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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缙政办发〔2016〕4号)文件精神,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现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21日共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缙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8-3139971
0578-3011523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申请补贴起止年月 | 金额 |
1 | 缙云县信达缝纫机零件厂 | 宋惠敏 | 城镇4050人员 | 202402 | 914.71 |
缙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