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今年以来,全县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十大提升行动,为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美好缙云贡献民政力量。
一、亮点工作
(一)风景山社区获评全省城市社区议事协商创新试点优秀单位。五云街道风景山社区以试点建设为契机,深入探索实践“共话风景山”议事协商制度,紧紧围绕“齐力绘新景,文明花开风景山”城市社区党建品牌,以“居民会客厅”载体,通过“社区党委牵头、网格员收集信息、居民共同参与”议事模式,以“积分兑换”形式激励居民主动参与,真正做到大事小事“会”商量。获评全省城市社区议事协商创新试点优秀单位。
(二)科学统筹创新打造未成年人服务综合站点。坚持在破解难题上下功夫、创新实践上求突破、模式探索上做文章,聚焦基层服务痛点堵点,通过科学统筹、因地制宜、整合资源,不断探索模式,打造集社工站、未保站、儿童之家、助联体、妇女驿站、司法之家、博爱家园等站所为一体的综合平台,有效打通了服务未成年人和社会治理的“最后一米”,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得到全面升级。相关做法获省厅领导批示肯定。
(三)“助联体”高标准规范化完成建设。打造集救助帮扶力量汇聚、资源统筹、队伍培育、场景体验、窗口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实体化平台。链接政府、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建立社会救助力量清单、政策清单、服务清单,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社会救助服务。搭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救助服务网络,乡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村(社区)助联体服务点覆盖率达100%。
(四)婚姻登记处通过5A婚姻登记机关验收。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通过浙江省民政厅“5A级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实现了婚姻登记机关最高等级认定。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按照国家5A级婚姻登记机关评定标准打造,突出“中国传统婚姻文化”元素设计,集婚姻登记、颁证服务、家庭辅导、婚俗文化宣传等功能为一体,致力为每对新人营造浪漫温馨的环境氛围,增强仪式感,打造温馨浪漫的“幸福窗口”。科学规划了办证窗口,从预约等待到资料初审,再到登记领证,为新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地名文化服务与文化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县被省民政厅列为地名文化服务与文化建设试点单位,切实把乡村著名行动的各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因地制宜创亮点。编制新版《缙云县行政区划图》《缙云县地名街道巷图》《缙云县地名图册》,启动新一轮《缙云县地名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设置特色化地名标志,建设“缙云有名”一码通、地名地址“一张图”。开发建设“缙云县乡村著名行动综合信息平台”,全面带动促进乡村地名命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二、2023年工作总结
(一)重需求优服务,提升“家门口”幸福养老品质
1.扎实推进养老民生实事项目。一是新增40张认知症照护专区床位。在壶镇镇敬老院打造以壶镇风俗文化和农耕文化为主题的认知症照护专区,设置专区床位40张,并以1:3的比例配备认知症专业照护人才。二是超额完成新增持证护理员。以新增123名持证养老护理员,超额完成省民生实事新增35名持证养老护理员的任务。三是数字化赋能居家养老服务。在舒洪镇仁岸村、新建镇笕川村等6家照料中心,配齐无感服务智能终端并投入使用。四是打造2家示范型城市社区银龄助餐点。依托社会餐饮企业(西桥社区的五云饭堂、金梅亭社区的优德加中餐馆)进行改造提升,设置惠老优先窗口,爱老餐桌,打造共建共享、方便可及的示范型城市社区银龄助餐点。五是建设12家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单位。12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深度实质性合作,组建康养联合体,为老年人提供康养服务。
2.深入推进“老有康养”工程。一是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调整成立“老有康养”工作专班,围绕1个核心指标,4个重点指标,9项重点任务,建立“动态+常态”督导机制,多跨协同,高效集成,全方位推进工作。二是加大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出台《缙云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明确30项基本服务项目。不断优化养老床位结构,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6%。引进物产中大金石集团参与运营壶镇中心敬老院及大洋镇养老院,提升地区整体养老服务水平。三是抓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印发《缙云县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办法》,提高养老护理人员待遇水平。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及鉴定工作,共开展技能培训947人,取得证书853人。联合县人社局开展了缙云县第三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首届家庭照护员技能比赛,培育养老行业高技能等级人才182人。招募山区养老管家275名,覆盖夯实基层居家养老服务力量。
3.聚力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一是进一步规范照料中心标准化提升。高标准实施、高质量完成10个照料中心提升行动。二是设立爱心理发点服务更便捷。大力开展“福彩暖万家 帮您理银发”项目。设立17个理发点,采取定点服务与流动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偏远山区老年人累计开展理发服务1万余人次。三是协同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建设。在水南社区、朝晖社区、北门社区等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助餐点等,推进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
