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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757089545/2024-91368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2-28 12: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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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浙江仁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数控锯床技改项目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雅化路新区 29 号浙江仁工机械有限公司浙江仁工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6 月,是一家专业从事金属切削机床、金属工具、切削工具制造、销售;生物质颗粒燃烧设备研发、制造、销售的企业。企业于 2019年 3 月委托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仁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 1000台金属带锯床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并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备案。现企业拟对原生产线进行提升改造,金工设备进行淘汰提升,拆除原有喷漆房,新购置喷漆房,并进行源头替代,减少油性涂料使用,同时对废气治理装置进行改造升级。项目利用数控车床、摇臂钻床、铣床、刨床、全自动离子割、电焊机、自动剪板机、钻攻两用床、台式钻床、数控锯床 、废气处理设备等国产设施,建成后形成年产 1000 台数控锯床生产能力。/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事故应急设施和措施。调漆、喷漆、晾干废气集气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并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使用碘值在 800mg/g 以上的颗粒状活性炭定期更换,并与区域吸附剂集中再生中心签订再生协议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厂区内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 A.1的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厂界标准,乙酸丁酯、 苯系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 6 的排放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20)中表 A.1的特别排放限值;生产废水经格栅、调节、混凝沉淀、生化等处理达标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纳管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限值、《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1962-2015)中相关限值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  02 月  29 日 至  2024 年  03 月  06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4-02-28  

  •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 联系电话:  3315719      传真:  3315719  

  • 通讯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十三楼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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