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22日至8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农业农村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后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逐项剖析分解,把握整改要求,明确完成时限,要求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要以坚定的思想、坚决的态度,不折不扣落实整改,确保各项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先后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研讨会、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集中力量做好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9项44个具体问题,共制定144项整改措施。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组切实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来抓,局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重大问题、重点环节进行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班子成员及时听取各责任科室巡察整改进展汇报,督促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狠抓落实、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提醒谈话31人,责令检查3人,建立完善制度9项,清退款项33.11728万元。 一、关于“统筹谋划‘三农’战略发展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产业政策,突出产业提质。完成制定《关于推进乡愁富民产业高品质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有效整合各产业扶持政策,着力实施产业提质、主体引育、品牌引领、“双强”赋能、功能拓展等五大工程。提高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将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项目实施补助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60%,进一步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积极性。 (二)完善培训计划方案,突出培训针对性。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县级农民培训项目计划申报的通知》,征集培训项目需求。积极引导农村留守青壮年劳动力参加培训,加强培训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定期晾晒、通报进度。结合秋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等工作开展畜牧培训,通过发放知识手册、集中讲座等形式,分科室、分批次组织开展培训,巡察整改以来,以区域所为单位已开展培训4次。 二、关于“乡愁富民增收工作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强村公司发展劲头。积极配合金融发展中心成立县级强村公司。制定《关于促进强村公司高质量健康稳步发展的意见(草案)》,加强对乡镇(街道)强村公司运行管理的指导把关。委派当地农商银行副行长为强村公司指导员,形成推动强村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村企结对作用,以强村公司为主体,探索农业订单经济发展模式,积极举办缙云县优秀消薄项目大比拼,拓展增收路径,提高乡镇(街道)强村公司收入。2023年我县有4个镇街级和3个乡级强村公司分别在全市排名前10,全市后5全部清零。 (二)提升村级造血能力,有力化解村级债务。牵头成立县级村级债务化解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控制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的工作指引》初稿,修订《缙云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村级债务管理。2023年以来,全县累计谋划新增村集体增收项目94个,化解村级债务6230.23万元。 三、关于“发展壮大农业主体脚步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培育政策,提升培育力度。完善产业政策,加大对评为国家、省、市、县级的龙头企业奖励力度,对有潜力的农业企业,积极落实培育政策,提早谋划,及时跟踪。按照评定原则,关注好时间节点,确保不留空档,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逐级评定。2023年新认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5家。 (二)强化授权管理,加强品牌维权。授权本地两家主体、杭州一家店面成为“有缙道”专营店。以缙云县缙云烧饼协会名义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公司购买平安知识产权侵权损失补偿保险,有效解决维权经费的问题。加大“缙云烧饼”品牌的维权。对未经授权使用“缙云烧饼”品牌商标并发表诋毁缙云烧饼不当言论的侵权行为组成工作组开展实地调查并依法立案。 四、关于“现代农业发展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数字化平台使用效益。制定平台宣传方案,通过缙云发布、浙政钉工作群,以及县农业农村局、东方镇农事服务中心、仙都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等大厅展示屏投放等途径,加大“数字地图”平台的宣传推广,提高用户对系统平台的知晓度,增加平台访问量,2023年11月、12月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61.3%、 36.7%。通过浙政钉、微信、电话等途径收集用户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情况重点优化系统平台的展示主体数量偏少、基础资源页面加载缓慢、农场定位不够准确等问题,不断提高用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制定缙云县产供销全要素数字地图、缙云县特色名品产业提升数字化平台整合方案,协调相关部门争取整合项目资金,计划提高平台内容质量。 (二)加强宣传和优化,发挥特色农业保险作用。联合人保公司到各茶叶种植大户开展对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政策宣传,鼓励茶农参保,针对当前保险赔付时间宽度较短、赔付比例较低、自负比例过高等农户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积极向上对接,邀请省市专家对保险政策进行优化,提高农户参保积极性。制定油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初步方案。 (三)规范立项管理,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效能。规范项目立项管理,举一反三,加强过程监管,严格把握项目管理、验收和审计结算,保障项目进度和质量,确保高标准农田项目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五、关于“粮食和农产品安全防范不严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提高检测力度。