4.纵深加强养老机构规范管理。一是党建引领推动机构提质增效。以光大百龄帮缙云养老院作为党建示范点,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党组织建设。二是开展特困供养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成立缙云县特困供养机构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下发行动方案,规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使用,切实保障集中供养对象权益。三是强化监督抓好安全。始终把养老机构的安全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每季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保基本兜底线,深化“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模式
1.切实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一是规范低保(低边)、特困的审定。做好低保(低边)、特困申请、变更等情况审核和监督管理,做到“线上+线下”方式,提高认定精准度。截至12月,在册低保对象7094户9630人,发放低保金10292.67万元,在册低边对象2518户4536人。二是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组织开展自理能力评估,确保有意愿入住机构的失能失智特困人员实现集中供养,加强分散供养人员跟踪管理,截至12月,在册特困供养人员275户277人,发放特困金680.97万元。三是发挥临时救助救急救难作用。做好临时救助审批、监督管理和临时救助资金下拨乡镇的统筹安排。截至12月底,共计临时救助548户1005人次、212.16万元。四是逐步提高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标准。低保边缘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放宽至低保标准的2倍(最高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035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10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从每人每月1589元调整至每人每月1684元。
2.持续规范社会救助动态管理水平。一是推进社会救助年审工作。组织乡镇(街道)通过上门探访掌握动态,进行补差、保留或注销,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二是强化预警处理工作。实时关注婚姻、新生儿、火化、核对报告等预警信息,通过多种渠道的信息比对,督促乡镇(街道)及时处理,确保每季度完成预警处理100%。三是持续开展救助对象关爱探访。了解困难群众的家庭变化,提升动态化管理的水平,确保每季度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达到100%。
3.推进“助联体”“善居工程”规范化建设。搭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救助服务网络,乡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村(社区)助联体服务点覆盖率达100%。通过排摸确定100户低保家庭,户均安排1.6万元资金,完成“一户一策”改造,较好地改善了低保家庭居住和生活条件。
5.统筹推进“弱有众扶”工程。牵头制定“弱有众扶”专项实施方案,会同相关社会救助职能部门,设立“弱有众扶”工作专班。加强与上级对接、部门沟通、统筹力量,强化对各项任务的动态监控,对成员单位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跟踪,发挥专班牵头抓总作用,二季度专项得分93.38分,全市排名第2名、全省排名第57名;三季度专项得分98.83分,全市排名第2名、全省排名第19名。
(三)强协作广覆盖,持续增强福利保障能力
1.推进示范型儿童之家建设。通过“多站共建”“家站联建”“一址多用”“多站共营”等方式,乡镇、村调查摸底,部门联合踏看,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家书屋、文化礼堂、村办公楼等场所,合理规划,资源共享,真正把儿童之家建成服务基层、惠及儿童的民心工程。今年新建儿童之家3个(东方镇胪膛村、壶镇镇明新村、大洋镇后村村)。联合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出台《缙云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之家运营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儿童之家运行管理。
2.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推进“未保站”建设。完成9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实现乡镇(街道)“未保站”全覆盖,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工作落地生根。二是落实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作用,实现21个部门和18个乡镇街道之间的联动。牵头成立专班,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突出重点,集中排查,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宣讲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加强儿童福利政策宣传,重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宣讲进村居、进校园活动。
