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30日至8月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缙云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10月12日,县委巡察组向缙云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缙云县卫生健康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激发担当作为。缙云县卫生健康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按标准、按要求全面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全面提升县卫生健康局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工作水平,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缙云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中共缙云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逐条逐项抓落实。紧盯巡察指出的重点问题不放手,点准穴位,严格按照点上问题马上解决,同类问题举一反三,面上问题着眼长效建章立制,加强实时督导,逐一落实、逐项销号,真正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收兵。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相结合,层层传导压力,以上率下、形成合力,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狠抓跟踪督查,从严、从实、快速地将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变成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变成凝心聚力、推动发展的过程。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批评教育8人,给予警告处罚单位1家,建立完善制度16项,清退款项20.68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4.5178万元。 一、关于“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监管和考核力度。制定印发《2023年缙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办法》《2023年缙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实施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和人事任免挂钩。 (二)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基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的通知》(缙卫函〔2023〕60 号)和《关于成立优质服务基层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缙卫函〔2023〕61号),成立县级优质服务基层行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专家组,统筹推进服务能力国家标准创建,明确2024年的工作任务。 (三)强化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持续推进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政府办村卫生室占比提升至36.6%。对业务收入低、长期不开展业务的村卫生室进行注销,对注销村卫生室的行政村由当地卫生院以每周一次的巡回诊疗方式开展医疗服务。同时由医共体分院对辖区一体化村卫生室运行情况实行每周检查和每月不定期抽查。 (四)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质量。持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专题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完成3个签约示范基地、6个签约服务全-专联合示范团队提升建设,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建设率达到100%。 (五)规范医疗机构收费制度。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均已制定医疗服务收费及药品价格奖罚制度,并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同时,以张贴公示、播放滚动电子屏等形式进行公布,公示率达100%。2023年11月,我局对三家县级医院的违规收费情况开展检查,检查中发现均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未发现违规收费情况。 二、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大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制定公立医院综合目标考核办法,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指标纳入县级医院年度绩效考核重点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与医院薪酬挂钩。根据2023年省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分细则要求,制定完成11项工作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以奖代补”“红黄牌晾晒台”“督查通报”等工作推进机制和月通报、季例会等工作制度,目前已通报10次,召开例会3次。 (二)全力助推县人民医院创建“三乙综合性医院”。将县人民医院国考重点指标和国考排名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目前,县人民医院技术指标已达三乙标准。建立创建问题清单1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深化与浙大一院总院的精准合作打造“浙一+缙医+医共体”的“1+1+N”的医联医共模式;组建门诊、住院、术前等多个MDT团队,出台专项激励;开展多中心建设提升专科能力,建立消化病和介入中心两大中心,多项数据位列全市县级医院第一。 (三)补全“双下沉、两提升”工程和“山海”提升工程建设短板。一是统筹推进创伤中心建设工作,2023年12月17日成功通过中国创伤救治联盟专家组现场评估,授予国家级“创伤中心”称号。二是把平均住院日列入重点监控指标,每月进行监测,2023年1月-10月平均住院日7.39天,较上年同期降低2.89%。三是对涉及山海提升考核的各项指标逐项进行分析,对于落后指标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2023年1月-10月时间消耗指数和费用消耗指数均达省定标准。 (四)强化学科建设,提升医疗质量管理。