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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缙云县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通告
索引号: 11332526MB1848441B/2024-107449     发布机构: 缙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24-12-26 14: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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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划定缙云县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以缙云县革命烈士陵园保护红线为基准划定缙云县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相关红线外到1至2米范围内为建设控制地带。

2.缙云县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添建建筑物、摆摊设位,不得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


附:缙云县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示意图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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