3.做好孤困境儿童保障工作。5月,联合财政局出台《关于调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足额落实孤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配套资金,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孤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截至11月,我县共有孤困境儿童1314人,1-11月共计发放孤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1018.4519万元。积极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15名孤儿在读大学生,发放每人每学期5000元助学补贴,共15万元。发动年满18周岁事实无人抚养的对象申报“浙里护苗·圆梦助学项目”,为4人发放圆梦助学项目,每人每学期5000元,共4万元,切实解决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对象高等教育费用问题。实施“添翼计划”12人,“明天计划”6人,“焕新乐园”项目25户。
4.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建章立制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知晓率,畅通办理渠道,确保残疾人补贴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同时,加强对残疾人两补乡镇(街道)经办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培训,两补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精准补贴,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使用规范。目前我县有在享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939人,1-11月合计发放生活补贴1394.0994万元;在享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911人,1-11月合计发放护理补贴1715.68万元。两项补贴共计发放3109.7794万元。
5.全力做好老年人福利工作。一是做好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工作。为1029位新增的90岁老人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每人1000元,共计102.9万元;为43位新增的100岁老人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每人5000元,共计21.5万元;本年度共计发放一次性奖励金124.4万元。二是做好长寿保健金发放工作。为3422位高龄老人发放长寿保健金,每人300元,共计102.66万元。三是做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全流程负责好高龄津贴对象的认定、复核、发放、监管等工作。目前共有17324名高龄老人享受高龄津贴,1-11月发放高龄津贴合计发放1259.5590万元,实现高龄津贴发放全覆盖。
(四)共建共享共治,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1.推进城乡社区现代化建设。一是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会同组织部制定《缙云县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16条》。全县新增配专职社区工作者20名,目前全县在职专干人数154名。印发《提升专职社区工作者持证率工作指引》,将专干持证率与绩效考核奖、评先评优、两委干部任职使用等挂钩,提升专职社区工作者持证率,持证率从现值23%提升到74.5%,超额完成市年度目标值47%。分层分类组织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培训,培训345人次。二是完成省级市域治理试点验收工作。指导村(社)建立村(居)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协商活动,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金梅亭社区、风景山社区和镇中社区完成“居民会客厅”规范化建设。风景山社区获评全省城市社区议事协商创新试点优秀单位。三是开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下发《关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通知》,在全县248个村均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审核、备案公布和督促落实机制;四是继续推进农村社区分类提升。下达75万元资金用于相对滞后的农村社区实施提升,壶镇镇联丰村、东渡镇兆岸村获评第六批省级引领型农村社区评估工作。
2.推进社会组织稳步提质。一是建设清廉社会组织。印发《关于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缙云县清廉社会组织示范点创建试行方案》等文件,成立工作专班,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选树2家社会组织作为县级清廉社会组织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全县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清廉创建。二是党建引领社会组织。结合登记管理、年检等工作,对接业务主管单位做好党建入章工作,并按“浙里办”修改章程程序做好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入章率达93%。三是规范引导社会组织。以年检年报、“双随机”抽查等形式,完成社会组织年检288家,年检率93.8%,抽查社会组织18家,发现问题2个,均已完成整改。全覆盖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联合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实地抽检6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撤销1家,注销登记3家,限期整改6家。推进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整治等工作。四是扶持公益社会组织。制订《公益创投活动进社区工作指引(试行)》,通过公益创投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服务进社区,发放帮扶资金30万元,开展进社区开展活动85次,受益群众7.9万人。五是打造品牌社会组织。获评市级品牌社会组织1家,领军人物3名,其中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领军人物1名。
