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660598/2024-107228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发布机构: | 缙云县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11 | 发文字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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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各行业统筹单位,省级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杭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数据测算,2023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99722元。请各地以此为依据计算2024年社会保险相关待遇,并按规定及时调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适当减轻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2024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按2022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60%确定,养老保险缴费指数据实计算。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浙 江 省 统 计 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