、详细检查、整顿规范、随机检测等有关举措,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意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市级布置的监督抽检任务,强化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的抽检,通过抽检,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立案查处。通过监督抽检,我县发现农产品质量案件3起,并进行了相关的处罚。

6.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我局认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379项,检查实施清单总数379项,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100%,率先完成行政检查事项掌上执法全覆盖。已完成应用“双随机、一公开”掌上执法检查事项12项,完成100%。

7.“护航亚运”“绿剑”行动效果明显。8月初,我县开展了以聚焦“护航亚运”为主题,紧紧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关键环节,通过开展“绿剑”“护航亚运”集中执法行动,进一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护航亚运”期间,我行政执法队共出动执法人员518余人次,检查农业企业127次,检查市场8个,农产品质量抽检62个,受理举报50次,印发宣传资料980份。查获违法物资1038公斤,挽回经济损失16.8万元。

8.清网行动助力水源清洁明显。水资源保护是我县农业执法的重要一个方面,我局主要从精心部署落实、加强执法监管、构建联动机制等方面为抓手,通过每月固定一次的清网行动以及不定期的监管,全力做好禁渔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今年,首次与邻县磐安县联合开展我县水源源头联合执法,效果明显,当日查获违法案件5起。实行禁渔期时间段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288人次,清理取缔违规网具65张,查办行政案件26件,查获涉案人员26人,行政处罚金额0.79万元,县级以上媒体报道3起、张贴通告642份。

9.全力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一是积极查办检察院移交的违规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件。由于此类案件为我县首发,为查办带来了很大的难度。通过努务,最后成功进行了相关处罚。共处罚人员10人,罚款4.7万元。二是广泛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经营、利用等场所的检查,严厉打击水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等工作,切实做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今年以来,县境内未发生破坏水生野生动物案件。

(六)农业“最多跑一次”改革情况

积极推进农业“最多跑一次”改革。我局有权力事项125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98个(主项16项、子项36项、孙项46)、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审核转报1项、公共服务1项、联办事项1项、行政备案8项;全年累计办理行政许可2497件,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等事项2103件。

(七)落实设施农用地的“放管服”。

依照上级文件精神,设施农用地由县级备案下发到乡镇(街道)备案;县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是做好设施农业用地标准、项目准入、建设方案,以及生产经营指导工作。深入乡镇(街道)现场指导和检查102人次。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开展“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排查整治工作,全县18个乡镇共出动核查人员63人、检查273人次,共核查主体数150个、大棚及农用设施数213个、涉及面积625.775亩,无“大棚房”违法违规情况。   

(八)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总共行政复议2起,其中驳回申请一起;行政诉讼1起,判决结果胜诉。

(九)化解行政争议职责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做好“平安护航杭州亚(残)运会”维稳安保工作。化解了一些信访案件:县局方案中的5个信访积案已化解3个。省厅和市局交办的22个积案,经逐个与所在乡镇对接,已化解16个。调处了一些矛盾纠纷:主要调处了舒欣小区在用水、用电、垃圾处理、不动产证办理、整个小区验收等已取得了决定性进展,9月份起已移交到舒洪镇管理。确保了全县农家乐民宿安全生产:多次联合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和当地乡镇进行联合检查,并定期在全县农家乐民宿群里发通知,要求业主自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县农家乐民宿安全运行。

二是加强调解仲裁。依托县矛调中心和乡镇调解队伍,2023年累计调处土地承包类纠纷27起。仲裁委员会2023年受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1起,目前已完成仲裁。

三是细致矛调促进营商环境优化。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增强发展动力,不断推进我县农业执法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是农业执法的重要一环,也是工作的一部分。执法队紧盯营商环境领域普遍存在、反映强烈、治而未绝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力求为企业、村集体解决困境难点。配合各乡镇(街道),协同专业科室,共同调解各类纠纷5起,有效地优化了营商环境。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县级层面执法力量薄弱。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员力量的不足。目前我县锁定农业执法队编制为数为14人。实际在编在岗8名,在编不在岗2名。人员的不足,使得办案困难。如二队,仅1名执法人员,连外出办案需2人共同进行的最基本要求都达不到,严重影响了案件的侦办。二是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如刚进执法队两名人员,是临近年底才拿到执法证,平时并不能开展执法活动。并且大多数人员均不是执法方面专业人员,法律知识并不专业。