3.推动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发展。一是发挥基层社会工作综合平台作用。紧盯群众最需要、最现实、最迫切的困难需求,建立全县社会工作站项目库,下达21.75万资金用于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展。完成三溪、舒洪、五云街道和壶镇社会工作站蓝马甲项目,做好民政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中期评估工作,舒洪镇社会工作站获评省级五星社工站。二是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采取线上线下培训模式提高社会工作师考试通过率,今年考试通过人数707名,累计全县持证人数1104名,达到了每万人拥有持证人数27.3人,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的目标值20人。组织全县63名慈善骨干、社会工作骨干人才培训,提升专业能力。三是培育慈善组织。培育孵化慈善组织2家,累计6家。积极推进慈善信托发展,完成慈善信托备案20万元,累计备案资金30万元。四是推进慈善领域“共富同行”行动。主动对接省级结对单位慈善资源,争取到帮扶资金70万元。其中50万元用于壶镇“壶溪有爱”公益慈善基地建设,打造“组织+人才+项目”多位一体的枢纽型,资源型,服务型综合平台;20万元用于五云社区共享项目,以“共享”为主题,依靠各社区人才资源和优质设备共同举办活动,开启社区服务的共享模式。持续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善款191.4198万元。举办第三届慈善嘉年华活动,营造“人人参与慈善”氛围,汇聚慈善力量。指导6个互联网募捐项目发布,募集资金2592万元。
(五)暖心细心舒心,社会服务水平提档升级
1.婚姻登记服务。一是依法做好婚姻登记日常工作。截至12月31日,共计办理结婚登记4183对(其中补办登记2607对),离婚699对,补发结婚证6834件,补发离婚证66件,查询档案315人次。办理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1511件。撤销婚姻3件。二是5A级婚姻登记机关通过验收。婚姻登记处通过浙江省民政厅“5A级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实现了婚姻登记机关最高等级认定。三是全面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新人颁证仪式服务,在仙都景区朱潭山景点、黄龙景区户外完成颁证基地建设。举行“缙秀良缘 情定胡源”宋韵集体婚礼。四是巡回下乡办证便民利民。到村开展巡回办证活动,截至12月31日,累计补领婚姻登记证16117对,居全市第一位。五是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通过专业力量加强婚姻辅导,为当事人提供情感辅导、婚姻危机处理方法等服务。服务群众3079次,其中婚前辅导1577次,婚姻关系辅导322次,家庭关系辅导304次,离婚调适876次。完成20场村居集中婚姻辅导,受益群众2765人。
2.区划地名服务。一是全面开展地名文化服务与文化建设试点工作。我县被省民政厅列为地名文化服务与文化建设试点县。完成县域地名地址资源池、地名地址“一张图”系统、地名信息采集管理系统、数字门牌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地名文化综合管理、缙云“仙都有名”一码通建设,启动新一轮《缙云县地名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提供地名服务。共核准地名8个,全年颁发门牌证4318本,制作门牌479块,出具地名证明23份。三是地名助力乡村振兴。开展乡村地名采集助力乡村精准服务。目前已完成全县18个乡镇(街道)地址数据归集及治理,数据量18万余条;与县融媒体合作开设专栏《地理缙云》等栏目,提升缙云地名文化传播力。四是完成2023年界线联检工作。与青田县、仙居县、永嘉县等毗邻县(市、区)签订《平安边界联防协议》,对界线和界桩进行了联合检查,确认边界线清晰、无纠纷,界桩位置准确、无位移。完成青缙线、莲青缙和温台丽界线界桩联检工作。
3.救助管理服务。一是做好日常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截至12月,共接待临时求助人员136人次,护送外地流浪人员返乡3人,外地送回本籍落实安置8人,为求助者提供乘车凭证62张。联合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街面巡查109次。二是做好长期育养儿童的照料工作。中心现有孤残少年儿童6名,其中托养在丽水市万地爱心儿童福利院5人,本地寄养学生1名,经常性进行关心慰问。三是加强救助管理区域中心化建设。着眼于救助综合平台的改革转型,建立健全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巡逻车辆,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网络体系,逐步探索构建大救助体系和机制。
4.窗口服务。截至12月,政务服务2.0平台申请办件数:门牌证4318件、地名证明23件、老年人优待证3775件;身后“一件事”联办2929件,收养登记1件。共办理社会团体相关业务362件,民办非企业相关业务275件。
5.殡葬服务。一是做好日常殡葬服务,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二是做好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劝导文明祭祀,纸花换鲜花等;4月7日上午,在金山公墓、殡仪馆安息堂举行了主题为“节地安葬入人心,移风易俗树新风”集体入葬祭祀活动。三是推动殡葬移风易俗。开展“绿色祭扫、平安清明”等专项整治行动,巡回全县各地宣传殡葬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开展“迎亚运‘两路两侧、青山白化’”专项整治行动,对新建公路主干道边的裸露坟墓进行“青山白化”治理,共治理坟墓46穴。对美丽乡村创建村庄周边坟墓指导迁移到村生态公墓,共迁移坟墓280穴。海葬1例,生态树葬、草坪葬49例。
6.志愿服务。开展31场创建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入户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知识,加强责任区块的创建,引导树立文明新风尚。开展25场普惠型养老和互助型养老服务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5场政策宣讲服务,开展6场智慧助老服务,加强民政政策的知晓度,积极弘扬尊老敬老助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同时增强电信诈骗防范意识,切实提升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群体的幸福感、获得感。