与发改局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稻谷重金属超标的种植田块与种植农户情况,持续做好常规性土壤检测工作,推行实施《稻谷重金属超标情况的整改技术措施》。加强对环境水质与养殖尾水检测,结合水质检测结果,认真分析,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全面检测与重点监测相结合,每5年进行一次全面环境水质指标检测,每年对养殖场与养殖尾水进行抽查。 (二)完善管理体系,压实农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切实扩大农产品检测范围,依托现有管理标准,细化数据监测指标,促进农残、禁限用药物及超范围用药监测工作的体系化,对不合格农产品坚决予以处罚。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415批次。开展全县乡镇(街道)快检情况检查,对未有效开展快检的情况予以督促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农产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坚决予以立案查处,截至目前立案处理农产品质量案件3起。 (三)从严从实,做实“非粮化”整治后半篇文章。督促有关乡镇因地制宜开展“非粮化”整治后抛荒地块的复种工作,严格执行《缙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办法》,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日常管护,严格落实责任体系,强化乡镇、村和经营主体的管护责任,坚决遏制新增“非粮化”问题,加强粮功区动态监测,定期督查,实行精细化管理。完成2023年度“非粮化”整治453.05亩;完成2023年度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划定0.0323万亩,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六、关于“乡村环境综合治理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长效机制,提升人居环境。下发《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长效常态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缙云县深化“六边三化三美”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迎亚运加强农村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排查和“两路两侧”村庄田园环境整治的通知》,制定《2023年缙云县洁美乡村(六边)检查考核办法(试行)》,严格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及年度检查考核办法。2023年度开展联合督查考核4次,针对“两路两侧”沿线、重点区域明查暗访26批次。评选出人居环境最美村16个,最脏村4个,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提升、田园环境质量明显改观。完成部分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数字化监管系统,逐步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和数量,提高资源化站点可持续运行率。 (二)理顺宅基地管理机制,加强闲置资源盘活利用。建立县乡村三级宅基地管理体制机制,发布实施村级协管员制度,聘用协管员281名。充分发挥缙云县宅基地改革和管理领导小组以及联席会议作用,加强综合协调、资源共享,实现了自然资源部门的“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数据共享。加强常态化排摸、业务培训,开展盘活利用工作,2023年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进入省数字化系统试点。 (三)完善扶贫小区管理,提升小区使用质量。成立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环境全面整治,加大后续管理力度。公开招租1幢楼(村委会与物业管理用房)用于来料加工,提升小区闲置房屋利用率,后续将继续盘活剩余的架空层、文化活动中心。 七、关于“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延伸监管链,充实执法力量。2023年,将部分渔政执法权赋权到各个乡镇(街道)。至2023年11月底,各乡镇(街道)办理渔政执法案件达55起,有效地填补了县级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配备农村宅基地专业执法人员,及时开展相关执法工作。 (二)强化部门合作,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缙云县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处置指导、减轻事故影响。农业行政执法队加大对渔政执法力度,增加巡查监督次数,2023年以来,县农业执法队与各乡镇(街道)共处置渔业违法案件120起,有效阻止了对水源的危害。加强部门间的对接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公安部门“雪亮工程”,扩大监控覆盖面,实施“渔政天眼”智能预警系统,有效加强了渔政监管预警能力。对违法捕捞案登错身份证号码事件,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严格落实制度,消除执法安全隐患。制定渔政执法船管理制度,安排工作人员参加新置渔政执法艇驾驶员培训班,获取驾驶证。加强执法罚没物品的管理,做好物品登记,对执法罚没的劣质农药、化肥等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定期对仓库进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每年处置清理一次相关物质。 八、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未落实落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从严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加强网络阵地言论监管。局党组书记召开会议专题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深入剖析。组织全体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思想工作意识形态教育。局党组逐级开展谈心谈话,要求加强对各自领域的意识形态管理。 (二)加强政治建设,夯实理论基础。在党组会、全体干部会上均组织学习“第一议题”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党组会制度,确保将“第一议题”决策制度执行好、落实好。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用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连续在全局干部群里对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多次在全体干部会议上强调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强国”学习,目前全局学习氛围良好。 九.关于“服务管理职能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沟通联系,优化营商环境。下发《缙云县农业“双强”专班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双强”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项目管理责任落实,完善项目申报管理。