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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0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757089545/2024-00069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1-03 16: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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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浙江荣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铝压铸件及精加工项目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兴工路89号浙江荣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荣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有色金属压延销售、日用五金制品、铝型材、棒材、铝锭、铸件销售的公司。浙江荣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2052万元,利用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兴工路89号的闲置厂房,新置熔化炉、压铸机、加工中心、清洗线等生产设备,采用熔化、压铸、机加工、清洗等工艺,实施年产6000吨铝压铸件及精加工项目。/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投入正式运营。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施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收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我公司郑重承诺《浙江荣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铝压铸件及精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环评报告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同意环评报告全本公开。废气:熔铸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废水: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市政雨水管道;项目熔铸工序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定期补充新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为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格栅、调节、混凝沉淀等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合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后纳管,经缙云县壶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CODCr、氨氮、总氮和总磷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2018)表1 限值,其余污染物控制项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类标准后排入好溪。 噪声:⑴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⑵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⑶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⑷车间生产加强噪声管理。 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一般废物:收集后由专业回收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  01 月  04 日 至  2024 年  01 月  10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4-01-03  

  •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 联系电话:  3315719      传真:  3315719  

  • 通讯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八楼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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