(六)夯基础强保障,不遗余力加快民政项目建设
1.中心镇养老院建设工程项目。新建养老院主体施工中,完成2000万元投资;东渡养老院室内装修中,完成1000万元投资;大洋养老院土石方施工中,完成2000万元投资。共完成投资5000万元。
2.缙云县生态公墓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约188亩,总投资1.5亿元。项目已招标,由县城投公司建设,3月进场施工,完成5000万元投资计划。
3.缙云县乡镇街道(片区)生态公墓建设工程项目。新投入使用6个点位,新开工建设9个点位,创建1个省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完成投资计划5500万元。
4.普惠关爱建设工程项目。完成黄店、新碧、大源、舒洪敬老院装修工程和壶镇敬老院工程,完成殡仪馆老馆改造及设备安装工程并投入使用。共完成投资1500万元。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县民政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民政部门要求,以实际行动当好为党和政府分忧的担当者、为发展大局助力的贡献者、为服务对象解愁的暖心者。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养老服务体系再健全
1.持续推动高质量养老服务新供给。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养老服务供给模式,促进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满足不同需求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实现需求和供给之间的有效对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备。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完善规划、设施、人才等方面配套支持政策,着力激发养老产业发展活力。
2.积极融合创新养老服务新模式。持续鼓励推动多种形式的创新养老服务形式。积极实施“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统筹运用养老服务领域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推进数据统一和开放共享。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多渠道创新促进养老服务资源整合。
3.多措强化养老服务人才新支撑。从人才培养、技能要求、政策倾向等多方面支持、鼓励并规范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市场。注重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等方面高技能等级人才的培养,拓展养老服务专业人员职业发展空间。进一步加快养老护理职业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提升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质量水平。健全落实养老服务人员褒扬机制,加强对优秀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增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价值。
4.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认真贯彻民政部等11个国家部委联合印发的《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以普惠性、多样化为发展路径,坚持政府统筹、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落实省市民政部门的各项具体措施要求。结合缙云山区县实际,着力增强老年助餐服务可及性、普惠性、安全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二)社会救助保障再精准
1.切实落实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一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及时做好调标和补发工作。二是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在办理期限内完成审核审批,低保(低边)、特困对象认真核查、精准识别,发挥临时救助救急救难作用,最大限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确保每季度完成预警处理100%、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均达到100%。四是持续推进“善居工程”项目,确保资金效益最大、流程合规到位、操作简便可行。
2.持续做好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一是结合社会救助年审工作,以审计发现问题、巡察问题等,加强整改落实和系统治理。二是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吃拿卡要等问题,整治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优亲厚友等问题。三是扎实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合力解决群众诉求,按规范做好救助信息公开公示。
3.规范开展“助联体”运行工作。一是规范管理,完善组织体系。根据我县助联体的口号、救助模式、工作任务和计划等,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增强人员配备,细化岗位要求,为运行提供基础保障。二是发挥枢纽作用,促进救助帮扶供需对接。充分运用助联体应用场景,积极构建多方参与资源汇集的格局。三是谋划项目,强化宣传示范。谋划并多方面推广具有针对性、广泛性的救助服务项目,营造“弱有众扶、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
(三)社会福利举措再完善
1.做好孤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督促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定期走访孤困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了解其学习生活情况,不断提升农村关爱孤困儿童、留守儿童的基层工作服务能力,全力做好儿童工作。
