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4年02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757089545/2024-91404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2-29 16:40:20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缙云县第二职业高中缙云县五云街道五都区块平黄公路以东、汽车城以北地块缙云县教育局缙云县第二职业高中位于缙云县五云街道五都区块平黄公路以东、汽车城以北地块,总用地面积为 111274.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79639.4 平方米,办学规模为 60 个班级,可容纳在校学生约 3000 人。项目总投资 38257.68 万元,建设资金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该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是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能够有效缓解优质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日益增长的矛盾,是打造基础教育和实现学生职业规划的需要,也是提升优质教育的需要。/学校承诺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施工期:废气:粉尘按照《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勤洒水等;装修时加强通风。 废水:施工场地不设施工人员生活区,临时公厕通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施工场地泥浆废水和冲洗水经收集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作施工用水,底泥作为工程回填土或运至合法消纳场所填埋。 噪声:高噪声设施施工不安排在22:00-次日 6:00,确实需要施工的需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设置声屏障、隔声墙及简易棚等降噪设施等。 固废:建筑垃圾交由专门的建筑垃圾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营运期:废气: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汽车尾气:加强车辆管理,地下室停车库采用机械通风换气与消防排烟系统合用,经专用排烟竖井排放;食堂油烟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 85%)处理后经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恶臭气体:对垃圾收集点进行定期消毒,合理安排收集和运出的时间,必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纳管;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池后纳管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适当减振降噪措施;对排风管道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并在墙上进行加固,减少因风机噪声和管道振动引起的低频噪声对周围环境和自身的影响;车辆在行驶时应进行限速、 禁鸣等措施,减少偶发噪声影响。 固废:实验室一般固废、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等为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实验室危险废物、过期药品和医疗废物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  03 月  01 日 至  2024 年  03 月  07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4-02-29  

  •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 联系电话:  3315719      传真:  3315719  

  • 通讯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十三楼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