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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757089545/2024-01089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2-01 16: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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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缙云县众发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2亿平方米瓦楞纸板生产线技改项目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东方街288号缙云县众发包装有限公司缙云县众发包装有限公司前身是浙江众发实业有限公司纸板、纸箱生产车间,于2015年8月分离后成立缙云县众发包装有限公司。根据《关于妥善处置现状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工作方案》,对位于“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和“工业集聚点”内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的项目,其处置方案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要求重新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待环评审批后完成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排污登记、应急预案备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环保相关手续工作。/企业承诺按照环保措施要求落实废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旋风+布袋除尘、碱喷淋装置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印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装置吸附,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锅炉排水、喷淋废水、上胶清洗废水作为炉渣冷却水回用;印刷机清洗废水用于油墨调配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纳管至东方污水处理站处理。 噪声:生产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加减震垫等。 固废:一般固废锅炉灰渣、纸边角料、一般包装废物、废布袋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油墨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  02 月  01 日 至  2024 年  02 月  06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4-01-31  

  •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 联系电话:  3315719      传真:  3315719  

  • 通讯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八楼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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