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缙云县益飞木业有限公司和缙云县壶镇镇伊丽迪厂区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的通知
索引号: 331122000000/2024-101749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16

文号:缙政办发〔202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将缙云县益飞木业有限公司和缙云县壶镇镇伊丽迪厂区列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现予以公布。

县经济商务局、壶镇镇人民政府、新建镇人民政府为督办责任主体,要结合火灾隐患特点,落实整改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强化整改期间的安全监管措施。责任单位要制订完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确保按期保质保量整改到位。

县消安委办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整改完毕后,要及时组织消防验收,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1.缙云县益飞木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docx

          2.缙云县壶镇镇伊丽迪厂区基本情况.docx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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