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缙云县文化馆 | ||
机构地址 | 缙云县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2楼 | ||
机构负责人 | 王乐雅 | 联系方式 | 0578-3315504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
机构职能 | |||
1.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运用各种文艺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普及科学文化知识。 2.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承担大型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为全县热爱文艺的人民群众活动提供场所、辅导及各种文化艺术服务。 3.指导全县群众文化工作,开展群众文艺创作、文化艺术培训和文艺特色团队建设,加强品牌文化培育,提升区域文化品位。 4.加强全县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和管理,不断提高全县文化艺术人才的思想、业务素质,形成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骨干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