一是出台了县级重点临床(中医)专科建设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已确定县级临床(中医)重点学科7个,临床(中医)扶持学科4个。成功申报市级县域龙头学科4个。二是充分引才育才,引进硕士研究生和学科带头人,鼓励支持在编在岗卫生人才通过攻读在职研究生的方式提升学历和专业水平。三是制定印发《缙云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通过流程改造、制度重建、人员培训和硬件建设等形式,完成了对2019年至2022年市质评办查出的313个问题的整改,完善制度1124项, (五)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完成了对行政审批超期办理件超期办结、超期未办结件的原因分析,并责令6名当事人员出具情况说明。三家医院均已完成互联网+医院日常维护和排班,明确每日接诊医生,截至目前已完成了3人次的网上诊疗服务。同时建立提醒预警机制,每日由局机关工作人员进入系统进行查看,并将未办理事项提醒相关单位,谨防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三、关于“医共体建设工作未全面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分级诊疗制度落实。一是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成效,开展缙云县公共卫生及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工程,已完成舒洪、三溪卫生院迁建项目,有效改善了基层硬件条件和服务水平。2023年1月-10月,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477115,较上年同比提升50.60%,远超牵头医院门急诊增长率。二是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邀请中医专家对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进行铜砭刮痧、失眠推拿等适宜技术培训,培训150余人次,1-10月,基层中医药服务门急诊人次达11.5万余人次,较上年提升10.5%。三是医共体牵头医院与18家分院建立了20个全专科联合门诊和联合病房,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实现“上转下”人次增长率高于“下转上”人次增长率。 (二)补全医疗服务能力短板。一是出台县级重点临床(中医)专科建设文件,给予县第二人民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经费5万元,并与市中心医院建立急诊、重症等学科帮扶关系。二是完成新建、舒洪和大洋等卫生院手术室改造升级,将中心卫生院能开展二级及以上手术纳入2023年度目标考核,截至目前,共开展二级手术5例。三是计划调整县域医疗资源布局,实现县人民医院与县第二人民医院之间的医疗资源和技术共享。 四、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结合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需求,完成核增的56名编制分配。二是拟定《下属单位人员交流调动若干规则》初稿,完善乡镇卫生院人员交流制度,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高级职称人员比例。今年乡镇卫生院参加高级职称评审有6人,聘任中级职称有28人。三是组织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培训,全年我县共有50人完成乡村医生培训,同时有13人参加结业考试(65岁以下需参加结业考试,65岁以上不需要参加)并全部通过。另有3人参加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不断强化乡村医生的全科医疗服务能力。 (二)创新引才育才。积极前往医学院校开展校园招聘,宣传我县引才育才政策,共有18人参加面试,全部为研究生学历,目前有初步意向共7人。同时于10月9日创新制定印发《缙云县卫生健康领域内部人才培育奖励办法》,鼓励定向毕业生及在职人员学历提升。今年有2名定向生续签读研补充协议。 五、关于“爱国卫生工作开展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大力推进健康场所创建。制定印发《缙云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健康促进场所创建的通知》,鼓励家庭积极申报健康家庭创建工作,11月16日完成新增6174户健康家庭,提前完成丽水市“健康60”行动方案(2022—2025年)新增健康家庭3000户的要求。 (二)强化国家卫生县城复评工作推进力度。完成国家卫生县线上评价任务分解及国家卫生县现场评价任务分解,制定印发《缙云县高水平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方案》。并于2023年9月7日组织召开国卫复评工作部署会,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进行台账资料汇总梳理,并在不断完善充实中,充分做好迎检准备。 六、关于“老龄健康与家庭发展工作离上级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人口家庭发展工作服务意识。召开生育登记和培训会议,针对生育登记超期件、差评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查找原因,并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职业素养和生育登记专业知识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同时,每1至2天通过内部工作群或电话等方式发送生育登记需办件给各乡镇(街道),督促乡镇(街道)及时认领、及时办件。目前完成生育登记办件1836件,其中超期办结4件,同比下降3.27%。 (二)加大医养结合工作开展力度。制定印发《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缙云县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缙云县卫生健康局等10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并于1月27日召开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会议对我县医养结合现状、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要求各单位按部门职责协同配合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三)规范奖特扶资金发放。一是截至目前,共收回错发的奖特扶资金15.43万元,并按规定存入县财政国库。二是加大对奖特扶工作考核力度。已将奖特扶工作列入健康缙云对乡镇(街道)2023年度考核。三是积极与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的对接,将奖特扶人员名单核对作为部门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内容。将严格按照沟通联系机制,及时将奖特扶预享受人员名单发放给县人社局、县民政局比对,截至目前,共比对13986人次。 