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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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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2-07 15:15:11  责任编辑:缙云县纪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3日至6月1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0月13日,县委巡察组向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强化落实整改责任,专题召开民主生活会,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先后两次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个个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面提升自然资源局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工作水平,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谈话提醒3人,批评教育29人,责令书面检查12人,通报批评4人,诫勉谈话3人,政务警告2人,建立完善制度19项,清退款项164.1557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290.9024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国之大者’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开展常态化长效化学习。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拓展集体学习方式,充分运用“三会一课”、工作例会、自然资源讲堂等多种学习形式,增强理论学习实效。

(二)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健全田长相关制度,印发田长制巡查制度、办公室运行管理办法、县级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县级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村级耕地保护巡查员考核办法7个田长制配套制度文件。制订耕作土剥离再利用制度流程化方案,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乡镇(街道)对耕作土剥离再利用工作的包干实施内容。

(三)加强耕地保护。对各乡镇(街道)当前耕地保护工作进行重要风险提醒,督促提升村级田长和巡查员履职的积极性、巡查准确性。加快推进垦造耕地和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立项工作,加强后期种植管护,联合下达2023年度补充耕地后续种植和地力培肥计划,及时督促项目业主按季节种植农作物。

二、关于“乡村振兴工作落实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规划编制。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2023年第一批村庄规划共21个村形成初步方案。结合全域土地整治,开展溶江乡片区和双溪口乡片区村庄规划编制。积极与水利、民政等部门对接,指导开展专项规划编制。

(二)做好用地保障。加强乡村项目用地保障,2023年共报批乡村振兴项目69个,新增乡村振兴建设用地116.50亩,占全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7.99%。积极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设施农业用地的备案工作,在垦造耕地项目中预留设施农业用地范围,保障农业生产配套设施需求。

(三)做好政策宣传。开展农村宅基地及确权登记政策大宣传活动,在全县248个行政村及其自然村张贴海报1500余份,发放宣传折页5000多册。

三、关于“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全力推进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229.6亩。主动对接丽缙高新区、壶镇镇、新碧街道、新建镇、交投公司、工投公司、水投公司、教育局等单位,摸清2023年年底前项目用地需求、工业用地出让、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申报等,提供靠前精准服务。

(二)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全力推进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完成144.88亩。积极推行“零土地技改”模式,“零土地”技改项目完成6宗,面积133.87亩。

(三)引导建设农民公寓。对接五云街道、壶镇镇等乡镇,了解农民公寓的建设需求,到湖川村宣讲农民公寓政策,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合理规划村庄建设用地,有效保障农民公寓用地需求,并做好审批服务。

四、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法治学习。组织全体中层及以上干部召开专题学习会,对《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切实做到学懂弄通。

(二)完善内部机制。完善用地审批内部审查机制和临时用地管理机制,针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临时用地审批等工作,进一步细化、明晰涉及的科室和自然资源所工作职责。

(三)严格制度执行。出台《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细则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按照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要求,遵照制度进行重大事项的决策。

五、关于“监管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出台《关于构建自然资源“全链条、一件事”综合管控机制“零新增”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以“零容忍”的态度管控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建立健全有效规范的砂石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印发《关于加强机制砂行业长效管理的意见》,并对照严格执行。

(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部署落实露天矿山“一月一巡查”工作,建立基层所矿山巡查档案,做到“一矿一档”。对涉砂项目开展非法采矿问题排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8次,参与272人次,检查点位103个,发现问题44个,完成问题处置36个;公开拍卖处置矿产资源23宗。

(三)加大规划监管力度。加大与属地政府的对接协调力度,加强规划许可公示公告,开展许可事项行政检查。加强与属地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局等执法部门对接,配合做好违法案件处置。

六、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对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进行专题学习,把握好具体工作要求,由局党委书记审核把关,确保意识形态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及述职述廉报告。

(二)牢牢守住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全面落实网络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风险防范措施,结合砂场监管、矿石开采等重点工作,及时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加大政策理论宣讲力度,组织开展送政策下基层服务,不断壮大主流舆论。

七、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全面自查。举一反三,对虚列公务接待费、违规发放通讯费、违规同城公务接待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重复公务接待1次、超标准接待1次。

(二)清退违规资金。清退违规公务接待费用3693元;收回违规发放通讯费92.0216万元;收回违规同城公务接待2.2190万元。

(三)加强财经纪律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公务接待制度、财经制度进行专题学习,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八、关于“公车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排查公车管理问题。对车辆轮胎更换、车辆修理费异常情况、车辆加油异常情况进行核对、自查。清退异常修理费用543元;清退异常加油费用2456.52元。

