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4 年3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757089545/2024-101216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3-29 09:09:14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8万吨工模具材料及制品生产线项目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姓汪村镇南汪路73号浙江凯胜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全面推进企业规模,拟投资16000万元,购置20T中频炉、20T电弧炉、25T精炼炉、25TVD真空炉、电渣重熔(1.5T、3T、5T、10T、15T)、20T和3T加热炉、20T全液压自由锻锤、锻锤操作机械手(正面)、锻锤操作机械手(反面)、3T全液压自由锻锤、锻钢操作机(机械手)、退火炉、淬火炉、数控车床、铣床、万能铣、剥皮机、数控带锯床、1750mm四辊可逆热轧机、轧机加热炉、冷轧板机、冷调直机、辊底式退火炉等设备,采用自动化锻造等先进生产工艺进行生产,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产6.8万吨工模具材料及制品的生产能力,实现年销售收入约13亿元,利税1.75亿元。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4 年  4 月  1 日 至  2024 年  4 月  8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处室: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 联系电话:  3315719      传真:  3315719  

  • 通讯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十三楼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