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7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9号 )文件精神,现拟对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拟排项目计划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3月29日至4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015027。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缙云县财政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