成立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项目专班,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管理,逐个分析各个子项目建设缓慢原因,找准症结所在,对症下药,协助并督促乡镇及时化解各个子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加强与部门、建设单位对接沟通,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督促项目业主加快项目进度,按年度计划推进项目建设。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社团监管。加强对县茶叶产业协会、农创客发展联合会等协会的监管,督促社团管理人员加强制度学习、资金管理。下发《关于要求加强缙云县农创客发展联合会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到事前研究、事中监督、事后总结,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公开公正,确保社团组织活动正常有序、富有成效。 (三)研究运作方案,推动政企分开。召开欣荣公司董事会,讨论公司改革、换届工作。已会同县国投公司讨论公司实体化运作方案,推动政企分开、规范经营。根据方案计划将欣荣公司划转至乡村振兴公司,为乡村振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乡村振兴公司为法人独资公司,由国投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金融国企中心履行监管职责,农业农村局及林业局履行业务指导职责。 十、关于“惠民政策补助发放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排查,及时追回、补发补助资金。追缴违规发放‘大搬快聚富民安居’补助资金4万元,收回低收入农户“菜单式”产业扶持项目补助问题资金15.4554万元,补发雨露计划补助对象103名。对3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加强部门合作,提高补助准确性。与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编办等相关部门完善在编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数据库信息,加大搬迁对象审核力度。与县教育局及人力社保局做好对学生名单及低收入农户名单的数据互通,确保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子女政策享受不落一户、不漏一人。通过新媒体、广播等平台和宣讲等手段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 十一、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立行立改,清退违规报销补贴。及时清退违规在工作区域内报销差旅费、重复支付的夜餐补助。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明确、规范出差审核、资金报销等手续流程,规范资金审核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清理往来款。对长期挂账往来款进行梳理,已支付保证金19440元;其他应付款256853.14元转其他资金完成支付,财政收回14743.84元。对未整改的往来款进行分析,提出初步整改意见,后续将同财政局对接,明确整改意见并分类整改。 十二、关于“对农村‘三资’管理指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三资”领域,提升监管成效。下发《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四季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摸排全县闲置资金未进行竞争性存放情况,按要求进行竞争性存放。目前全县共有35543万元闲置资金存入中标银行。完成修订《缙云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同时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提出并要求整改。 (二)强化指导,规范村集体合同管理。完成修订《缙云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村级“三资”管理。指导乡镇(街道)全面梳理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发包情况,摸排全县资产资源发包情况,加强现有合同自查清理,对合同签订主体错误等问题当场提出并要求整改,对排查发现的3个长期合同,要求重新签订。 十三、关于“项目统筹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项目监管,严格项目申报流程。督促壶镇、东渡等乡镇进行鸭苗发放整改,已收回壶镇镇虚报领取鸭苗的款项598元。强化管控流程,对申报登记农户的种植面积进行严格核对、多次核对,以确保种植面积申报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加强项目管理,加大对乡镇(街道)重大项目招投标监管,对涉嫌不合规招投标行为进行及时纠正。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加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 (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党组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第一议题”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党组会制度,要求今后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汇编,要求按照内控制度开展工作。 (三)严格落实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审核。在局党组会、全局干部大会上对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合同管理制度进行集中学习,要求各科室严格落实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条款的审核把关,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四、关于“重业务轻党建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强基层组织,不断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已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机关党委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缙云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委员会,新一届委员会由7人组成,指定了专职党务干部,确保党建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已组织党务干部参加丽水市农业农村局举办的2023年市直农口系统党建工作培训班。召开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要求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按规定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并明确会议规定议程、固定程序,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做好支部活动记录。 (三)严肃组织生活,不断提升组织战斗凝聚力。