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00266074X/2023-100357 主题分类: 林业
发布机构: 缙云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3-12-29
文号: 缙林〔2023〕137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JYD74-2023-0002
有效性: 有效
缙云县林业局 缙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缙云县林业产业富民增收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03 10:36:39 文章来源: 缙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缙云县林业产业富民增收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缓解食用油料供需矛盾、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推动山区农民增收,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政财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林业产业基础设施

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林区道路及木本油料灌溉蓄水池建设。村集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建设林区道路,取得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并按照林区道路建设标准实施的,路基宽度不少于4米,排水沟宽度不少于0.5米,经验收合格的补助8万元/公里;建设森林步道用于旅游观光、森林康养、科普、宣传等,取得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并按照森林步道建设标准实施,验收合格的补助8万元/公里。木本油料基地、林下经济基地等灌溉蓄水池按照蓄水吨位补助,单个占地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且体积在1050吨,按照蓄水池标准建设实施的,补助0.1万元/吨

二、笋竹产业

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推动笋竹产业发展。

(一)建设高效竹林基地。大力推广“一竹三笋”新技术,建设笋竹两用林基地相对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补助800元/亩,其中肥料补助200元/亩。

)建设毛竹初级分解点等产业。参照《缙云县林业局等9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给予补助

三、木本油料产业

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木本油料产业发展。

(一)推进木本油料基地建设。1.新造基地相对连片面积10以上的,油茶良种(白花油茶)验收合格的,A档质量优秀补助1500元/亩;B档质量合格补助1300元/亩。三年生及以上每亩增加100补助红花油茶新造参照白花执行。原有基地周边或连接处的油茶造林面积不满足基地要求的参照新造基地补助标准执行。2.山核桃新造基地相对连片面积20以上的补助1000元/亩。3.香榧小苗嫁接苗(2+12+3小苗)新造基地相对连片面积20以上的补助1000元/亩香榧大苗新造基地相对连片面积20以上:种植2+42+6大苗嫁接苗根径1.5cm以上(嫁接口上正常部位)的每亩补助1200种植2+7以上大苗,嫁接苗根径1.8cm以上(嫁接口上正常部位)的补助1500元/亩。

符合以上木本油料项目申报条件或以上下达任务的,由县财政统筹县及以上资金予以安排。

(二)鼓励新造基地抚育管理。新建木本油料基地6年内可享受两次抚育补助补助标准200元/亩/,示范基地和200亩以上的优先安排。

(三)鼓励低效低产油茶林提产管理在落地上图的低产林地块实施提产改造,相对连片面积30以上。1.油茶低产林改造:2009年及以后新造林地块,可清除实生或前期低产品种,调整合理密度,空地进行补植,加强抚育管理;2009年以前适宜的老油茶林,通过采伐、采挖调整合理密度,或截干修枝,天窗进行补植,补助标准650元/亩其中400元为抚育和疏伐,补植标准15元/计费少于650元/亩按实际计算失管的新品种油茶林改造补助650元/亩。2.良种更新改造2009年以前适宜的老油茶林通过采伐、采挖调整合理密度每亩良种补植株不少于30株,加强抚育管理补助标准800/亩失管的老油茶找回按照良种更新改造执行合格后给予补植幼苗安排2次抚育补助标准100元/亩/次3.油茶低产林更新造林补助参照新造执行。

(四)利用低效茶园进行套种。茶园套种香榧相对连片面积30以上的补助400元/亩茶园套种油茶相对连片面积10以上的补助800元/亩

(五)鼓励引进林业机械。村集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新购置油茶脱壳机、油茶籽烘干机、榨油机的,按实际购置价的补助50%,分两年补助,第一年补助30%,第二年补助20%,单个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新购置采伐油锯、伐桩处理机、微耕机、打草机等,予以补助50%,同一主体购买设备不低于5000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林下经济产业

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展林下经济。

(一)油茶、香榧、山核桃基地套种农作物及贝母、元胡相对连片面积20以上的补助300元/亩,(列入地力培育项目的不重复享受)。

(二)林下发展竹菌、竹药、竹荪。相对连片面积10以上的补助1200元/亩。

(三)林下发展灵芝、多花黄精、铁皮石斛、三叶青、重楼、白芨。相对连片面积10以上的补助2000元/亩。

五、严格检查验收

县林业局组织林业产业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或根据相关政策和工作需要公开委托第三方评价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照质量标准执行的不予补助

、林业品牌建设

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林业产业的基地宣传、品牌宣传、产品推介、营销等产业链建设,项目审计、资料整理、绩效评估,以及区域之间技术合作交流、实用技术培训与指导、新技术推广等日常管理工作。

(一)积极创建林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新评为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的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含上级资金,与农业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下同);新评为国家、省、市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二)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参展活动。对经过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或同意后的博览会(展销会、推介会)参展企业,进行经费奖励按市内、省内、省外、国外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的奖励标准展位按展位费进行奖励特装馆在标准展位奖励的基础上再增加2000元。对当年评为浙江省丽水市名牌林产品给予5万元1万元奖励省级以上展会评比中被评为金奖的参展企业给予5000奖励

(三)积极组织参加和开展各类评选活动。对获得省级森林康养名镇的主体奖励10万元/个,获得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省级森林氧吧、省级森林人家的主体奖励5万元/个,获得省级最美系列称号的主体奖励5万元/个。

有新的林业产业、基础设施等建设需求和完成上级任务时,在此阶段内需及时完善和修改政策。项目由各乡镇(街道)申报或由县林业局结合实际工作和资金使用的额度,统筹安排下达年度计划。

八、上述各项补助及奖励政策兑现总金额应控制在年初财政预算安排的林业产业富民增收资金限额之内。

方案20231229日起施行202311日至20231228日参照执行由县林业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关于印发《缙云县林业产业富民增收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pdf




缙云县林业局  缙云县财政局

20231229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