(二)执法边界不清职责不明。

近年开展了执法改革,属于交叉时期。整体执法稍显混乱。如宅基地执法,虽然部分执法权已由农业部门赋权给乡镇,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乡镇却也是无从下手,缺少真正的执法依据,这正是由于管辖的权力机关够多,但具体哪方面由谁管辖却不清楚引起的,特别是到了具体的案件中时,就变成了两难。

(三)群众整体法治意识不强。

农业执法主要针对的是农业群体。虽然,绝大多数群众已经意识到了法治和法律的重要性,但对于具体到某一方面或者某一具体的条款,却依然是知之不多或存在误解和偏差。在实际办案中,许多案件都是当事人不了解情况或者自以为是而引起。

(四)缺少法律专业人员。

由于农业农村局承担原农办、农业局、水利渔政、畜牧、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建房等大量职能,涉农法律事务十分广泛,但目前我局缺乏法律专业人才,没有公职律师,法治监管力量薄弱,造成我局法治政府方面机制不够完善,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整体工作有待持续加强。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局重点工作,全年局党组2次专题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农业执法案件3次。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督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对工作进行直接领导和督导,促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5次。

二是扎实做好2023年度法治缙云(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全县执法评议等工作,高质量承办全省农业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获省、市局充分肯定。完成缙云县县委巡察监督组对我局法治建设的巡察工作。完成市县对我局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

三是推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履职和考核机制,法律顾问参与我局合法性审查、行政诉讼等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四是局领导班子全部开展年度述法,按时完成年度法治工作报告。制定了2023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有效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专题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年专题法治学习5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开展述职述法工作,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100%覆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符合要求并按时向社会公开。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贯彻法治缙云建设工作要点。聚焦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目标,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制机构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改革建设。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等审核,规范农业综合执法行政行为,稳步推进依法法治农工作。

(二)加大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力度。切实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各类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查处违法行为,断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强平时的执法检查,多渠道积极寻找案源,并严格按照新办案系统要求,及时完成办理各种案件。

(三)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宣传。一是加强对基层农民的法制宣传工作,提升农民的法制水平。二是提升自身的执法水平。加强新进执法人员业务和技能的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自学和外出交流学习,尽快适应农业执法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情况。

去年,县政府将农业农村部门包含农村宅基地在内的12项行政处罚事项赋权乡镇。通过我局对乡镇执法人员的培训后,今年5月下旬我县乡镇(街道)开始办案。目前,大部分乡镇,如仙都街道、舒洪镇、大源镇、胡源乡等乡镇(街道)已积极履行渔政赋权职责,加强渔政执法工作,严厉查处违法案件。仅渔政一项,截止目前,乡镇(街道)共已查办渔政案件49件,查处违法人员51人、罚款2.4万元。切实推进渔政执法“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现实问题解决。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员少、案难办的问题。

(二)推进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指标落实。

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责任清单(100 项)》《法治浙江建设示范创建指标责任分解清单(50 项)》,统筹协调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善治(示范)村创建等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项精准对标落实落到位,每月按时向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报送材料。大力培育法治建设创新亮点,落实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按照“市、县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的通知”要求,开展农业执法案卷自查,及重点单位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工作。对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反馈问题进行自查并整改。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办结的案卷组织内部自查。

10月18日至20日,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培训班在缙云县举办。50余名来自省市县各级农业法制、执法工作的业务骨干参加评查培训。全省71个许可和处罚案卷接受评查,涵盖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监督、渔业生产、宅基地管理等多个领域。参训人员以市为单位组成评查小组,采用交叉互评的方式,对案卷进行仔细研究、评析、纠错、打分,推选全省优秀案卷和报农业农村部参加全国评优的案卷。切实加强了我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特此报告!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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