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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年度重点工作,现制定《2024年度缙云县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对于纳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应的责任科室应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并建立行政决策档案。年度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附件:2024年度缙云县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缙云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28日
附件
2024年度缙云县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创新深化 的十条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 | 缙云县科学技术局 |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 创新深化的 十条政策意见》 |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 2024年2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合法性审查 | 2024年4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5月 |
注:1.公众参与方式还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2.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非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