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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3日至5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0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专题部署会,迅速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巡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逐字逐句认真学习、对照整理,完成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工作清单,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研究决策、亲自部署推进、亲自检查验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分管职责整改内容,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责任部门明确职责、具体明确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正视巡察反馈问题,从领导班子到机关科室(队)、局属各单位,从党组成员到普通干部,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逐一梳理巡察组指出的4大方面17个类型47个具体问题,制定了177条整改措施,定人、定责、定期限,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实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政务处分1人(政务警告1人);组织处理3人(降级并交流使用1人,留岗查看2人);批评教育47人,提醒谈话5人,建立完善制度20项,清退违规资金27.67万元,清理其他资金14.91万元。 一、关于“思想政治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刻剖析,切实增强政治意识。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产出的原因,并由党组书记牵头对该问题进行认领和整改。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分析研判四季度意识形态及社会舆情工作,对亚运会、亚残运会、仙都黄帝祭典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本系统本领域的重大事件进行分析、研判、总结,并形成《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四季度意识形态及社会舆情分析报告》。 (二)学思践悟,切实把握精神实质。紧扣学习重点内容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结合主题教育工作,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列为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 (三)建章立制,切实巩固整改实效。制定《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淬炼的重要抓手,定期不定期进行自查,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制度》,要求每季度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稳社会秩序。 二、关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与执法工作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发挥执法指导办综合协调作用。由县委编办牵头,协同县司法局、县执法指导办,组建事项梳理工作组,从开展检查的源头入手,以规范检查事项认领为切入点,指导各执法单位对全县3957项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已完成不认领标记980项检查事项的规范和清退工作。 (二)制定“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制定《缙云县“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关于报送2023年度“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的通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以监管对象为联结点,明确检查任务、牵头部门、检查事项,在2022年度原有45个跨部门检查场景清单基础上,有效拓展“沿街店铺综合查一次”“宗教活动场所综合查一次”等7个跨部门检查场景清单。 (三)加强部门执法协作。制定《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实施方案》,组织“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使用培训,对“联合执法”“重点专项”“双随机、一公开”等跨部门检查模块的使用以及协作配合机制进行解读,推动执法活动上平台。2023年累计开展“综合查一次”4592户次,减少执法扰企2364户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跨部门联合监管率达65.34%,达到20%以上的目标。 三、关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改革指标落实。分析研究综合评价指数短板,结合省对县综合评价体系和市对县综合评价指标考核细则,召开分项牵头部门综合评价指标提升部署会、全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扩大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暨全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攻坚推进会,梳理下发省市改革指标责任分解表、部门和乡镇(街道)考核细则,逐项明确改革指标分项牵头部门、牵头领导、责任人,所有涉改单位实行分管领导+联络员负责。 (二)强化实时预警,推进综合评价指数联合整改提升。建立全县综合评价指数整改提升工作群,县执法指导办在群中对平台内回流数据进行实时预警提醒,逐级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组织开展“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使用培训会,对改革指标进行解读,对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的功能模块使用进行再培训,避免出现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扣分。 (三)强化责任担当,健全晾晒督查通报机制。将原“双周晾晒”通报将升级为周晾晒,对事项认领、协查协办、案件移交、抄告抄送、违法线索处置、行政行为码等协同类系统应用指标按周晾晒,晾晒结果及交办督办情况纳入年度考评。已发布综合评价指数通报18期、工作提示函4份。同时,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督察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专项督察同部署同开展,四套班子领导分组带队对全县15个部门和18个乡镇(街道)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和现场指导。三季度缙云县综合评价指数排名全省前20、全市第1。 四、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市容市政执法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人行道违停、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人行道违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蓬莱路、黄龙路、紫薇路等重点区域开展人行道秩序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2800余人次,规范非机动车停放368余起,抓拍人行道违停480起。制定《城区流动摊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槐花街、剧院巷、胜利街、寺后路等重点路段进行不间断巡查,劝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2174起,处罚45起。 (二)疏导助推管理,疏堵结合打造“暖心之城”。针对流动摊贩易反复问题,探索推行驾照式积分制考核办法。针对食品经营类流动摊贩,在老城十字街、水南金龙购物广场等地新增食品摊点59个,通过规范经营时间、经营场地、经营范围(有油烟的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卫生许可(与市场监管联合检查)等方式,让食品流动摊位从“无序管理”变“有序经营”。针对非食品类流动摊贩,在人流较为集中且不影响交通的区域设置应季果蔬临时疏导点,即周边群众生活需要又能增加农户收入。共新增应季果蔬临时疏导点3处,对寺后停车场应季果蔬临时疏导点进行升级改造,新增摊点120余个。针对人行道违停问题,通过设置硬隔离、警示执法、设置严管路段、不文明行为曝光等方式,用队员的辛苦指数换来群众的满意指数,累计发放温馨提示单5000余份,非机动车处罚492起,抓拍人行道违停机动车12660辆,2022年抓拍机动车人行道违停15312辆,同比减少17.31%,人行道违停现象明显好转。 五、关于“‘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攻坚克难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新增违建管控上出严招。