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的通知》(浙财文〔2023〕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资金分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6日。若有疑议,请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五云街道黄龙路140号)。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578-3315120。
附件:2024年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doc
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