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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 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757089545/2024-101457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4-09 16: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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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缙云县恒兴压铸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缝纫机配件项目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东方镇岩腰村缙云县恒兴压铸有限公司企业拟投资679万元,购置压铸机、电熔化炉、空气压缩机,利用抛丸机、冷却水池、手工打磨机,实施年产50万套缝纫机配件项目。项目已在缙云县经济商务局备案,根据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2020-331122-33-03-103200)。本次项目建成后,企业生产能力为年产50万套缝纫机配件。/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4 年  04 月  10 日 至  2024 年  04 月  16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处室: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 联系电话:  3315719      传真:  3315719  

  • 通讯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十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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