七、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定期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严格按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目前已召开3次。同时在新制定的考核细则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分值,并要求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强化网络舆情处置和干部职工网络言行管理力度。一是制定《缙云县卫生健康系统政务新媒体安全管理制度》《缙云县卫生健康系统网络舆情应急预案》,提升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应急能力,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持续提升各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医疗服务质量。二是由局分管领导对发表不当言行的干部朱某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局机关和各医疗机构以科室例会、夜学等各类形式开展教育培训,规范干部职工网络言行,累计开展培训30余次。 (三)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运用。各单位均落实专人负责“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理工作,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及时完成日常学习,结合夜学、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局机关党委、三家县级医院党委负责落实“学习强国”积分通报制度,已建立分数预警制度,目前已对年度分数未达5000分的人员进行通报提醒2次。 八、关于“法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补足卫生执法能力短板。一是通过对照考核指标,制定工作计划,按照时间节点,逐项推进;同时加强与市卫生监督所的业务沟通,对我县进行执法帮扶。二是已制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县卫生监督所牌子)“三定”规定,保障卫生执法力量。三是已于2023年10月建立执法效能评价与业务科室人员评优评先挂钩制度并开始执行,明确个人执法效能分数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二)开展办结案件“回头看”。截至目前已对2022年以来的所有案件进行自查自评工作,主要发现了部分案卷的承办人遗漏签字,部分行政处罚公示内容缺少可以加处罚款的描述等问题,发布了《缙云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卫生行政执法案卷稽查结果通报》,现案卷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建立科室案卷交叉互查制度,目前已开展交叉互查1次。 (三)规范罚没物资管理处置。一是已完成2022年之前罚没物资的规范处置。16台报废牙科综合治疗仪重1.72吨,报废口腔诊疗器械等0.64吨,已由缙云县机电设备回收有限公司清点回收,并出具《国有资产处置接收单》,共收到处置资金1888元后,已划入县财政账户。二是已完成对2022年以来的罚没物资进行盘点、登记造册。2022年共有4个案件有罚没物资,共有罚没物品12件。2023年共有8起案件有罚没物资,共有罚没物品32件。三是制定印发《罚没物资管理办法》,并开展执法人员全员培训学习。 九、关于“民生实事推进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高标准完成市县民生实事。截至目前,6项市民生实事,4项县民生实事均已按要求完成,同时提前谋划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 十、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反思。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主要领导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反思,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二)积极清退。对于违规发放广播操比赛纪念品事项已通过现金方式进行清退,共清退3770元。并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开展培训。召开财务业务知识培训会,学习《缙云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文件汇编》《财务业务指导手册》等制度,加强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审核人员的业务学习,严把审核关。 十一、关于“班子决策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自我检讨。在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管领导在会上进行原因分析和自我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严格大额保险购买研判。一是积极与中国人寿缙云县支公司对接保险方案优化事宜,如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额双亲家庭由每人20000元和200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30000元和3000元。截至目前,已累计赔付15人次,赔付金额30900元。二是在“缙云发布”“掌上缙云”等网络平台对计生家庭保险惠民政策进行宣传,并逐级转发,阅读量已达3.4万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知晓率。三是召开全县计生家庭保险政策业务部署会和培训会。在壶镇镇、东方镇、方溪乡等9个乡镇已进行宣传资料发放,累计发放8700余份。 (三)强化协议履行监管。不定期对缙云县知心心理咨询工作室进行现场工作情况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考核。同时拟定《缙云县知心心理咨询工作室考核方案》,建立严格的履约管理措施,包括检查核实工作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对不履行协议责任采取相应惩罚措施。 十二、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清退违规取酬。县人民医院原职工蒋某和局机关干部陈某已分别将虚开发票侵占的公款和违规在下属单位兼职取酬的2210元和1万元费用退回。 (二)严把财务审核关。一是自2021年2月起,爱卫发展中心财务已纳入局机关统一管理,截至目前,未发生经办人和审批人均为本人的问题。二是加强加班费、差旅费、培训费的审核把关。加班费、差旅费在支付之前,先由专人负责审核查重,建立差旅费报销台账,将差旅费和加班费进行查重,再走支付环节。三是已于今年8月完成对局机关所有干部的违规兼职取酬行为的自查,共自查55人,未发现违规兼职取酬的情况。 (三)规范幼儿体检经费发放。各体检单位已完成幼儿体检原始台账整理,并于11月22日制定对幼儿体检单位的体检质量控制工作检查方案。