(二)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出台《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资料审核,规范车辆轮胎更换、车辆修理和车辆加油。

(三)提高公车规范管理意识。对驾驶员进行谈话教育,安排集中学习,提高驾驶员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的意识。

九、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财经纪律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财经制度进行专题学习,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学习津补贴发放、工会费和福利费提取的具体规定,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

(二)收回违规发放经费。收回违规计提工会费49.68万元、违规计提福利费84.96万元;对重复领取夜间餐费补贴情况进行核查梳理,收回重复领取夜餐补贴3400元;自查发现存在日间值班和夜间值班重复的情况,收回重复领取的津补贴200元;收回违规支付扶贫结对帮扶款1.2410万元;收回重复支付汽车租赁费1.62万元;收回2022年5月、6月野外工作津贴虚报部分3440元。

(三)加强日常支付审核。严格把关财务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和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对无需支付的往来台账每年年底及时上缴,对仍需支付的往来台账积极对接相关科室做到及时支付。

十、关于“行政执法不严不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部分案件执行不到位问题进行自我批评,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二)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学习《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并向各所及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发放《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

(三)严肃案件调查处置。开展全面排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对违法案件进行查处。结合当前耕地保护重要风险,向18个乡镇(街道)下发提醒函18份,对耕地保护方面存在的重要风险进行提醒,督促整改落实。

十一、关于“项目重立项轻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项目验收。完善相关制度,对照《浙江省垦造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缙云县垦造耕地项目验收办法》进行更新完善,研究出台《缙云县垦造水田项目验收办法(试行)》。组织土地整治专班人员召开工作例会,学习垦造耕地项目验收相关政策法规。

(二)规范项目结算。严格监督测绘中介机构开展土石方测量工作,按照设计文件、土石方计算规则及相关测绘法律法规,以及出台的《缙云县土地整治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对工程土石方量测绘成果进行抽查复核。加强对工程结算的指导和监管,日常巡查中督促项目业主建立健全土石方外运台账。出台《缙云县土地整治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土地整治专班工作人员开展土地整治项目结算业务学习,强化工程结算管理。

(三)健全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出台《土地整治项目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考核考评办法(试行)》。出台中介单位(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评价考核细则,县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专班每年对年度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各乡镇(街道)根据通报情况优先选择年度综合考评为优秀等级的中介单位承接下一批次土地整治项目业务。召开地质灾害相关规范性文件培训会,局分管领导、地矿科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所长、中介服务机构参会,学习《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范监理单位选择。

十二、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屡发的问题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了深刻剖析、反思,并进行了责任认领,明确了整改目标。

(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工作,凡是涉及研究“三重一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事项,均邀请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主动接受监督。召开干部大会,对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要求进行再学习、再强调、再部署。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摸及岗位风险点梳理,进行廉政风险再排查。

(三)做好警示教育常态化。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年年初将警示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推进机关警示教育常态化。

十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扎实做好每一个规定动作,支部书记安排党务干部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活动记录、资料收集和台账整理等工作,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召开要求开展批评和相互批评,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规范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党建活动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活动组织方式。

(二)召开党务专题培训。组织党务工作者,针对“三会一课”等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专题党务培训。组织办公室、财务室、机关党委和党务工作者、勘测中心及人事教育科相关人员,对党费使用管理标准集中学习。

十四、关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干部制度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因私出国(境)情况及违规挂证取酬问题进行自查,深入学习干部兼职、因私出国(境)相关制度规定并进行落实。

(二)抓好教育提醒工作。组织召开干部案件警示教育大会,对自然资源所作风问题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坚持抓早抓小,及时传达学习各类纪律提醒的文件、通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日常监督和提醒,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

(三)持续做强基层监督。联合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实地走访了基层所所在乡镇(街道),通过与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委书记、部分服务管理对象面对面谈话,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畅通各界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监督。

十五、关于“工会费使用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成调账工作,组织财务人员和工会人员学习工会经费收入、工会经费支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工会经费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全面提高工会经费财务核算水平。

下一步,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全面提升党统领各项事业发展的能力。二是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三是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常态化,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四是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带领全局党员干部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3121001;邮政信箱缙云县五云街道溪滨南路78号一楼;电子邮箱75145898@qq.com。

 

中共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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