2.做好阵地运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缙云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之家运营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儿童之家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拨付相应运行经费。邀请各部门共同参与,让儿童之家和未保站发挥更大、更好作用,为农村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提供更好服务。
3.发挥未保委成员单位联动机制。组织未保委成员单位认真学习保护未成年人相关的优秀案例,各部门做到共同协作,整合各类资源,利用好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为平台,创新儿童关爱模式,提高对农村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精准度,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
(四)基层治理能力再提升
1.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社区分类提升工作。健全村(居)务会议、村(居)务公开制度,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继续打造一批“居民会客厅”和星级社区服务综合体。
2.强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分层分类组织培训,建立县、乡镇(街道)分层负责、各有侧重的培训培养机制,培训采取集训、轮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形式,不断提高依法办事、执行决策和服务居民的能力。开展最美社工、群众最满意社工和优秀社区工作者等典型选树宣传,激发争先创优活力。抓好社会工作师考试工作。
3.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提升。持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加大对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其健康发展。强化监管,做好社会组织年检、等级评估、换届、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等工作,持续开展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工作。
4.持续推进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指导乡镇社会工作站开展服务,打造省级5星社工站1个。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培育孵化3家慈善组织,推进慈善信托。加强与省级慈善资源对接,争取项目和资金落地缙云,打造一批慈善品牌项目和培育一批慈善领军人才,推动慈善与社会工作融合发展。继续开展以“慈善一日捐”为代表的全民性慈善活动。
(五)社会服务水平再优质
1.全面提升婚姻暖心服务。创新婚前辅导、婚姻登记、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婚俗改革一体化服务机制。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常态化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等服务。完成全市婚俗改革试点,争创省级婚俗改革试点,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积极争取浙江省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单套管理试点。
2.深化地名服务与地名文化。深入推进地名文化体系建设和省地名文化试点工作,做好数据的收集与整理与特色场景应用。提供地名服务,编辑出版《缙云县地名图册》《缙云县城区图》《地理缙云》等地名图书。完成《缙云县地名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地名、门牌管理工作,依法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的联合检查。
3.优化救助管理服务。完善和健全机构的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作。对寻亲无着的长期滞留人员落实定期探访监管,并联合公安及其他寻亲手段,继续开展寻亲工作。
(六)工作保障再优化
1.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稳妥有序完成机构改革,凝心聚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活力。
2.竭力打造平安民政。紧盯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节日,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抓好安全生产、除险保安、信访舆情等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坚决防止突破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确保民政领域安全稳定。
3.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县生态公墓建设工程,2024年投资5000万元,争取年底投入使用。做好片区生态墓区布局选址和建设工作,2024年投资3000万元,建成并投入使用6个,全县片区生态公墓(骨灰堂)达到14个,覆盖11个乡镇(街道)。加快推进中心镇养老院项目建设,2024年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完成东渡养老院、新建养老院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大洋养老院室内装修,2025年投入使用。
4.规范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以及民政领域的政策法规宣传、培训。继续开展行政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工作,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入章和“僵尸型”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