同时根据《缙云县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缙卫〔2022〕32号)和《缙云县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缙卫〔2022〕33 号)文件,明确幼儿体检为0至6岁儿童,从2022年开始不纳入城乡居民健康体检范围,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再另外补助体检经费。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 (四)规范广告费用管理。一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分管领导在会上进行原因分析和自我批评。二是通过班子会、全体干部会、夜学等形式,加强对财政相关规定的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缙云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单一来源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三是制定印发《缙云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宣传广告制作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广告制作采购制度和流程。四是加强广告费用支出审核。局办公室将各科室广告申购单汇总后,每月统一提出申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然后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人员实施采购。规财科负责审核确定广告采购方式、采购流程规范把控,发票真伪、支付货款。 十三、关于“县妇计中心、部分卫生院存在违规收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妇计中心、壶镇镇中心卫生院的违规收费已清退,共计190860元。并于11月15日制定印发严格执行儿童健康体检免费项目的通知,明确在体检中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如家长需要增加体检项目需签署知情同意书。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已完善收费记账系统并建立收费管理和审核制度,杜绝了乱收费问题的发生。 十四、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村卫生室经费监管。一是已制定村卫生室建设补助审核机制,明确对村卫生室建设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经费支付流程。二是由各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对122家村卫生室的自查自纠工作,并由局基层卫生科分别抽查10家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未发现村卫生室关停仍有运行经费下拨的情况。三是明确新碧街道黄碧村卫生室10.5万元运行经费的分配方案,该笔经费根据村卫生室承担国家基本药物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比例进行分配,今后延续该分配方法。 (二)严格内审工作。一是2023年已完成内审的3家单位已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上报,并经医共体牵头单位审核。二是委托杭州德御天悦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五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镇中心卫生院、壶镇镇中心卫生院3家单位的2019—2022年期间执行院长(主任)任中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4年安排11家,2025年安排10家单位三年内实现对下属单位的内审全覆盖。三是在2018—2022年期间,已组织各单位财务人员对医共体、卫生单位等15家单位进行内审,出具报告14份,提出70条问题,目前已收回整改报告14份,完成整改问题70个,整改率达100%。 (三)严格乡镇卫生院幼儿体检费用管理。一是要求各单位开设单位对公账户收款二维码,规范资金管理。2023年10月31日前,各基层医疗机构均已开设单位对公账户收款二维码,收款直接汇入单位账户。二是完成了妇计中心和18家乡镇卫生院幼儿体检费用自查工作,根据其自查报告,随机抽取了壶镇、东方、胡源三家卫生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入账不及时、公款私存等两个问题,所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完毕。三是制定印发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要求各项收入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四)严格基层卫生机构巡回点设置、补助经费发放审核。一是完成对基层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延伸点(巡回点)设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2个并已整改。二是已制定村卫生室和医疗服务延伸点(巡回点)运行经费补助审核机制,明确要求报局相关科室审核无异议后下拨运行经费。 十五、关于“项目建设管理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紧盯项目建设进度。一是成立迁建办,安排2人专项负责项目建设工作。加强项目谋划,对标对表抓进度。二是对于滞后项目倒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抢抓工期。三是加强与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等部门对接,累计已对接5次,解决施工中碰到的问题,做好沟通协调,保障项目进度,目前县中医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项目整体进展符合预期。 (二)严格执行项目合同,准确计算项目工程量和结算价格。一是针对大洋镇中心卫生院项目逾期情况,已扣除违约金。二是要求在建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合同条款,形成工作闭环。三是加强项目管理,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过程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监理作用,对于今后卫生室建设、中医馆创建、卫生院修缮等零星项目要安排专人管理,对用工用料及货物清单进行审核,签章确认,确保工程量按实际情况计量。 十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于11月30日召开局党委班子党风廉政专题例会,局主要领导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班子作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加强对分管领域的廉政监管,10月以来局领导班子与分管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40余人次。