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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年度重点工作,现制定《2024年度缙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对于纳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应的责任部门应按照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并建立行政决策档案。年度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2024年度缙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实施计划 | |
决策程序 | 完成时点 | |||||
1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的标准 | 缙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缙云县财政局 | 1.<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2.<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0号); 3.<丽水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丽政令第{58}号). |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 2024年12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2025年1月 | |||||
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 2025年1月 | |||||
提请集体讨论 决定 | 2025年2月 |
注:1.公众参与方式还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公 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 30 日。2.专家论证,专家论证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非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