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根据《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缙政办发〔2016〕4号)文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对初次核定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现将符合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日——7月9日共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缙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8-3139971
0578-3011523
缙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日