并将党风廉政考核纳入对下属单位的综合考核工作。同时组织卫生健康系统所有中层以上干部及时完成公职人员“不拿企业一包烟”承诺书签订工作,全系统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承诺书2678份。做好一年两次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 (二)强化警示教育。及时组织系统内纪检、人事干部进行学习最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要求各单位党建、纪检、人事干部加强沟通,确保纪律处分及时规范到位。梳理近年来本系统党员职工违法违纪案例8个,下发各单位组织剖析警示。全系统党员干部均观看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忏悔录和组织开展“两片一课助青廉”活动,做好对本单位40岁以下青年干部的警示教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清廉丽水警示教育馆”完成林康、陈景飞警示案例学习。 (三)强化清廉医院建设。一是组织召开系统内清廉医院建设推进会,三家县级医院党委汇报今年以来工作成效,局党委对清廉医院重点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积极筹备全县清廉医院建设现场会,制作清廉医院建设工作汇编。二是指导县第二人民医院建立“红黑榜”激励问责机制,截至2023年12月,共发布2期,上红榜27人,上黑榜52人,推动清廉建设取得实效。三是制作发放“亲清”医廉码海报、桌牌等,并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张贴醒目位置。截至2023年12月,共收到群众好评16条,意见建议1条,针对建议相关医疗单位及时做出整改完善。 十七、关于“局党委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明确班子会议事权责界限。局主要领导带头学习《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局党委会议制度》等制度,多次强调要严格按规定明确班子会议权责界限,按照会议讨论事项,区分局党委会与局班子会,实行两会分离,明确参会和表态对象,各位班子成员要做好监督。明确局党委会、局班子会会议记录人,按要求规范、详细记录会议内容,确保记录内容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并分开会议记录本。 (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一是要求下属单位党委(党组)会均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组织学习,并把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事关卫生与健康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会重要的学习内容。二是加强对“第一议题”执行情况的督查指导,10月31日至11月10日,我局组织开展全系统党务工作专项督查,将“第一议题”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记录格式、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年终综合考核时对各单位党建工作进行评分。 (三)加强对民营医院党建工作的指导。根据现有情况对各民营医院党建工作日常联系的局领导和业务指导员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好党建工作的指导。同时重新制定县级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结对名单,把结对共建情况纳入公立医院考核内容,要求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切实加强联系,帮助民营医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四)开展党支部书记轮训。制定印发《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工作方案》(缙卫党〔2023〕45号),严格对照方案执行。同时开展全系统党务工作专项督查,发现问题26个,均已整改落实到位。并在全系统党支部书记会议上进行通报。 十八、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制度学习。已于11月27日组织下属单位分管领导及人事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选人用人有关规定。 (二)加强对下属单位选人用人的监督。截至2023年12月,对三家县级医院选人用人程序进行检查,未发现该类问题。 (三)开展谈话提醒严肃纪律。针对局党委对下属单位选人用人监督缺位和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规范的问题,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规范选人用人。 下一步,缙云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全力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提升党员理论学习质量,践行新时代卫生健康职业精神。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坚持把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将整改作为一次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再教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三是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的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倒查制度缺陷,建立健全作风转变和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到扎紧反腐倡廉的制度篱笆,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堤坝,切实做到用制度来管人、管事,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勤政为民、积极向上的良好环境。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查缺补漏,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健全严密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8-3122778;邮政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大桥北路290号,邮编:321400;电子邮箱:jywsxx@163.com。 中共缙云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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