对标“十佳新增违建管控示范县”创建,制定新增违建管控督查工作方案,重点督查在建工程项目、在建农房是否取得审批手续、是否挂牌施工、是否按设计方案施工等方面情况,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防违控违责任,完成两轮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的督查工作,累计下发交办单34份,交办疑似违建问题点位50余个,累计发现并处置新发违建12宗,面积3446平方米。 (二)在违建底数排摸上出新招。持续抓实、抓严全县违法建筑底数滚动摸排、录入工作,综合运用省域空间治理平台、无人机巡查、“我点你查”等方式,对全县范围的违法建筑进行滚动摸排。累计下发企业航拍图117幅,排摸录入企业存量违建235宗,面积27.51万平方米;录入住宅类存量违建324宗,面积5.4万平方米。 (三)在存量违建治理上出实招。针对集体土地上的住宅违建,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推进《缙云县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违法建筑处置暂行办法》的制定。同时,严格落实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累计审查党员领导干部提拔、争先争优、党员发展等各类对象资格达2178人次。 六、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发力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查找分析原因,明确整改责任。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各中队对2020年至2022年平均办案时长偏长、案件超期等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全面查找存在的原因,建立案件清理台账,逐件明确相关责任科室(中队)、责任人,倒排结案时限,确保全部销号完毕。 (二)开展执法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制定《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岗位培训计划》,通过开展执法轮训、定期案件评查等方式,着力提高各中队执法办案能力水平。组织召开2023年“缙争力”——法治建设培训班,各乡镇(街道)法治骨干150余人参加培训。 (三)推行“简案快办”,提升执法效率。探索推行一般程序简案快办执法模式,制定完善《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办法(试行)》《案件快速办理流程(试行)》,一般程序案件从立案到出具处罚决定书仅需1天即能完成(七里中队办理丽缙七里立字〔2023〕第000034号),行政执法效率大幅提升。2023年全局一般程序案件平均办件时长为21.97天,2022年平均办件时长39.60天,同比缩短44.52%。 七、关于“污染防治工作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标准推进露天禁烧工作。制定露天焚烧管控工作方案,重点加强对高发频发区域和重点时段的巡查防控工作。今年以来,联合相关单位开展督查73次,发布《缙云县“蓝天卫士”处置、露天禁烧执法情况通报》3期,“蓝天卫士”处置率94.36%,露天焚烧行为立案处罚318起,处罚金额12万元。 (二)落实举措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每周调取新增餐饮单位(个体户)审批清单,提前安排执法人员上门督促新增餐饮单位有效安装并使用油烟净化设施,今年以来累计走访新增餐饮单位136家。 (三)严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进行垂钓、游泳”等污染水源的违法行为,2023年对污染饮用水水体立案处罚89起,处罚金额2万余元。 八、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主力军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学习培训。制定《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岗位培训计划》,召开法制员工作例会,对执法程序规范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合法性审查内部规程》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各中队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制定《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责任落实约谈办法》并严格执行,对履职不到位等情形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整改。同时,对行政败诉案件责任人员追责,将东方中队原中队长从正股调整为副股并交流使用。 (三)形成长效机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紧盯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反馈、文件执行时间等关键节点,及时预警。严肃案卷评查机制,新办的普通程序案件严格按照丽水市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菜单式法制审核要点》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023年无败诉和行政复议确认违法案件。 九、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预防提醒,引导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青年干部“明德守法、完善自我”专项行动,开展干部谈心谈话150余人次,干部经济风险体检排查210人次,举办了专题警示教育学习会2期,开展2次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230余人次,梳理、清退违规发放的应急联动值班夜餐补助27.28万元。 (二)抓创新方式,促进监督检查务实高效。集中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度汇编》中财务相关规定,并通过“清廉丽水警示教育馆”学习林康、陈景飞警示案例学习,通过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以案说纪,引导全体干部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抓建章立制,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修改完善、认真执行《值班备勤制度》《应急处置工作制度》等制度,取消在工作日期间局机关值班备勤,并且加强对双休日、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值班到岗情况检查。局办公室、机关纪委已开展值班人员到岗情况检查5次。 十、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集中组织学习相关规定。召集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缙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严禁支出浪费。 (二)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排摸登记。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摸底清查,对新购置资产进行规范登记,明确使用存放地点,对已达到年限且无法继续维修使用的资产按规定进行处置。 (三)选派精干力量“跟岗取经”。局领导带队,选派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到财政局采购监管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熟悉固定资产采购审批流程。 (四)修改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召开的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会议,集体讨论、修改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从规范固定资产预算、采购、验收、管理、处置等五个方面入手,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堵住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方面漏洞,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十一、关于“工程项目管理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学习招投标相关规定。组织相关科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进行学习,结合执法实际,对招标投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常见问题等进行重点学习讨论。 (二)对相关项目进行回头看。对缙云县城区人行道标线采购项目相关材料进行“回头看”,认真分析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引以为戒,在今后项目中要加强招标文件、履约过程、项目绩效的全过程管理。 (三)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制定《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经办人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招投标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并且,在公共项目管理中,要引入具备相应专业能力、能承担相应责任的政府采购相关专家或者乡镇(街道)、社区等第三方参与验收,通过第三方对项目流程、核心产品进行审查,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对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业务的后续监督管理。 十二、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梳理、清退超标准账目、历史应付长期挂账。梳理2013年以来历史应付长期挂账,完成退款金额14.91万元。对在行政经费中列支篮球服账目进行梳理,累计清退3900元并上缴财政专户。 (二)健全政府采购工作机制。成立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小组,由财务分管局长任采购小组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任采购小组成员,将本单位会计、出纳调离采购岗位,确定业务骨干具体负责采购工作,制定《缙云县综合执法局采购小组责任分工》,明确各岗位分工,确保责任到位。 (三)集中学习财务相关制度。组织召开办公室工作会议,集中办公室全体人员学习省、市、县相关财经制度和《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度汇编》中财务相关制度,集体讨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相关内容,严格按科目列支使用,避免应付款长期挂账行为再次发生。 十三、关于“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反思存在问题的原因。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对以局长办公会议的形式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深刻反思原因。 (二)规范党组会议流程。会前由具体业务科室提出研究事项,填写《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会议题表》,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纳入党组会议题。 (三)规范会议记录方式。指定办公室主任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局长办公会议记录,规范记录内容。办公室主任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记录。 (四)集中学习相关制度。党组班子全体成员、局机关科室负责人集中学习了《中共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防范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十四、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具体制度,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机关党委将对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切实发挥支部政治功能。鉴于第一党支部人数较多的情况,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分3个小组召开,确保组织生活会不流于形式走过场,真正实现党员相互批评全覆盖。 (二)做好志愿服务的统计、提醒工作。认真开展“党群连心·网格走亲”党员志愿服务情况,每季度及时统计志愿服务积分,做好提醒提示工作,2023年开展“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残疾人之家结对”“点亮微心愿”等活动38件次。 (三)完善考评激励方法。把“党群连心·网格走亲”党员志愿服务情况纳入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及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2023年全体党员都已按要求完成“党群连心·网格走亲”党员志愿服务。 十五、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深刻反思。 (二)规范会议记录。指定办公室主任负责党组会议记录,规范记录内容。办公室主任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记录。 (三)集中学习党组工作规则。党组班子全体成员、局机关科室负责人集中学习了《中共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工作规则》,对会前准备、会中决策、会议记录、会后办理等环节进行学习巩固,防范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十六、关于“干部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6名因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力的执法队员已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留岗查看2人、谈话提醒4人。东渡中队2名执法队员因工作作风不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1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 (二)开展廉政风险排摸。利用星级中队检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督查等契机,每季度对各中队进行走访调研,及时发现、掌握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坚持教育优先、警示在前,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逢会必讲、逢关键时间节点必讲,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摸2次共计230余人次。 (三)组织学习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关于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方案》《廉政风险排查制度》等8个内控制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严格执行《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审查机制》,严格按照“案件评查标准”和《菜单式法制审核要点》进行审查,加强案件监督管理,规范执法权力运行。 十七、关于“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财务副局长对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深入反思,对原办公室会计进行批评教育,并对下步专项经费合理使用提出具体举措。 (二)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对历年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此类问题。 (三)到相关部门学习经费调整问题。局会计主动到财政局支付中心请教学习跨年度执法业务专项经费使用调整问题。 (四)修改完善长效机制。召开局办公室工作会议,集中学习了省、市、县相关财经制度,对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且在今后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范使用执法业务专项经费。 下一步,中共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综合行政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党性修养,锤炼过硬政治品格。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建立实施“第一议题”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积极传递党的“好声音”,弘扬执法正能量。二是坚持实干实效,尽心尽责履职担当。坚持高位统筹,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立足执法职能,牢牢把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关键期,对重点点位、重点问题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的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持续巩固前期整治成果。三是严守纪律规矩,永葆执法初心本色。进一步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规矩意识,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控机制,强化风险防范,层层抓好防控,坚决守住清正廉洁底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3025532;邮政信箱:缙云县迎晖路23号;电子邮箱:jyzhxzzfj@163.com。 中共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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