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要求严格党员教育,严肃党员管理,提高党员党性认识,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切实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发挥真实作用,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不断提升组织战斗凝聚力。 十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合理优化结构,推进干部队伍重塑。做好公务员、事业干部的招录工作,在编制范围内应报尽报,加大招才引才力度。2023年共公开招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名、事业单位人员2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1名。进行中层干部优化调整,2023年共调整中层干部岗位2次,共提拔正股8名、副股8名;梯队培养一批年轻干部,30岁以下中层干部从0人突破至4人;年龄偏大的中层干部有序退出中层岗位,共有11人退出中层岗位。统筹科站人员配置,充分考虑年龄、专业、工作强度等统筹配置人员,有针对性制定编制使用计划,新进人员优先安排到经作站、农作站等科站。对全局干部队伍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做好人员进退测算,已完成梳理和情况分析,目前已成功申报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参公)2名。 (二)加强干部管理,深化正风肃纪。全局干部签订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同心协力承诺书,在全体干部会议上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干部工作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年度考核制度和问责机制,根据工作分工,明确个人岗位职责,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升干部工作履职能力。 (三)充分利用高级人才,发挥技能带头作用。根据《缙云县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管理办法》,公布缙云县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名单(缙农发〔2023〕127号)。已完成三个高级职称专业人才主持的省级产业技术团队项目实施,其中两个已于2023年11月29日通过验收,另外1个项目聚焦我县食用菌产业提档升级,已通过省厅立项,实施期限两年,目前正在实施阶段。 十六、关于“管党治党责任压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警示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已对廉政风险排查不认真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反思,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廉政学习教育,邀请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上廉政专题党课。开展“两片一课助青廉”活动,组织青年干部收看警示教育片,上专题警示教育课,集中接受警示教育。对涉及廉政风险排查不认真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深刻理解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增强廉政意识。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学习,提高纪检专业能力,切实履行纪检工作职责,监督到位,确保各类专项自查自纠有效落实。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重新学习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因公出国(境)人员管理制度。对未征求审批同意因私出国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深刻反思并作书面检讨。对违规挂证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深刻反思并作书面检讨。目前已将全部收入10804.3元清退回挂靠公司,并注销监理工程师证件。 十七、关于“外立面整治工程收尾久拖未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所有的合同、资料进行梳理并与县财政局等部门沟通,深入分析问题,计划于2024年6月30日前提出解决方案,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时深刻反思农业农村局报批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吸取教训,引以为鉴,及时完善涉农项目管理,更好服务农村发展。 十八、关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长期闲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先后向市农业农村局、全市其他8个县(市、区)了解检测中心运行情况,学习借鉴可行经验做法。认真谋划,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初步建议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组建的缙云县乡村振兴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建设完成后,将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相关仪器全部移交并由其开展运行。谋划场地使用方案,待场地腾空后,加强合理利用,改变闲置状态。 十九、关于“舒欣小区多年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12月舒欣小区消防专项通过验收;2023年7月完成小区竣工备案。2023年9月6日召开缙云县舒欣小区一期不动产权证办理专题会议,同意对重叠部分(占地面积 33.39 平方米)予以核减,使项目宗地面积与原用地红线规划面积不一致问题得以解决,10月12日完成舒欣小区总证办理,总证办理后个人不动产权证即可办理,解决了长期困扰舒欣小区(一期)已安置入住的住户不动产权证难以办理难题。 下一步,农业农村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全面推动巡察整改向纵深推进。二是巩固整改成效。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对还未整改到位的,深挖根源,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已经整改完成的,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三是强化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三农”工作发展的重要契机,针对巡察显现出来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补齐问题短板,构建制度体系,规范内部管理。把巡察整改成果与推动全局工作结合起来,以扎实的问题整改成果来体现“三农”工作成效,推动形成巡察工作与“三农”工作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使巡察切实成为更好推进“三农”工作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016089;电子邮箱44996060@qq.com。 中共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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