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3-20 10: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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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3〕55号)、《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行〔2021〕29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项目管理规定,经项目业主申报、乡镇初审推荐、现场踏勘审核,现对拟安排的2024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资金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3 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公示期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们反映,监督举报电话:3312366。


附件:2024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docx


缙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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