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溪乡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66090/2024-00968     发布机构: 三溪乡     发布时间:2024-01-30 10: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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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规范三溪乡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9]6号)和《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限额以下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网上竞价的通知》(丽政办发[2016]67号)、《缙云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缙公管办[202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三溪乡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

二、出台目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我村级小型工程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预防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腐败现象的发生,扎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三、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9]6 号)和《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限额以下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网上竞价的通知》(丽政办发[2016]67号)、《缙云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缙公管办[2023]2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1、文件执行范围

三溪乡范围内所有村级工程项目。

2、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自公布之日实施。

五、核心内容解读

村级小额工程项目具体范围是指村级单项工程施工控制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不包括400万元)。

小额项目可采取公开、邀请、直接发包等简易发包方式。公开方式分为公开发包和公开抽签发包;邀请方式分为邀请发包和邀请抽签发包。

小额项目发包相关程序:

(一)村级单项工程施工控制价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包含),采用简易发包程序,即在一定范围内(镇公示栏、村公示栏)发布公告,公告中须注明工程造价、工期要求、付款方式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由各投标人向村双委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者,由村双委会决议采用直接发包或邀请发包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村级单项工程施工控制价在10万元(包含)以上400万以下(不包含)的项目,参照《缙云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执行。

采用公开方式或邀请方式确定承包商,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编制设计预算文本;

()三溪乡招投标分中心审核备案(需提交村双委会议记录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

()填写《三溪乡项目招投标审批表》:

()三溪乡招投标分中心组织制定发包方案;

()确定承包商;

()签订合同。

参加发包的承包商需提交承包保证金,承包保证金按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六、起草情况

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反馈;经三溪乡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和三溪乡党政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没有意见。

七、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自文件发布之日施行。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缙云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578-358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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